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张店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张环〔2023〕4

 

房镇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张店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

(此件公开发布)

 

张店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总则
(一)背景
为促进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22年2月24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各层面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的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标准规范
(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
(2)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
(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4)《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
(5)《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 25169);
(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
(7)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6624);
(8)《畜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设计要求》(GB/T 27522);
(9)《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7622);
(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
(1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
(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
(1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
(14)《有机肥料》(NY/T 525);
(15)《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 1169);
(16)《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 2065-2011);
(17)《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
3.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4)《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6)《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9)《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10)《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1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7〕68号);
(1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鲁牧畜发〔2021〕8号);
(14)《山东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1〕21号);
(15)《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2号);
(16)《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22〕6号);
(17)《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鲁牧畜发〔2022〕7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2〕17号);
(19)《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16号);
(20)《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41号);
(21)《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淄政字〔2021〕107号);
(22)《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淄政发〔2022〕3号);
(2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淄政发〔2022〕125号);
(24)《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5号)。
(三)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步伐,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思路,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优化产业布局,配建处理设施,加强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管,完善政策扶持,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四)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重点管控统筹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污染预防和治理的关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管控地区和污染严重地区监督管理,加大对重点养殖单元的整治力度。
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种植类型、环境承载力和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合理优化养殖布局,并对不同的养殖区域采取合适的管控措施,降低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及对周围居民居住区的影响。
3.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以畜禽粪肥就地利用为重点,推进种养结合的模式,提高粪污的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农牧循环,建设农牧循环绿色发展示范区,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4.政府主导,强化意识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通过各个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畜禽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
(五)《规划》
期限和范围规划期限为5年,基准年为2020年。
规划范围:张店区现有1个镇、7个街道,分别是房镇镇、车站街道、科苑街道、体育场街道、湖田街道、和平街道、公园街道和马尚街道。其中涉农乡镇、街共有三个,分别是房镇镇、马尚街道和湖田街道。规划对象为畜禽规模养殖场及畜禽养殖专业户。
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生猪年出栏50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100头及以上、肉鸡年出栏40000只及以上、肉鸭年出栏50000只及以上、蛋鸡/蛋鸭存栏10000只及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500只及以上、兔存栏3000只及以上。
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50头<生猪年出栏量<500头、5头<奶牛存栏量<100头、2000只<肉鸡年出栏量<40000只、2000只<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500只<蛋鸡/蛋鸭存栏量<10000只、10头<肉牛年出栏量<100头、50只<羊年出栏量<500只、300只<兔存栏量<3000只。

二、区域状况

(一)自然环境状况

1.张店区地势情况

我区位于淄博向斜盆地东麓的北缘,处于低山丘陵区向黄泛平原过渡地带,总的地势是东高西低,南高北低,较为平缓,平原面积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2.43%。

2.张店区河流及降水情况

境内有孝妇河、东猪龙河、涝淄河等主要河流,流经区内长度分别为17千米、21.18千米、30.76千米、6.78千米,除猪龙河外,均为过境北向河流。张店地处暖温带季风型半干燥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区,季节变化显著,四季分明,雨量集中,气候温和。2021年,境内年平均气温为14.5℃;年降水总日数88天,年降水总量910.0毫米;年日照总时数为2009.6小时。

(二)社会经济条件

我区行政区划为一个镇和七个街道,是淄博市的中心城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科技中心。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先后荣获全国民营经济最具活力区、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区、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山东省最佳投资城市、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区、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等称号。2020年我区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4亿元,其中畜牧业总产值为4334万元,占到农业总产值的35.03%。

(三)生态环境概况

2020年,我区PM2.5、PM10、SO2、NO2、CO、O3年均浓度值分别为55μg/m3、92μg/m3、18μg/m3、43μg/m3、1.8mg/m3、193μg/m3。我区猪龙河裕民路桥河流断面COD浓度19.5mg/L,氨氮浓度为0.78mg/L,COD和氨氮浓度稳定达到IV类水体标准,达到市里确定的目标要求。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1.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生猪存栏910头、奶牛存栏58头、肉牛出栏453头、羊出栏为1250只、肉禽出栏为737900羽。

