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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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5187566U/2021-512577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33908;邮箱:zdgxxx2004@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张店区供销社共公开政务信息75次(条)。其中政策文件6条、机构职能5条、领导信息2条、决策事项目录 2条、会议公开1条、职责边界清单2条、财政信息4条、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4 条、人事信息4条、业务动态26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以来,为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提高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公开服务事项、标准等措施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重点工程、行业扶贫等供销社发展改革事务信息公开,确保供销社服务工作规范、标准、高效,形成了层层传导责任、分工明确具体的工作局面。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张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分责靠上抓、办公室总牵头、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职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层层细化落实。二是建立引导机制。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从内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引导,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供销社工作办理实现公开化、阳光化和透明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加大机关事务公开透明度的宣传力度。借助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爱张店APP、市供销社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热点资讯,全方位展示张店区供销社管理工作,传递后勤声音,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积极回应热点关切。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围绕服务对象所需、信息公开必需、热点问题急需,及时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信息发布、热点政策解读等,第一时间引导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和认识政策变化,公开办公室监督服务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办理回应,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事务服务效率。
(四)平台建设、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通过爱张店APP、市供销社网站等新媒体公开动态信息,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通过中心宣传公告栏公开政策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编制了《张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性,打通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情况。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职责边界清单、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单位工作的监督,目前未收到不良评议。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无承办人大政协建提案议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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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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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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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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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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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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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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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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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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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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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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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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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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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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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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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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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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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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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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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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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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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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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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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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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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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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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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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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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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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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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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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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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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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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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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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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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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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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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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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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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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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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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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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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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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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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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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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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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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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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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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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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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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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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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张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频率不及时,在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便民性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便于公众查询。
(三)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将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