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12370303MB2303857U/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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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为加强直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涉及我中心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目前涉及我中心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1项,具体为:

1.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有关资金筹措保障和经费预算安排,以及区属学校、公立医院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区属学校、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局)做好区级公房公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区属学校、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局):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易地任职干部周转住房、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公房公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