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10-18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城管执法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4.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有关情况。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

  2.“张店城管”微信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联系电话:2212000,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北二楼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21200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0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212000 

传  真:0533-2210716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2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12000邮箱:zdqc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发布渠道,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政务公开融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件;其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49件,财政信息5件,行政执法公示19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件,其他公开事项70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件,涉及物业管理、权责清单等领域,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和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做出了书面答复,按时办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申请比去年增加7件,增长较快。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本机关的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时效届满的政府信息,及时修改其状态。本年度没有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平台栏目设置情况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效发挥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监督指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压实政务公开各方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加大培训力度,围绕提升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更好适用法律和政策解决问题等方面,促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政府有关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优化整合,主动公开结构体系有待健全。二是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多角度全方位解读体系有待完善。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机制。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加强政民互动、互动交流栏目功能,提供便民化、智慧化、个性化服务,切实做到及时回应关切,及时解决诉求,提高办事服务水平。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任务落实,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媒体解读优势,提高政策解读时效性。结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加强政策梳理整合,优化解读栏目设置,健全多维度全方位政策解读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7件(区人大代表建议20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7件)。内容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共享单车管理、智慧停车、物业管理等众多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办件49件,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联合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开展 “全民城管·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系列活动,让市民代表们切身体验城市精细化管理取得的成效,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动态。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12000邮箱:zdqc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11日至20221231日,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6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06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35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件,已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3件,占60%;无法提供2件,占40%按照申请人要求同意公开答复并提供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机制,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三是注重监督评价。将评议监督工作纳入常规化、日常化工作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利于改进工作、提升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二是通过宣传公告栏公开政策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重点做好“张店城管”微信公众号工作,围绕我区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先进典型、经验特色、工作成效,不断营造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印发2022 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公室配备3 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中队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2022年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及业务推进培训会6次,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1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三是工作考核情况。制定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由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中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抓好常态化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9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2

0

1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不够全面,部分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张店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发布各类城市管理工作信息。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6件,内容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共享单车管理、智慧停车、物业管理等众多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3.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被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中采用4篇,充分展现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效。

        4. 2022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落实2022 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加大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的力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5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12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1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67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45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服务理念,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按时办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宗,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智慧停车停车位、行政裁量基准、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13件,其中予以公开9件,占69.23%;不予公开2件,占15.38%;无法提供2件,占15.38%。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是丰富公开内容。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政务公开网栏目进行优化,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更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安全有效,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注重监督评价。将评议监督工作纳入常规化、日常化工作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利于改进工作、提升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通过宣传公告栏公开政策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公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实效。设立 “张店城管”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印发《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根据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公室配备3 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中队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2021年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及业务推进培训会7次,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1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

三是工作考核情况。制定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由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中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抓好常态化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3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按省、市有关要求,要围绕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行深刻政策解读。我局政策解读资料内容简单肤浅,形式较为单调。

在今后的工作中,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服务,实现信息精准推送。二是根据《国务院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认真对照检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查漏补缺,加强工作保障,切实提高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度,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张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0件,所提建议已经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在政协张店区第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政协提案10件,所有提案已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养犬治理、户外广告、食品摊贩、公园跑道建设、僵尸车治理众多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5日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 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专人负责,积极推进,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2020 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5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42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27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53条。

另外,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5件,其中区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议案14件(含重点督办1件)、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议案11件。内容主要涉及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校园周边整治、违建治理、夜景亮化等众多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 年我局共收到1 件依申请公开件,要求获得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信息。我局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格式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配备3 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条对外公布信息。制定了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相关文件,对政务公开相关信息进行自主学习,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务公开工作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紧迫感的认识,同时深入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大了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对政策解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政策解读的功底。

2.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力量,真正做到了认识真到位,要求真明确,工作真落实。二是机构建设到位,保障经费到位,人员到位。三是加强了平台建设,确保了内容真实,信息完整。对每一条信息的录入工作,都严格标准。

3.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是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法规、政策和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主动、真实准确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扎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等。同时,认真清查做好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专人负责对区政府网站相关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和清理。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中队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三是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为提升城市形象,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城市实际,我们开展了两次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活动。四是参加《问政淄博》《张店民声》等节目,深入群众当中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参与多期《问政淄博》《张店民声》栏目,与市民朋友连线,深入群众当中解决实际存在的城市管理问题,针对所涉及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整改情况,真正做到为民城管。五是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30 

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91 

12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99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 年,我局共收到 1 条书面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并及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宣传形式较少。二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宣传。探索建立更多生动有效的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学以致用,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向先进单位学习经验,不断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工作动态及部门信息,明确公开时限和负责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工作置于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之下,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6日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舆论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数量稳步增加。

 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宣传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

  1.适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由一把手牵头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各自负责分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2.把政务网站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2.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及时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开通电话、邮箱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写了《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予以公布。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清晰度。针对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已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分类,对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分类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联络人,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对外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取得了明显进展。

