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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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5187566U/2022-522947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
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33908;邮箱:zdgxxx20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供销社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共公开政府信息25次(条)。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府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机关事务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好“统筹棋”。调整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下好“基础棋”。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下好“宣传棋”。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政务公开网栏目进行优化,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更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安全有效,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方便查找利用,下好“便民棋”。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内容利于查找,让广大市民方便快捷地了解机关事务信息动态。
五是注重监督评价,下好“为民棋”。将评议监督工作纳入常规化、日常化工作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机关事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
的监督作用,以利于改进工作、提升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后按程序发布,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印发《张店区供销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根据供销社工作实际,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印发《张店区供销社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工作考核情况。制定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由供销社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抓好常态化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
四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职责边界清单、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供销社开展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的监督,目前未收到不良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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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4 |
0 |
4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8 |
0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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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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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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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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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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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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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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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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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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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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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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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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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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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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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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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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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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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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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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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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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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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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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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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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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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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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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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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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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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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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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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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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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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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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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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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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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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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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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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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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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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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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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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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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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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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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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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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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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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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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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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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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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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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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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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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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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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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1年供销社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供销社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供销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