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2023年张店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需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3-53342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8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张店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需知

发布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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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区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业(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并交纳房租),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两类实体注册时间须在201597日之后),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且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按照小微企业每年每户5000元、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2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为2年。同一创业者在我市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二、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好相关材料)

(一)《张店区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需用电脑填写、打印);

(二)诚信承诺书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提供申报月前一个季度,需税务盖章)

(六)创业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补贴对象属于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

(二)补贴对象属于返乡农民工还应提供《返乡农民工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核查表》;

(三)同一创业者在我市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四)以上材料可通过单位注册地所属的镇、街道人社所提交,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咨询电话

镇(街道)名称

电话

房镇镇

0533-3882703

马尚街道

0533-2800012

和平街道

0533-2836625

科苑街道

0533-3119651

体育场街道

0533-3127058

公园街道

0533-2150195

车站街道

0533-2880591

湖田街道

0533-2071068

 

附件:1、《张店区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资金申报表》

          2、《返乡农民工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核查表》

          3、《诚信承诺书》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