2.我局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淄博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张店城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张店新闻网、张店通讯、“爱张店”APP、“今日张店”微信微博等平台,拓展发布信息的渠道,使群众能及时获得政务信息,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为群众和其它组织获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3. 我局2019年共办理建议提案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3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15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5 

3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939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相关条例要求和市民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机构改革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分类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和长效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15日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2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等13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2000;传真:0533-2210716;电子邮箱: zdqcgjbgs@zb.shandong.cn)。
  
 一、概述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赋予的法定义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我局按时公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8年,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市管理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促进与公众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监督电话(0533-2211100)和“张店城管”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对占道经营整治、门头牌匾审批程序等通过政府通告和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透明。

(二)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定期检查“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全面公开单位“三公经费”明细支出,做好相关解释说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对原有公开信息进行了完善。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城管执法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城管执法相关内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报刊、电视
  张店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 、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区政务网站、报刊、电视、“张店城管”微信公众号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十、提案建议办理结果

      2018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十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内容有待继续完善;二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更新有的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未能有效地利用网站进行所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查询。

(二)改进措施。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12日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等12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2000;传真:0533-2210716;电子邮箱: zdqcgj@163.com)。
   一、概述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赋予的法定义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按时公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认真的充实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标准和质量,并向社会发布,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市管理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促进与公众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0533-22111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对占道经营整治、门头牌匾审批程序等通过政府通告和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透明。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7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对原有公开信息进行了完善。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城管执法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城管执法相关内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张店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 、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区政务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2起信函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将当事人所申请的信息内容予以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共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未发生公开信息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已及时公开2017年度政府信息“成绩单”。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现场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总量不大。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的不断完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强化与群众间的联系,坚持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月24日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4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等12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2000;传真:0533-2210716;电子邮箱: zdqcgj@163.com)。
      一、概述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赋予的法定义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按时公开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认真的充实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标准和质量,并向社会发布,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市管理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促进与公众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0533-22111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对占道经营整治、门头牌匾审批程序等通过政府通告和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透明。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6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对原有公开信息进行了完善。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城管执法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城管执法相关内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张店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 、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区政务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情况。
       2016年,未有任何申请公开情况。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共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未发生公开信息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发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已及时公开2016年度政府信息“成绩单”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现场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的不断完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强化与群众间的联系,坚持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3月20日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3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等12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2000;传真:0533-2210716;电子邮箱: zdqcgj@163.com)。
      一、概述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赋予的法定义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按时公开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认真的充实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标准和质量,并向社会发布,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市管理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促进与公众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111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对占道经营整治、门头牌匾审批程序等通过政府通告和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透明。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5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对原有公开信息进行了完善。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城管执法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城管执法相关内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张店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 、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区政务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情况。
       2015年,无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2015年,无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共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未发生公开信息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法制科负责信息公开前法制审核。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发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已及时公开2015年度政府信息“成绩单”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现场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的不断完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强化与群众间的联系,坚持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22日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4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等12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2000;传真:0533-2210716;电子邮箱: zdqcgj@163.com)。
      一、概述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赋予的法定义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按时公开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认真的充实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标准和质量,并向社会发布,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市管理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促进与公众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111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对占道经营整治、门头牌匾审批程序等通过政府通告和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透明。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4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对原有公开信息进行了完善。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城管执法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城管执法相关内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张店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 、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区政务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情况。
       2014年,有1件邮箱申请公开我局邮箱情况;已依法公开,并邮件回复。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2014年,无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共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未发生公开信息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发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已及时公开2014年度政府信息“成绩单”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现场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的不断完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强化与群众间的联系,坚持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月23日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25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9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2000;传真:0533-2210716;电子邮箱: zdqcgj@163.com)。
        一、概述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赋予的法定义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按时公开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认真的充实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标准和质量,并向社会发布,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对美食街综合整治、门头牌匾审批程序等通过政府通告和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透明。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3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对原有公开信息进行了完善。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城管执法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城管执法相关内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张店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 、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区政务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情况。
        2013年,无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2013年,无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3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共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未发生公开信息泄密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无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现场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的不断完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强化与群众间的联系,坚持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1月16日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9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2000;传真:0533-2210716;电子邮箱: zdqcgj@163.com)。

  一、概述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赋予的法定义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按时公开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认真的充实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标准和质量,并向社会发布,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2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对原有公开信息进行了完善。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城管执法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城管执法相关内容,共计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业务公开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张店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区政务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情况。

  2012年,无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2012年,无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共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未发生公开信息泄密情况。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现场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的不断完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强化与群众间的联系,坚持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22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9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2000;传真:0533-2210716;电子邮箱: zdqcgj@163.com)。

  一、概述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赋予的法定义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按时公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认真的充实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标准和质量,并向社会发布,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1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城管执法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城管执法相关内容,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9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7条;业务公开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张店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区政务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情况。

  2011年,无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2011年,无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1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共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未发生公开信息泄密情况。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现场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的不断完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强化与群众间的联系,坚持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0

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城市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和各有关业务科室、中队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其他科室、中队在局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城市管理执法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二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〇〇九年三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