表2-1 2020年主要畜种养殖情况一览表

畜种 存栏 以猪当量计 出栏
生猪 910 910 1340
奶牛 58 387 0
肉牛 136 453 130
1541 616 1250

禽类

肉禽 166000 6640 737900
合计 / 9006 /

数据来源: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畜禽规模养殖场

2020年,我区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共两家,分别是淄博鲁牛养殖合作社和张店梁之昌养羊场,均位于湖田街道。淄博鲁牛养殖合作社奶牛存栏量为58头,张店梁之昌养羊场的肉羊出栏量为900只。

表2-2 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主要情况一览表

畜禽规模养殖场名称 淄博鲁牛养殖合作社 张店梁之昌养羊场 合计
以猪当量计 387 572 959
奶牛 规模养殖场数量 1 0 1
存栏量 58 0 58
以猪当量计 387 0 387
出栏量 0 0 0
肉羊 规模养殖场数量 0 1 1
存栏量 0 1431 1431
以猪当量计 0 572 572
出栏量 0 900 900

数据来源: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3.畜禽养殖专业户

2020年,我区畜禽养殖专业户共37家,其中31家位于湖田街道,5家位于房镇镇,1家位于马尚街道。从存栏数量来看,湖田街道办事处畜禽存栏量最多,占全区的91.02%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畜种数量来看,湖田街道肉鸭出栏量为728000羽,生猪存栏量760头,肉牛出栏量80头,肉羊出栏量200只。畜禽养殖量最多的是肉鸭,占总养殖量的86.42%。房镇镇羊出栏量为150只,肉鸡出栏量为9000羽,肉牛出栏量为50头,生猪存栏量为90头,其中养殖量最多的是肉牛,占总养殖量61.31%。马尚街道生猪存栏量为60头。

表2-3 2020年畜禽养殖专业户主要情况一览表

乡镇、街办事处名称 湖田街道办事处 房镇镇 马尚街道办事处 合计
专业户数量 31 5 1 37
以猪当量计 3699 305 60 4064
专业户数量 3 1 1 5
存栏量 760 90 60 910
以猪当量计 760 90 60 910
出栏量 1100 50 190 1340
专业户数量 1 1 0 2
存栏量 40 70 0 110
以猪当量计 16 28 0 44
出栏量 200 150 0 350
肉牛 专业户数量 1 2 0 3
存栏量 80 56 0 136
以猪当量计 267 187 0 453
出栏量 80 50 0 130
肉鸭 专业户数量 26 0 0 26
存栏量 166000 0 0 166000
以猪当量计 6640 0 0 6640
出栏量 728000 0 0 728000
肉鸡 专业户数量 0 1 0 1
存栏量 0 0 0 0
以猪当量计 0 0 0 0
出栏量 0 9000 0 9000

数据来源: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4.污染防治现状

(1)粪污主要处理模式及设施类型

2020年,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的清粪方式均为干清粪,处理模式为堆肥发酵,设施类型主要为储粪棚和沉淀池,主要的除臭措施是利用生物菌除臭技术除去异味。

(2)产排污情况

2020年,我区畜禽粪污产生量为8121.15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8.68%。根据《农业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相关系数,对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的污染物进行核算,从畜禽产排污情况来看,产排污量最多的均为湖田街道。

表2-4 2020年畜禽养殖产污一览表(单位:吨)

乡镇、街道办事处 湖田街道办事处 房镇镇 马尚街道办事处
化学需氧量 703.77 112.73 0.45
总氮 29.23 2.95 0.21
氨氮 2.96 0.22 0.02
总磷 5.99 0.56 0.07

 表2-5 2020年畜禽养殖排污一览表(单位:吨)

乡镇、街道办事处 湖田街道办事处 房镇镇 马尚街道办事处
化学需氧量 58.19 9.94 0.40
总氮 3.08 0.35 0.02
氨氮 0.36 0.02 0.003
总磷 0.54 0.06 0.006

5.禁养区划定情况

我区严格遵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现状,共划定一个禁养区,由于2020年我区经过重新划分,部分区域现归经开区管辖,因此划定范围为:西至滨博高速公路、北至济青高速公路、东至东四路、南至海岱大道(马南路)区域(昌国路至海岱大道区域归经开区管辖),面积为74.12平方千米。

6.种养结合现状

2020年,我区农作物播种面积最大的是湖田街道。种植土地土壤的养分含量及农作物播种面积见下表。

表2-6 2020年土壤养分含量表

养分 水解性氮(mg/kg)

有效磷

(mg/kg)

速效钾

(mg/kg)

