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5-01-27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部门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部门领导。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及分工情况,本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部门制发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政策文件。

4.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涉及本部门议定事项及部门办公会的有关情况。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情况。

6.其他。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部门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

2.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一楼LED电子屏。

3.其他。如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部门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151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92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部门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2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部门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部门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部门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资料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部门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部门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部门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部门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科室为: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928

传    真:0533-2869928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3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9928;电子邮箱:zdjgs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83条。其中履职依据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会议公开12条、行政权力1条、建议提案1条、财政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政策解读3条、互动交流1条、业务动态5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3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数量无增减变化,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抓好组织领导。中心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工作不断线。同时,进一步明确一名办公室人员专责专抓,中心工作例会每月调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科室依据职责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二是抓好机制完善。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修订完善《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中心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三审三校”机制,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政策关和保密关,持续提升稿件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及时。三是抓好“回应关切”。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围绕服务对象所需和社会群众所盼,在部门会议、预算公开、决算公开、政府集中采购、建设工程等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履行好信息公开义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干部职工、服务对象最关心关注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等群众关注领域公开力度,加强相关政策信息的传播和宣传,确保社会公众有效获取并及时知晓公开的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更新维护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并依托爱张店APP等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公务出行保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用房管理以及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等信息,进一步公开机关事务工作动态,让广大市民群众方便快捷地了解机关事务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做好门户网站自查。指定专人定期浏览中心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务信息,查网站更新、查格式排版、查错敏字词、查不规范表述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以自查促规范。二是结合上级要求普查。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对中心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逐一检查,确保上级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三是针对反馈问题排查。针对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反馈的政府网站栏目内容更新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人梳理排查,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抓好同类问题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建议提案栏目未及时更新。接到通知后,中心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发布了《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2.通知公告栏目未及时更新。接到通知后,我中心立即按照要求对业务动态栏目下通知公告栏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维护,并举一反三对其他栏目进行了全面排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度,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相关费用。

2.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中心共收到代表建议0条。其中省级人大代表建议0条、市级人大代表建议0条、区级人大代表建议0条。2024年,中心共收到政协提案0件。其中省级政协提案0件、市级政协提案0件、区级政协提案0件。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在山东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介现场会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中心主任汤丹同志以《“四个突出”聚力打造公车管理“张店模式”》为题介绍了张店区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首创精神,突出标准化引领、智能化运行、低碳化发展、优质化服务,在“标准化引领、低碳化发展、智能化运行、优质化服务”上持续用力,推动全区公务用车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的经验做法。二是开展机关事务工作宣传,2024年在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网站等市以上媒体平台发表稿件53。三是2024年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期间,动员全区公共机构和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活动,并及时公布中奖名单,活动期间3000余人参与在线答题,强化了公共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垃圾分类习惯,营造绿色环保良好氛围。四是吸引省内外机关事务行业系统同行来张交流机关事务工作,先后与威海市文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江西省会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7个单位交流公共机构节能、绿色公务出行和反食品浪费等工作,并详细介绍中心坚持“服务是我们所有工作安身立命的生命线”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心、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处处极端负责的认真劲”打造机关事务工作“张店样板”的做法。

4.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中心严格按照《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围绕助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助推社会治理精细化等方面任务,聚焦新能源汽车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无废城市”等主题,先后开展“绿色低碳 美丽中国”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志愿者”主题宣传、“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公共机构“无废机关”创建等活动20余次,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为宜居宜业幸福张店建设作出机关事务贡献。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9928;电子邮箱:zdjgs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透明度、满意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85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会议公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