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 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82E/2024-542283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张店区 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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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

林业发展“十五”规划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202312

 

 

 

目录

一、“十五”期间林业发展的主要成绩 1

(一)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1

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 2

(三)森林防火能力显著提高 3

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5

(五)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6

(六)全面建立林长制 7

(七)生态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7

二、林业建设规划 9

(一指导思想 9

基本原则 9

(三)规划目标 12

三、 重点建设工作 14

(一)持续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14

(二)进一步加强经济林建设工作 16

(三)重点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17

(四)落实林长制建设推进重点工作 20

四、保障措施 22

(一)加强组织领导 22

(二)强化政策支持 23

(三)完善法治体系 24

 

 

淄博市张店区林业发展“十五”规划

 

 林业发展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之一,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国家,实现资源友好产业发展,使人民群众享受美好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奋斗目标,为山东林业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论断,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淄博市张店区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未来五年全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南,是制定和实施区域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于扎实推进城市品质活力提升,实现“山青、水秀、林绿、景美”的优良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五”期间林业发展的主要成绩

(一)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以“打造中心城区城市森林大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和谐宜居新家园”为目标,按照“城区绿化精品化,郊区绿化园林化,山区绿化风景化”的思路,我区在全市统一部署下,围绕生态淄博建设,持续做好现有林地养护工作,不断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全区森林生态功能得到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我区共实现国土绿化面积11417亩。其中,2016年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绿化5000亩;2017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2548亩;2018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407亩;2019年完成1101亩;2020年完成2361亩造林任务。

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道路两侧绿化项目顺利完成,项目涉及房镇镇、中埠镇2个镇的12个村,总绿化里程达11.3公里。“十三五”期间累计清理垃圾5万余方,回填土方7万余方,栽植各类苗木16万余株,绿化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苗木养护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

    1、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森林督查工作。为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督查工作的要求,做好资金申请、人员培训、软件更新、实地调查督查等工作,全力保证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督查的顺利完成。通过开展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审计、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不断提升林业执法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有效保护了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2、切实做好林木采伐工作。按照“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标准,在上级下达的采伐限额内,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核签林木采伐许可证,确保无任何超采超伐的现象发生。“十三五”期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177件,采伐面积239.61公顷,采伐蓄积30045.41立方米,采伐树木51.6441万株, 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3、依法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上报工作。推行项目联审制度,凡涉及新增用地的建设项目,项目立项前都要经过林业部门审核,确定是否涉及使用林地,并由林业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立项手续,从源头上避免了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问题。“十三五”期间共审核上报使用林地手续54起,占林地面积245.0236公顷,蓄积3610立方米,收取植被恢复费3464.4582万元。

(三)森林防火能力显著提高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区各级各地坚持以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落实“把住路、守住山、看住人、盯住坟、管住火”的要求,扛实扛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较低水平。森林防火体系基本完备,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

    1、森林防火队伍、防火能力建设显著增强。张店区成立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了日常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区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提前安排部署全年有关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全区现有护林员100余名,共组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6支,其中专业队伍2支,队员46人,半专业队伍4支,队员160人。森林防火队伍配备有相应的扑火机具设备,配建有专属营房,采购风力灭火机、水泵等森林防火物资,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显著增强。

    2、森林防火通信能力逐步加强。“十三五”期间,在全区所有林区特别是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组建和完善超短波通信网,配置浩海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具备火警管理、火警屏蔽、火警统计等功能;建设了TRBOSTAR数字无线通信调度平台,具备语音对讲配置、对讲机高级配置、加载地图配置、IP互联配置等。配备电台52台,其中车载台2台、手持台50台,重点区域火场通信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区一调度,实时指挥。

    3、监测预警系统不断完善。张店区建设森林防火监控平台1套,防火瞭望监测系统4套。远程视频监控与人工瞭望、巡护相结合,重点林区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森林防火道路、林火阻隔系统密度不断提高。全区重点林区均建设了森林防火道路,基本满足3公里半径作业圈要求。国有林区路网密度、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也达到了长期规划目标,形成了预防到位、反应快速、扑救处置及时的森林防火体系。