有机质

(g/kg)

pH

全氮

(g/kg)

土壤含量 89.52 27.5 222.37 22.4 7.78 1.3

数据来源: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表2-7 2020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一览表(单位:亩)

类别 指标 湖田街道办事处 房镇镇 马尚街道办事处 合计
大田作物 小麦 1643.42 915.19 4 2562.61
玉米 1982.7 1262.59 4 3249.29
     经济作物 黄瓜 0 107 0 107
茄子 0 37 0 37
大白菜 0 38 0 38
大葱 0 10 0 10
150 0 2.5 152.5
葡萄 30 23 0 53
苹果 20 0 0 20
韭菜 87 0 0 0
番茄 0 112 27 139

数据来源: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7.土地承载力计算

为了解我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土地承载力情况,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测算指南”)进行土地承载力计算。

计算过程为:以2020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为基础,首先根据目标产量值(参数选用测算指南表3-1推荐值)测算(参数选用“表1不同植物形成100kg产量需要吸收氮磷量推荐值”)植物总养分需求量;然后根据不同土壤肥力下,区域内植物氮总养分需求量中需要施肥的比例、粪肥占施肥比例和粪肥当季利用效率(施肥供给养分占比取45%,粪肥占施肥比例取50%,粪肥当季利用率取30%)测算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最后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在收集、处理和贮存过程中的损失,单位猪当量氮养分供给量取7.0kg算出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通过计算结果可知张店区可承载猪当量为7450头,畜禽养殖承载潜力为40.26%,即张店区可继续承载猪当量2999头;湖田街道可承载猪当量4326头,畜禽养殖承载潜力为6.24%,即湖田街道可继续承载猪当量240头,已临近辖区土地承载力阈值;房镇镇可承载猪当量3058头,畜禽养殖承载潜力为90.4%,即房镇镇可继续承载猪当量2753头;马尚街道土地可继续承载猪当量66头,畜禽养殖承载潜力为9.2%,即马尚街道可继续承载猪当量6头,已临近辖区土地承载力阈值。

表2-8  2020年土地承载力测算一览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土地可承载猪当量

(头)

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

(头)

差值+:剩余-:缺少

承载潜力

(%)

粪污资源利用总体规划
1 湖田街道 4326 4086 +240 6.24 当地消纳
2 房镇镇 3058 305 +2753 90.40 当地消纳
3 马尚街道 66 60 +6 9.20 当地消纳
4 张店区 7450 4451 +2999 40.26 当地消纳

注:由于我区包括苹果树、核桃树、桃树等大部分经济作物并无统计数据,计算得出的土地承载力与实际相比数值较小,因此土地承载力上调百分之20%。梁之昌养羊场产生的粪污均可自我消纳,不计入本次计算。由于张店区肉鸭养殖存在冬季空栏和交替养殖的现象,肉鸭按照40%折算。

8.粪肥消纳土地配套与资源化利用情况

我区消纳粪污配套土地主要以耕地为主,畜禽养殖场(户)皆采取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的方式处理粪污。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设施配建率均达到100%,已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提高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五)存在的问题

1.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小,部分区域已到达临界点

由于我区主要为城市建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小,导致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较小,现湖田街道和马尚街道的土地承载潜力低,湖田街道及马尚街道的畜禽养殖量已临近土地承载力阈值,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压力。

2.粪污处理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我区目前养殖场(户)均未配备臭气治理设施,除臭技术推广范围小,养殖场(户)周围异味较大,易对周围居住区造成影响,目前我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缺少粪污的运输设备和撒肥机等设备,粪污运输效率低。配套设施主要为储粪棚及沉淀池,由于设备使用经验不足,粪污处理能力较低,容易对周边的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同时源头减量设施较少,对畜禽的饮水器具改造、栏舍清洗设施增添并不重视,产生的污染物增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已造成污染。

3.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不完善

我区目前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都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但部分畜禽养殖专业户台账记录不完全,缺少畜禽粪便清运记录、生物除味剂喷洒记录,导致畜牧部门无法及时获取畜禽养殖专业户的粪污利用信息。

4.养殖场(户)责任意识不足

目前部分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能力低,还田利用设施老旧,工艺落后,畜禽废弃物没有足够处理能力。一些畜禽养殖专业户受传统观念影响和经济效益驱使,主动防污、治污意识不强,存在已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但为节约开支,有时不运行的情况,需要强化责任意识。

