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23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淄博市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淄博市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张店区人防中心领导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信息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本机关有关会议情况等内容。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

6、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其他等。有关人防规划计划数据涉及国防秘密,不宜公开

7、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张店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早期人防干道的维护管理;人防工程平时利用服务保障;人防指挥保障。

8、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00

2.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3.除信函和网上申请渠道外,本机关受理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公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727130

   真:0533-2727128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3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区人防中心;邮编:255000;电话:0533-27271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印发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行全中心信息公开。2021年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6其中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4条,会议公开13条,建议提案1条,预决算公开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1条,业务动态25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3条,政府信息公开8条,扶贫信息2条,政府重点工作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全部按时办结。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以来,我中心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中心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运转,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了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业务科室。

二是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公示内容的准确、规范和全面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是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

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定期开展公开情况自查,查缺补漏;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自2019年起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区人防中心;邮编:255000;电话:0533-27271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落实工作责任。一是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了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二是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是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等。

2及时调整发布。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对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调整的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栏目调整工作2020年,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82020年未制作规范性文件。

3、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办理信息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接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未接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服务意识上还需加强。二是相关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机构力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大信息追踪,增大信息采集量。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人防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内容。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条例》及区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信息的发布、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二是信息公开常态化。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人防服务信息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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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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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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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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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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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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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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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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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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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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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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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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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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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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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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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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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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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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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服务意识上还需加强。二是相关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机构力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大信息追踪,增大信息采集量。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4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727128;传真:0533-2727128;电子邮箱zdqrfbzhk@zb.shandong.cn )。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反映人防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牵头承办、各科、站分工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度,明确了法规政策,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截止2018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三)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322日是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根据市、区法制办统一部署我办开展了人防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办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结合人防职能,通过展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了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使居民群众更加增强了抗突发事件,紧急避险等技能,取得了积极地社会效益。 

根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的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根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的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结合年度9.18警报试鸣,利用张店人防为您服务疏散导引系统,组织马尚镇学府花园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了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同时在此次演练中应用人防机动指挥系统,通过无线视频传输和公网4G图传,第一时间将现场画面传输到市人防地下指挥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8年发布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办201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办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以来,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十、提案建议办理结果

没有收到提案和建议。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9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邮编:255000;电话:0533-2727128;传真:0533-2727128;电子邮箱zdqrfbzhk@zb.shandong.cn )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反映人防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牵头承办、各科、站分工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度,明确了法规政策,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截止2017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三)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322日是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根据市、区法制办统一部署我办开展了人防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办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结合人防职能,通过展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了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使居民群众更加增强了抗突发事件,紧急避险等技能,取得了积极地社会效益。 

根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的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根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的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结合年度9.18警报试鸣,利用张店人防为您服务疏散导引系统,组织马尚镇学府花园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了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同时在此次演练中应用人防机动指挥系统,通过无线视频传输和公网4G图传,第一时间将现场画面传输到市人防地下指挥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7年发布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办2017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办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以来,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6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0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727128;传真:0533-2727128;电子邮箱:zdrfb321@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各项要求,立足人防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三)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3月22日是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根据市、区法制办统一部署我办开展了“人防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办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结合人防职能,通过展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了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使居民群众更加增强了抗突发事件,紧急避险等技能,取得了积极地社会效益。

根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的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结合年度9.18警报试鸣,利用“张店人防为您服务”疏散导引系统,组织湖田街道办事处福昇社区200余名居民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同时在此次演练中首次应用人防机动指挥系统,通过无线视频传输和公网4G图传,第一时间将现场画面传输到市人防基本指挥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警报器日常维护管理

对全区28台警报器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利用“人防翼通”对辖区内警报器信息实时掌控。我办工作人员不定时到警报点现场查看警报器现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今年的“9.18”防空警报试鸣任务警报器完好率、试鸣率、覆盖率均达100%。

二是建设张店区人防机动指挥所

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人防“三位一体”指挥体系建设的通知》(鲁防综[2013]41号)要求及市人防办统一部署,建立张店区人防机动指挥所,购买机动指挥车并配备机动指挥通信系统,有效提高人防指挥自动化水平。

三是稳步开展《张店区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

按照省、市人防办的统一部署对《张店区人民防空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包括人民防空方案及部分分支方案和保障方案,已完成与各相关单位协调沟通搜集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之后将按照市人防办要求进行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是以教育基地为依托,不断创新人防教育方法模式。从注重知识的普及转到提高受教育者的实际防护能力上来,结合实际,与张店区人防民防教育基地探讨建立新型人防课程,通过实物陈列、图文说明、体验互动等表现形式,传授人防知识,提高学生避灾逃生和自救互救的技能。今年受教育学生4000余人。

五是积极抓好早期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进一步做好早期防空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早期人防工程按照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力度。今年共开展12次检查活动,督促热力公司对中心路地下人防工程塌裂部位及时进行修复。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汛期期间,组织“拉网式”安全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6年发布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张店区人防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办2016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办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以来,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5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0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727128;传真:0533-2727128;电子邮箱:zdrfb321@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各项要求,立足人防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三)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3月11日,我办在房镇镇大集开展“下乡服务大集”活动。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通过展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了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工作人员现场为市民解答人防政策法规,使居民群众增强了抗突发事件,急救等生存技能。

