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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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5187566U/2017-130980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张店区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2833908;通讯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路62号;电子邮箱:zdgxxx2004@163.com;传真2833908。
一、概述
2016年,张店区供销社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社会对供销社工作的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供销社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区供销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编制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8月26日,我社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发布单位年度决算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未产生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社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业务公开信息16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宣传信息43条。目前,我社尚未建立本单位的门户网站。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社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社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及时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单位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丰富有待加强,公开渠道相对单一。
今后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与规范性。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