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及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查阅。
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机关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由本省、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发展计划和执行情况、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财政资金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
(五)清单信息
权责清单事项
(六)信用张店
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七)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信息。
(八)就业创业
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政策,贯彻实施指导人才就业政策,以及就业援助性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及人才相关政策方面的信息。
(九)扶贫信息
对贫困户、贫困村扶贫救助情况的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zhangdian.gov.cn/。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信息,通过网上发送即可(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6、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局办公室:0533-2869892;就业和人才中心:0533-2180787;社保中心:0533-2928056;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533-217002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33-7207827;投诉电话:0533-2168550;传真号码:0533-2181509
电子邮箱:zdqrsjzzrsk@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电话:0533-2168550,传真号码:2181509,电子邮箱:zdqrsjzzrsk@zb.shandong.cn,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邮政编码:255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本指南适时更新,最后更新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