根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的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与教育局合作,结合年度9.18警报试鸣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应急互动演练工作,并在单位组织开展了人防军事日战备拉练活动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建设。举办2015年度人防信息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50名人防信息员对“人防翼通”信息管理系统和“张店人防 为您服务”疏散导引系统重视程度,增强了掌握系统使用操作的能力。

二是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多方位开展人防科普教育。向镇办、电台、教育基地发放14套中国首部人防教育系列电影科教片《居安思危 备战人防》和90余套人防宣传挂图,并与2015年10月14日—21日张店电视台9频道,每天17:35播出《居安思危 备战人防》

三是加大张店区人防教育基地建设投入力度,帮助基地建立新型人防课程,6.1前夕,增配战斗机模型、战斗机拆装模型等专用物资;9.18前夕,在基地展出一台1974年产的老式电话交换机,进一步满足学生科普需要;向基地发放人防科普光盘和宣传挂图;建立学生跟踪回访机制,通过对部分学生的采访,面对面了解学生对人防课程内容、形式、效果的感受和意见。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5年发布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张店区人防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办2015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办201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以来,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8

文号:张防办[2015]3号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10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727129;传真:0533-2727130;电子邮箱:zdrfb321@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各项要求,立足人防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三)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3月21日,我办组织参加了市区法制办联合开展的依法行政宣传日宣传一条街活动。在张店区华光路北侧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通过展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了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工作人员现场为市民解答人防政策法规,使居民群众增强了抗突发事件,急救等生存技能。

2014年4月8日至11日,我办组织党员干部分成两组深入全区六个办事处及部分社区、人防教育基地,围绕人防整体工作、疏散导引系统、人防服务形象等方面,通过填写调查问卷、讲解演示“张店人防 为您服务”疏散导引系统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我办认真分析梳理,并进行研究讨论,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

    根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的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2014年9.18”前夕,我办工作人员在科苑街道泰苑社区组织居民举行了一次人防试训活动,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了“张店人防 为您服务”疏散导引系统及“三防”知识,切实增强了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让居民更加直观的学习危险环境下怎么保护自己和家人。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建设2014年11月25日,全省人口疏散导引、多媒体警报报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现场会第一站人口疏散导引现场会在淄博召开。张店区人防办代表淄博市汇报演示“人防翼通”信息管理平台和“张店人防 为您服务”疏散导引系统。

二是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借助淄博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短信平台,向市民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50余万条,引导广大市民学会逃生自救,收到了显著的宣传教育效果。淄博广播电台FM89七点早新闻也在“5.12”当天对我办自主研发的“张店人防 为您服务”疏散导引系统进行了报道,向广大市民介绍了系统的主要内容和应用价值。

三是加大张店区人防教育基地建设投入力度,14年为基地增配专用帐篷、人体模特教具、手摇警报器、人防宣传挂图、人防教材等专用物资,受训学生超过两万名。积极探索实现人防教育与素质教育的融合发展,实现人防教育“四专”:专门的教室、专门的课程、专门的教材、专门的教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4年发布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张店区人防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以来,我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9

文号:张防办(局)[2014]4号

    一、概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由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3、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设计推广了“张店人防为您服务”公众疏散导引系统,为了更好地促进人防信息管理工作向公开化、透明化、安全化、智能化、效率化方向发展,推动人防部门信息管理、宣传、疏导工作的进步,实现“全方位监管、全覆盖管控、可视化指挥、准确性疏散”的目标。“张店人防 为您服务”系统将人防涉密信息进行过滤后,门槛降低,简单易用,作为人防部门与公众进行信息交流、紧急疏散、路径优化、路径导航,可有效的提高人防部门规范服务管理形象,增强指挥引导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搭建起了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网络的有效载体,增强了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提高了公众学习人防疏散知识的积极性。系统已面向社会推广,覆盖整个张店区所有镇、办事处,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3年发布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张店区人防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2、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3、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对我办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8

  文号:张防办(局)[2013]4号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3、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

4、加强学习培训

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条例》的执行能力。同时我办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2年发布各类信息39条,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张店区人防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2、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3、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对我办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3年1月10日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3、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

4、加强学习培训

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条例》的执行能力。同时我办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1年发布各类信息31条,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张店区人防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2、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3、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对我办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2年1月10日

张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10-19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人防政务公开、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防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人防、认识人防和宣传人防,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人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人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人防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指定综合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办人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办认真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办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3、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办制定了《张店区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办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进行登记;再次,严格公开程序,认定能在张店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张店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或张店人防网站进行公开。

4、加强学习培训

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条例》的执行能力。同时我办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0年发布各类信息13条,主要通过张店区人防网站发布,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2、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人防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机关人事任免、科室设置、机构沿革;四是其他人防业务信息。

3、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人防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办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对我办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人防部门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人防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人防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