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十三五”期间,以打造“绿色张店”、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环境质量为宗旨,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的,以我区东部荒山绿化为重点,选择适宜发展的经济林树种,营造生态经济林旅游观光园区。主要建立以湖田街道办事处部旅游观光为主的休闲式果园扩大生态容量的同时促进乡村旅游业和森林康养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

    1、开展果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在抓源头保质量的同时,我区认真制订林产品抽检工作计划,落实抽检任务,并且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和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果品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核桃、柿子等果品的抽检共计106个批次。在配合做好省级、市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扩大食用林产品品种范围,增加检测批次,实现全覆盖。对往年监测中存在不合格食用林产品的地区、企业、种植户加大抽检比例,重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食用林产品不合格问题,要及时、从严处置。

    2、大力推进“齐鲁放心果品”、“市级果品标准园”创建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创建市级果品标准园》等文件要求,积极协助张店汇昌农牧发展合作社组织申报材料,顺利使该合作社获得齐鲁放心果品市级果品标准园两项荣誉称号

    3、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十三五”期间,全区共有省级林业龙头企业6个、市级林业龙头企业5个,为林业产业做强、做大夯实了基础。积极组织涉林企业参加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等林业产业相关展会,宣传推介我区林产品,提高了我区林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十三五”期间荣获得全国林产品交易会先进单位2次,带队林企参展的作品累计荣获交易会76银,取得丰硕成果,充分展示了张店区林业产业发展成果。

(五)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1、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明晰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受益权,鼓励引导集体林权依法规范流转。我区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通过政府引导、政策鼓励、市场运作等方式,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林业发展动力,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推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引导农户采取出租、转让、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2、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按照《淄博市公益林保险共保体统保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张店区公益林保险共保体统保试点工作,积极参加市级召开的森林保险政策培训班利用网络、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森林保险知识,增强林业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提高林业经营者的参保积极性。

(六)全面建立林长制

林长制改革工作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森林、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的重要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相关镇办已全部召开了林长制部署会,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了镇级林长制实施方案,做到了林长制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督办制度、信息制度、办公室制度等5项制度上墙。明确了各级林长、林长办工作职责,强化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生态资源的责任意识,保证“护林、增林、用林”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建立起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林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林长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林长体系,共设立区级林长6人,镇级林长21人,村级林长138人,“一林一员一技一警”落实到村居社区。

(七)生态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1、森林村镇创建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和市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分局积极组织申报森林村镇,“十三五”期间,我区2个省级森林村居(分别位于房镇镇东平村和积家村)、1个市级森林镇(位于湖田街道)、3个市级森林村居(分别位于湖田街道的上湖村和北焦宋村,以及房镇镇范家村)通过了审核,有效改善了乡村生态面貌,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了绿色发展。

     2、完善张店区古树名木资源信息。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宝贵遗产,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素有“活化石”“活文物”的美誉。一株名木,就是一段历史的生动记载。古树名木具有多元价值性、不可再生性、特定时机性、动态性四个鲜明特点。保护好古树名木,就是保护了一座优良林木种源基因库,保护了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的优良传统,普及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我区参照山东省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对张店区古树名木进行了核实校对工作,查清张店区现有古树4棵,其中房镇镇2棵枣树1棵国槐,车站街道1棵银杏。依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形成详备完整的资源档案,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

二、林业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提高国土绿化水平、提升生态品质为主线,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大力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创新,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构筑生态网络,为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基本原则

   “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林业建设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始终把生态放在首位,将生态贯彻到林业资源工作的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增量发展与存量提质并重。强化生态空间、生态红线管控,突出保障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合理需求,增强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加快完善林业发展体制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培育林业发展新动力,形成可示范推广的成功经验。加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机制,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坚持科技兴林,人才强林。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推动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提高林业先进技术和装备水平,提升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引进、推广适用的科技创新应用和成果转化,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加强林业人才能力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坚持依法治林,严格保护。加强林业法治体系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视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林农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促进林业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61日起施行)

3、《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8《“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

9《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

10《山东省“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11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博张店区人民政府)

12、《淄博市森林草原防火 “十四五”规划》(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淄博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国土绿化空间布局显著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生态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进,全省森林覆盖率完成绿化造林任务。

