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第39号提案《关于慎重审批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建议》的答复
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39
建议人: 刘林博等5位代表
主办单位: 张店区行政审批局
答复时间: 2021-07-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A

 

 

 

 

张行审发〔202129                     签发人:李辉

 

对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第39号提案的

答复

 

刘林博、董砚奉、李勇、肖厥明、池建民委员

提出的关于关于慎重审批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予以解决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手续都是依申请办理,企业提出申请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们必须予以受理。

二、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我局目前也未收到过上级和相关单位限制其发展的政策文件。

三、我单位所办理的审批业务均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均是拿到土地后,才来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议发改、规划部门根据长期发展,规划好土地使用性质。

 

 

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720

 

(联系单位: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段春晖,联系电话:18353350998

 送:区委工作督查服务中心、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慎重审批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