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标题: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495187566U/2023-533237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机构: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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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710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33908;箱:zdgxxx20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店区供销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供销社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供销社共公开政务信息13次(条)。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2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区供销社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后按程序发布,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完善《张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根据人员变动、科室调整、职能转变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推进工作。研究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梳理形成张店区供销社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虽对政务公开专栏的栏目设置进行了完善调整,但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强,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有待提升。征求群众、专家意见建议较少,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双促进的作用有待发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供销社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推动观念转变,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及时抓好政务公开,力促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升。供销社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供销社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2022年供销社末收到建议提案。

3.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有力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