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口腔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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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58350L/2022-523264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行政审批局 |
【主要负责人解读】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口腔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的意见
近日,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关于对口腔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的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近年来,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新模式,在前期我局出台《关于对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对食品、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实行评审承诺制意见》等政策实施运行的基础上,以口腔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省级试点为契机,在医疗领域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对辖区内符合信用评审条件的口腔类医疗机构,实行信用审批“承诺即入”。
二、出台目的
解决医疗行业因其自身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办证程序复杂、流程多,各种证明、申报材料多,信息共享难、跑办次数多,审核时间长、沉没成本高等问题。
三、决策依据
1、《关于加强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的若干措施》(鲁卫函〔2021〕435号);
2、《山东省口腔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方案》(鲁卫监督字〔2021〕1号);
3、《张店区口腔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省级)
试点工作方案》。
实行信用审批,既是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即入” 极速审批新模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有利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眼于让信用好的办事企业、群众优先享受更便捷的审批服务,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
六、解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李辉,联系电话为0533-227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