三、规划目标

(一)指标目标

到2025年,我区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及畜禽养殖专业户的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维持在100%,目前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未设置排污口,若在规划期增加排放口确保实现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为100%。

表3-1 量化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值 目标值
2020年 2025年
1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8.68 90%以上
2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100 100
3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100 100
4 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 - 100

(二)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根据2022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配率达到100%,目前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配率已达到100%,规划期间我区将严格监督新增养殖场(户)做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以保障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配率维持在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2020年,我区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8.68%,规划期间区将积极指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堆肥发酵、还田等技术,努力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使其达到并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目前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均已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规划期间经继续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和监管,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维持在100%。

(三)规划重点

我区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是国控省控断面等。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养殖布局

根据《张店区禁养区划定通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畜产品产量目标、土地承载力和人居环境等要求,确定我区的养殖规模,坚持以地定畜,已经临近土地承载力的湖田街道和马尚街道严格控制养殖总量,扩宽消纳渠道,增加粪污异地消纳量;鼓励湖田街道建立优质肉鸭产业带,引导新建畜禽养殖场(户)逐步向土地承载潜力较大的房镇镇转移。坚持以种定养、农牧循环,合理规划养殖用地,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根据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城镇建设建设规划等生态敏感区域划定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禁养区划定方案,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规定,严格坚守禁养区底线,严禁在禁养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畜禽养殖场(户)。加大审查和处罚的力度,保障禁养区不存在畜禽养殖“反弹”和“复养”的现象。

(二)提升畜禽粪污利用水平

1.升级处理设施

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引导畜禽养殖场(户)对现有的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升级,进行圈舍标准化改造,配套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设备,鼓励畜禽养殖专业户建设雨沟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和储粪场、污水储存池。对湖田街道、房镇镇两地配备粪污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沼气利用、有机肥生产、运输和施用等设施设备并按时更新设备。

2.强化支撑服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推广安全、高效、环保的新型饲料产品和微生物产品,引导矿物元素类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推行发酵床、微生物处理、臭气控制等新技术模式,支持企业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集成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

3.以培育利用为主体

鼓励湖田街道的畜禽养殖专业户建立合作互助处理中心,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逐步培育成为支撑农牧循环的新产业。

4.种养结合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定期对区内的养殖场(户)进行培训,培训主要以粪污还田技术为主,提高区内养殖场(户)对还田技术的掌握,从而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

(三)完善台账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台账制度。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畜禽养殖周期特点,定期将养殖场(户)清单提供给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清单,做好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四)强化环境监管

强化日常监管,农业农村部门明确畜禽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增加监管效率,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畜禽养殖场(户)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依托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进行抽查。

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规模养殖项目审批程序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未按证开展自行监测、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湖田街道、房镇镇和马尚街道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详细的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进行现场核查,检查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以确保禽养殖产能与自然环境相适应。

五、重点工程

为实现“十四五”畜禽养殖规划目标,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需求确定以下重点工程。

(一)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升级

根据各镇、街道办事处具体情况制定粪污处理设施升级工程的详细计划,鼓励需要升级(建设)的养殖场(户)予以实施。升级内容主要为圈舍标准化改造、为养殖场(户)配套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设备,并鼓励养殖场(户)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和储粪场、污水储存池,以提升全区的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

(二)畜禽养殖异味治理项目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调查辖区内的养殖场(户)异味消除设施情况,印发服务手册和明白纸等,加大技术指导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向畜禽养殖场(户)推广生物菌剂除臭技术,采取饲喂环节使用饲料添加生物菌剂技术和圈舍及粪污集纳场所喷洒生物菌抑制技术,以减少畜禽养殖异味。

六、资金筹措

资金投入的基本原则主要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方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解决环境和发展的问题府资金投入主要针对公益性设施和奖励扶持两个方向,强化系统性政策约束,以机制体制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我区重点工程以企业自行投入为主,结合国家及地方专项资金的申请方向,协助其提前做好前期工作,依托企业的资源优势,包装整合污染治理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出台相关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污染治理的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在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在企业完善污染治理的同时,通过延长产业链,实现养殖、治理、利用的循环链条,从而实现环境治理和企业发展双赢。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运维资金来源主要依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养殖场(户)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同时,将粪污资源化进行市场化运作,引入第三方投入资金。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规划完成后,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实现速度加快,现有的畜禽养殖方式也将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力加大,畜产品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同时,在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的基础上,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社会效益