森林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以“打造中心城区城市森林大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和谐宜居新家园”为目标,按照“城区绿化精品化,郊区绿化园林化,山区绿化风景化”的思路,以森林资源培育和提高资源质量为重点,扎实开展荒山绿化、四旁绿化、农田林网、绿色通道和村镇绿化工程,进一步推动我区森林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提升人居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不断加强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加强林地保护监管,严禁非法使用林地。实行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适当放活商品林经营,实现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十四五”林木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规范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严格控制木材采伐量,促进森林资源科学合理利用。

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优化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布局,鼓励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林业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增长,继续保持林业产业优势。

基础保障能力日臻完善。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林业科技创新水平,创新监管模式,开展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林业服务保障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

改革创新能力加速提升。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和工作创新;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联通各项业务平台,全面提升林业科技能力;推进林业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张店区“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主要指标表

指标名称

2021

2025

属性

森林覆盖率(%

3.93%

3.93%

约束性

采伐蓄积年限额

——

6009m³

约束性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2.6‰以下

2.6‰以下

预期性

森林火灾受害率(‰)

0.5‰以下

0.5‰以下

预期性

2、规划范围

张店区房镇镇、马尚街道办事处、科苑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公园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湖田街道办事处,共计1个镇、7个办事处

3、林业区划

东部丘陵建设生态恢复环境保护林区,主要包括湖田街道。中西部平原建设城市环保风景林区,包括张店城区、马尚街道、房镇镇。

三、重点建设工作

(一)巩固绿化造林成果,全力打造公园城市

1、科学布局城市绿化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2020年度国土变更成果,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规划绿化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基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查清宜绿化空间底数,科学规划绿化用地。结合张店区森林资源现情况,森林资源培育和提高资源质量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我区森林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践行绿色生活与绿色发展方式,全面提升人居生态环境,实现“山青、水秀、林绿、景美”,打造城市最美底色。

2、积极参与配合淄博市打造全域公园城市的工作

根据“园中建城、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规划理念,淄博市规划构建“三大类、十中类、十七小类”的城市公园体系,按照“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的城市发展思路,着力构建“一心、两环、三带、四片区”的独具淄博特色魅力的公园城市大格局。这其中,“一心”指的便是以张店区为核心的四位一体主城区,着力打造城园一体、现代时尚的城市形态。主城区提质增容,不断提高承载力、辐射力,全面营造主城区“人、境、业、城、制”和谐有序、欣欣向荣的品质活力。

3、坚持“一路一特色、一园一风貌”,精心做好“山青、水秀、林绿、景美”四篇文章

重点实施国省道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城市增绿添彩工程等。合理安排城乡绿化用地,留足城乡绿化空间;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增绿攻坚和城市绿化品质提升,系统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实施见缝插绿,推进立体绿化,开展“四旁”植树,做到应绿尽绿;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

(二)加强经济林建设工作,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1、发展新兴林业产业

优化经济林产业结构,按照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等原则,发展高品质森林旅游观光园区,加快生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生态旅游发展新业态;结合我区林地资源稀缺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下种植养殖业资源共享、循环相生、协调发展,更加充分、合理的利用我区的林业资源,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

2、强化林产品质量保障机制

理利用现有经济林资源,在用地现状和产业发展实际基础上,积极引导果农发展特色产业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促进林产品从业者规范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林产品质量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推广以绿色防控为重点的生产技术加强食用林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良种苗木繁育、生产标准体系和管理技术规程,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积极推荐申报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认真做好市、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积极开展食用林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运作模式,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的经营模式,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效益良好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道路

(三)加强林业生态保护管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1、全面推进森林火灾综合防控,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十四五”规划期间,张店区将按照淄博市打造市、县、乡三级统一的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平台的总要求,对接淄博市“十四五”防火规划。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落实“把住路、守住山、看住人、盯住坟、管住火”的要求,通过完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加强林火监测、通信指挥系统、防火检查站、防火道路、以水灭火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张店区森林防火的预警能力、快速扑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完成张店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的基础上,加强普查成果共享应用,促进全区的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防火宣传“五进”活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力争有火不过夜。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内,确保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目标。

