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7-24

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以下简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部门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部门领导。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及分工情况,本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部门制发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政策文件。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张店区供销社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涉及本部门议定事项及部门办公会的有关情况。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情况。

7.其他。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部门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

2.其他。如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部门在淄博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83390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部门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部门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部门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部门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资料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部门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部门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部门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部门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科室为: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办公室,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833908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3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附件: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       

                                           2023722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33908;电子邮箱:zdgxxx20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店区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年度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21条。

 

 
 

 

(二)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

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控发布程序,严格财政信息内容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严格按照《张店区供销社保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准确审查责任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与动态,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的工作体制,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二是细化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同时,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三是加强长效管理。积极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并对全体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学习保密法规和技防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与新形势下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这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加强培训教育,造就一支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和理念的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无。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供销社高度重视,围绕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定期自查自纠,确保2023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一是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了办公室牵头主抓、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办事服务信息。抓好上下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要求各科室每月报送信息至办公室,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更新。最后在重点工作上多下功夫,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内容,确保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和使用政策。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建立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制度,对有关科室责任清单事项公开不及时、公开迟缓的予以及时提醒,切实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政务公开不缺项、漏项,政务公开信息全面完整。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

                         2023115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33908;箱:zdgxxx20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店区供销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供销社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共公开政务信息13次(条)。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2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区供销社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后按程序发布,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根据人员变动、科室调整、职能转变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推进工作。研究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梳理形成张店区供销社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虽对政务公开专栏的栏目设置进行了完善调整,但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强,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有待提升。征求群众、专家意见建议较少,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双促进的作用有待发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供销社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推动观念转变,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及时抓好政务公开,力促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升。供销社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供销社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2022年供销社末收到建议提案。

3.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有力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

                         2022年1月15日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3-10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

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33908;邮箱:zdgxxx20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供销社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共公开政府信息25次(条)。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府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机关事务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好统筹棋。调整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下好基础棋。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下好宣传棋。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政务公开网栏目进行优化,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更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安全有效,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方便查找利用,下好便民棋。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内容利于查找,让广大市民方便快捷地了解机关事务信息动态。

五是注重监督评价,下好为民棋。将评议监督工作纳入常规化、日常化工作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机关事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

的监督作用,以利于改进工作、提升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后按程序发布,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印发《张店区供销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根据供销社工作实际,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印发《张店区供销社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工作考核情况。制定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由供销社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抓好常态化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

四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职责边界清单、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供销社开展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的监督,目前未收到不良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1年供销社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供销社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供销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

                         2021年1月15日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33908;邮箱:zdgxxx2004@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张店区供销社共公开政务信息75次(条)。其中政策文件6条、机构职能5条、领导信息2条、决策事项目录 2条、会议公开1条、职责边界清单2财政信息4条、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4 条、人事信息4条、业务动态26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以来,为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提高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公开服务事项、标准等措施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重点工程、行业扶贫供销社发展改革事务信息公开,确保供销社服务工作规范、标准、高效,形成了层层传导责任、分工明确具体的工作局面。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张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分责靠上抓、办公室总牵头、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职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层层细化落实。二是建立引导机制。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从内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引导,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供销社工作办理实现公开化、阳光化和透明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加大机关事务公开透明度的宣传力度。借助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爱张店APP、市供销社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热点资讯,全方位展示张店区供销社管理工作,传递后勤声音,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积极回应热点关切。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围绕服务对象所需、信息公开必需、热点问题急需,及时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信息发布、热点政策解读等,第一时间引导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和认识政策变化,公开办公室监督服务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办理回应,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事务服务效率。

(四)平台建设、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通过爱张店APP、市供销社网站等新媒体公开动态信息,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通过中心宣传公告栏公开政策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编制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性,打通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情况。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职责边界清单、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单位工作的监督,目前未收到不良评议。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承办人大政协提案议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频率不及时,在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便民性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便于公众查询。

(三)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将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

          2021年1月29日

 