规划完成有助于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源化利用的提升,在新一轮畜牧业发展中,以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着眼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畜牧业发展。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可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带动全区大力发展生态种养业,促进农业增效,减少畜禽粪污排放,减轻异味污染,改善农村环境,降低整个畜牧业生产活动对人类和环境及动物的风险,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环境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大幅降低畜禽养殖对水体的污染,有效保护地表水环境的水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通过施用有机肥可有效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养分含量,增强土壤微生物活力,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田永续利用。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张店区人民政府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统筹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实现。

(二)责任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若有发现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畜禽养殖场(户)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三)完善政策支持

扩大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改扩建政策扶持范围,重点支持配建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加大财税扶持,结合国家、省、市现有政策,推进畜禽粪污全量化收集处理,形成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新格局。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鼓励创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

(四)开展技术指导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定期对畜禽养殖业主开展技术指导,主要包括禽畜养殖粪污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堆肥和发酵技术指导以及粪肥还田技术指导。开展土壤肥力调查,依据土壤有机成分和农作物生长规律,指导确定粪肥与化肥替代的最佳比例,确定粪肥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数量,交换关于畜禽养殖产品研发、生产的经验和知识,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五)加强宣传引导

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推广各地的新技术、新模式、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区域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

          2.畜禽养殖场粪污肥料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要求清单

 

附件1

 

区域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

 

序号

养殖场名称

位置

畜种

存栏量(头、只、羽)

已建设情况

1

张店梁之昌养殖场

湖田街道北焦宋村

肉羊

2000

已建设

2

淄博鲁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湖田街道商家村

奶牛

130

已建设

 

附件2

 

 畜禽养殖场粪污肥料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要求清单

 

序号

养殖场/专业户

养殖场/专业户名称

乡镇村

养殖畜禽种类

配套土地面积(亩)

1

养殖场

淄博鲁牛养殖合作社

张店区湖田街道商家村

奶牛

523.95

2

养殖场

张店梁之昌养羊场

张店区湖田街道北焦宋村

肉羊

365.58

3

专业户

于乃友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199.87

4

专业户

付启刚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129.92

5

专业户

于钦光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199.87

6

专业户

徐依兵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99.94

7

专业户

刘金学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99.94

8

专业户

付启志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99.94

9

专业户

徐依国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179.89

10

专业户

徐依明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99.94

11

专业户

于乃德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129.92

12

专业户

于海滨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179.89

13

专业户

刘永会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肉鸭

149.91

14

专业户

姚强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肉鸭

169.89

15

专业户

毕永贞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肉鸭

149.91

16

专业户

李兆勤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肉鸭

299.81

17

专业户

商孝平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肉鸭

99.94

18

专业户

王美章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肉鸭

99.94

19

专业户

王明章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肉鸭

139.91

20

专业户

孙为波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肉鸭

169.89

21

专业户

孙兰怀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肉鸭

159.90

22

专业户

朱振海

张店区湖田街道北焦宋村

肉鸭

99.94

23

专业户

刘鹏

张店区湖田街道北焦宋村

肉鸭

159.90

24

专业户

于成强

张店区湖田街道北焦宋村

肉鸭

159.90

25

专业户

宋现海

张店区湖田街道商家村

肉鸭

199.87

26

专业户

李涛

张店区湖田街道下湖村

肉鸭

119.92

27

专业户

董宗明

张店区湖田街道下湖村

肉鸭

199.87

28

专业户

牛勇

张店区湖田街道下湖村

肉鸭

199.87

29

专业户

姬晓飞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生猪

233.79

30

专业户

商孝强

张店区湖田街道南焦宋村

生猪

175.34

31

专业户

于乃桢

张店区湖田街道辛安店村

生猪

233.79

32

专业户

陈新斌

张店区湖田街道柳杭村

黄牛

262.41

33

专业户

王启海

张店区湖田街道西张村

肉羊

91.39

34

专业户

宋刚

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

肉鸡

59.96

35

专业户

朱训国

张店区房镇镇院上村

奶山羊

29.38

36

专业户

刘喜涛

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

肉牛

52.48

37

专业户

魏忠泉

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

生猪

52.60

38

专业户

高春光

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

肉牛

52.48

39

专业户

段勇

张店区马尚街道周家村

生猪

1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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