2、扎实推进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点建设,以淄博市发布的《淄博病虫快讯》为参照,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及林木种苗检疫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按相关规程清理病死松树,严防松材线虫病在我区发生传播。积极筹措资金,购置药品器械,充实区级防控物资储备。结合监测数据,科学研判,指导各地采用飞机防治、人工器械防治、生物防治等综合措施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秉持“压前控后”防控思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排查,着重清理问题位点,补齐防控漏洞,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除治。综合运用剪除幕网、地面喷药、生物防治等措施,加大绿色无公害防治力度,基本实现有虫不成灾。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查明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发生面积及危害程度,系统评估外来物种发生危害现状及未来发生趋势,明晰防控重点,制定防控方案,有针对性地对重要区域进行重点防控,有效遏制林业外来物种传播蔓延。

3、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按照林地管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约用地、合理供地、占补平衡”的基本原则,实施林地和森林总量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从严控制林地向非林地逆转。认真做好年度森林督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如实反映森林资源年度动态变化情况,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我区“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为6009立方米,严格限定公益林内、生态保护红线内和自然保护地内的林木采伐,确需采伐的,要在符合规划的造林区域内予以科学补种。积极推进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与国土三调成果、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度融合,依法依规做好国家级、市级公益林及沿海防护林的范围优化调整工作。

2)结合国家下发的卫片疑似图斑数据,完成年度辖区内森林督查任务。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涉林违法案件的严打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切实保护好全区森林资源。

3)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林木蓄积量等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将林业建设目标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组织措施,共同推进林业建设进程。

4)建立健全森林保险制度和保障机制,为全区生态林进行投保,提高我区公益林保险覆盖率。协调保险机构完善投保程序、简化投保手续、降低保险费率,提高森林出险后的理赔效率,增强林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林草种质资源是良种选育的基础材料,是遗传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日常巡护、动态监测、科研探索和科普宣教活动。在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下,以淄博市柿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淄博市鲁山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淄博市文冠果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三处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成果为我区种质资源保护目标和榜样,发挥种质资源库的多种功能作用,开展林木种质资源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科学制定保护利用规划,完善规范种质资源档案管理,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的种质材料,确保林木种质资源库的正常运转和资源安全,为实现张店区林木种质资源科学保护和评价利用作出更大贡献。

(四)落实林长制建设推进重点工作

严格落实各级林长制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生态张店建设目标,积极落实各级林长责任,逐步实现林长制运行管理常态化。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1、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和工作创新,明确林长制工作重点,有的放矢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全面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现有林长制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合力。加快建设林长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林长巡林制度,提升林长制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林长制工作运行规范化,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2、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

加强林地保护监管,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林草湿样地调查工作等,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督促全区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

3、推动林业工作重大任务落实

落实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落实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统筹各项林业工程,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监管等重点难点,持续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确保林长制落地落实。

4、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制度

进一步创新制度机制,推动林长制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淄博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结合我区林长制工作实践,逐步完善张店区绩效评价细则,科学设定评价指标,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五)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有效保护生态资源。

充实林业执法力量,加强林业执法业务培训,促进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提升和知识更新,配齐执法常规装备,改进运用新技术办案手段,切实提高执法力量和执法人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大执法监管巡查力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将森林资源动态监管落到实处,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张店区林业监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林业、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执法联动、行刑衔接配合机制,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和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林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强化规划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组织编制张店区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按照“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的原则,明确各级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合作会商制度,研究解决“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充分认识林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林业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林业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为林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明确工作任务,把林业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区、镇、村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制度。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定期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

1、搞活林业投资机制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科研监测、规划设计、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林业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在林产品开发利用、林业旅游休闲、森林康养服务等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以政府投入为引导,调动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开发林业,形成多元化林业投入的新格局。

2、用好税费减免政策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林产品,以及农业机耕、排灌、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林木育种育苗、抚育管理和规模造林活动,以及灌溉、产品初加工、农机作业等服务业项目和林产品采集取得的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3、强化科技支撑

进一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推进林业科技进步,是实施科技兴林,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根本保障。

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究营造林、低产林改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森林防火与控制及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技术,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

4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机制体制改革

引进林业科研人才,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完善内部专业人才构成。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形成初、中、高级技能型人才梯队,提高行业发展整体水平。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对市场经济的驾驭能力,促进林业发展决策的科学性。推进人才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林业人才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和完善一套林业人才评价、吸引、流动、使用机制与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

(三)完善法治体系

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落实机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垦乱挖、违规征占用林地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违规新增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专项督查。建立森林资源破坏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