张店区供销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公布2018年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33908;通讯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电子邮箱:zdgxxx2004@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张店区供销社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对供销工作的交流和监督,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了相关配套设施,健全了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截至2018年底,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供销社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完善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按规定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供销社建立健全了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机制,主动公开公示了申请流程及渠道,确保人员配备,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交流平台做出满意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事务。进一步规范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供销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职能”“法规公文”“政府会议”“政府重点工作”“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11个专栏。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事务公开透明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供销社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方式,确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供销社重点从机构介绍、政策文件、总结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多个方面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供销社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供销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供销社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2019年,供销社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群众。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供销社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1月20日


张店区供销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5号)有关要求,特公布2017年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33908;通讯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电子邮箱:zdgxxx2004@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张店区供销社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对供销工作的交流和监督,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了相关配套设施,健全了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截至2017年底,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供销社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完善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按规定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供销社建立健全了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机制,主动公开公示了申请流程及渠道,确保人员配备,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交流平台做出满意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事务。进一步规范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供销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职能”“法规公文”“政府会议”“政府重点工作”“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11个专栏。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事务公开透明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供销社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方式,确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供销社重点从机构介绍、政策文件、总结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多个方面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内容共35条。比去年增加了8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供销社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供销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供销社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2018年,供销社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群众。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供销社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张店区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2833908;通讯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路62号;电子邮箱:zdgxxx2004@163.com;传真2833908。
一、概述
2016年,张店区供销社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社会对供销社工作的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供销社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区供销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编制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8月26日,我社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发布单位年度决算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未产生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社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业务公开信息16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宣传信息43条。目前,我社尚未建立本单位的门户网站。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社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社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及时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单位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丰富有待加强,公开渠道相对单一。
今后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与规范性。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张店区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9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张店区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2833908;通讯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路62号;电子邮箱:zdgxxx2004@163.com;传真2833908。

一、概述

2015年,张店区供销社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社会对供销社工作的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供销社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区供销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编制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我社针对张店区实际情况,结合省、市社要求,发布贯彻落实改革精神的信息1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未产生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社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业务公开信息16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宣传信息11条。目前,我社尚未建立本单位的门户网站。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社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社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我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及时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单位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丰富有待加强,公开渠道相对单一。

今后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与规范性。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淄 博 市 张 店 区 供 销 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7

 

淄 博 市 张 店 区 供 销 社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张店区供销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2833908;通讯地址: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36号金茂大厦461室;电子邮箱:ZDGXXX2004@163.com;传真2833509。

一、概述

2013年,张店区供销社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社会对供销社工作的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供销社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区供销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编制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单位未产生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社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业务公开信息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目前,我社尚未建立本单位的门户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社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社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我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及时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单位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丰富有待加强,公开渠道相对单一。

今后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与规范性。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张店区供销社

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张店区供销社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区供销社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的工作。

(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根据我社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编制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区供销社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区供销社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及时沟通、联络、确认,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追究制度。本单位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2012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我社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业务工作公开信息11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条,其他公开信息12条。无投诉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情况。制定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编制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社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二是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社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社名义发布或者本社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三是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四是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社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并且根据上级的要求,适时地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修订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缺乏创新,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四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社将按照区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5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3.业务公开信息

11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2

5.财务预决算信息

 

6.招标采购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

其中:1.纸质文档

1

2.电子文档

1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2012信息公开总数为25条,业务工作公开信息11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条,其他公开信息12条。无投诉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单位负责人:孙宝廷 填表人: 邓珂   联系方式:2833908 填表日期:2013 11

 

区供销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01

区供销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的工作。

(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根据我社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编制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区供销社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区供销社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及时沟通、联络、确认,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追究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2011年1月起至2011年12月,我社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业务工作公开信息11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其他公开信息21条。无投诉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情况。制定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编制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社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二是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社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社名义发布或者本社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三是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四是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社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并且根据上级的要求,适时地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修订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缺乏创新,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四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社将按照区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37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

3.业务公开信息

11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4

5.财务预决算信息

 

6.招标采购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

其中:1.纸质文档

1

2.电子文档

1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2011信息公开总数为3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业务工作公开信息11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其他公开信息21条。2010年信息总数为45条,机构职能公开信息3条,规划计划公开信息1条,数据统计公开信息4条,业务工作公开信息11条,其他公开信息26条。无投诉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单位负责人:孙宝廷  填表人: 邓珂   联系方式:2833908 填表日期:2012 年 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