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0-07-28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本指南。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将根据情况及时予以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信息公开内容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张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行政许可,重大工作项目,重大活动及依法需公开的其他工作信息。

(四)公示公告

主要包括:重大人事任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展板、向新闻媒体供稿、召开专题会议、印发相关资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962

电子信箱:zdqcmj@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6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民中心四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62;电子邮箱:zdqc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紧密围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核心职能,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方面。我中心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载体,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50 条,内容涵盖多领域重点事项,具体包括:部门会议类 6 条、业务工作类 28 条、财政信息类 5 条、文稿解读类 1 条、建议提案类 2 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 条、业务培训类 2 条、人事任免类 2 条、机构职能类 1 条、领导信息类 1 条以及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1 条,全面保障公众对服务业相关工作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相比2024年相比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基础性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体系,依据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公开范围、程序和责任主体,实行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中心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核心平台,结合服务业工作特点,优化专栏布局,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责任,对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全面把关,保障平台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拓展多元化公开渠道,构建门户网站 + 爱张店APP” 两位一体公开矩阵,以促进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改善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提升我中心全体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条例》及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2 次。夯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机制,各科室在部署安排各项业务工作时,实时跟进推动工作情况,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服务业政策实施成效等量化信息公开较少,公开内容仍停留在基本进展层面。

2、公开形式创新性不足:仍以文字、表格等传统形式为主,缺乏可视化、场景化的解读载体。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精细化,聚焦服务业企业和群众关切,重点信息定期更新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2、打造 多元化解读矩阵,对不易理解的政策及宣传,除传统文字、表格的表现形式外,尝试制作可视化流程图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也需报告。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度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涉及领域为培育中心城区夜间经济消费新场景和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均按照时限要求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优化专栏布局,完善我中心业务动态,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我中心业务职能和政策动态。二是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对我中心全体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调政公开的重要性和谨慎性,加强我中心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三是加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一信息一审查”,书面留痕,责任到位。

(四)《2025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2025 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将服务业各项工作职能在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指导下,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度融合,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推进举措、量化落实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要点落地见效。一是优化主动公开机制:严格按照《分工方案》动态调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要求,结合服务业领域和职能调整情况,更新完善主动公开事项,增加惠企直达的业务动态。二是强化保密审查管理:落实《分工方案》严格保密审查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细化审查流程和责任清单,未发生泄密问题,审查合格率达 100%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民中心四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62;电子邮箱:zdqc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市、具体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聚焦民生财政,焦点热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为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主动公开方面。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28条,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会议类6条,业务工作类12条,财政信息类5条,政策会议解读类1条,建议提案类3条,业务培训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相比2023年减少1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中心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合力,努力形成共同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中心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三是我中心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相关工作信息,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水平,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强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等工作,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提高工作透明度、服务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查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从事具体工作。二是做好自查整改。每月对照更新要求,自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具体核心条款阐释不够清晰到位群众理解政策深意与执行细节上存在困难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信息采集,提高信息质量。积极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探索新思路,拓宽公开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深化政策解读,运用案例分析、图表对比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确保群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共收到人大建议3件,涉及总部经济发展、楼宇经济发展、夜间经济发展领域;政协提案4件,涉及总部经济发展、楼宇经济发展、优化夜间经济持续发展等领域,均按照时限要求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根据政府办通知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限要求对政策类文件进行了规整关联应公未公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同时还做好目录的常态化更新促进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二是聚焦主题主线,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依托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网上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审批结果公开。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注重监督保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和准确性。

(四)《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并印发了政务公开年度计划、目标、措施和实施办法,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措施。同时定期召开会议,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目标,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年共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规范透明运行。根据《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促进项目招引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绩效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民中心四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62;电子邮箱:zdqc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完成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68条,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人事任免类2条、政策文件类1条,机构职能类1条,部门会议类8条,业务工作类40条,财政信息类5条,会议议定事项解读类1条,政策会议解读类5条,建议提案类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青创园元宇宙大赛相关事宜,已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并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领导重视政务信息工作,重点审阅政务信息文件及工作任务,着重强调政务信息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及时公开各类政策信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三是制定了《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3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方案》,召集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等相关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充分利用“爱张店”APP、微信等平台,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我中心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前审查力度,做好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表述方式等研判,畅通信息发布渠道, 确保信息真实。二是指定一名同志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汇总、日常工作处理和相关信息上传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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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时效性强,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规范性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淄博烧烤的爆火,淄博张店逐渐走到大众面前,对于服务业,尤其是新兴现代服务业的宣传还需要逐渐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制度,及时掌握信息公开的新政策新要求,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解读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各种符合标准要求的形式扩大对新兴现代服务业的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共收到人大建议1件,涉及总部经济发展领域;政协提案3件,涉及总部经济发展、优化夜间经济持续发展等领域,均按照时限要求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部署安排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针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材料及时组织培训学习,确保每名工作人员熟知善用,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按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会,总结单位全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完善改进。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升决策水平、政策解读回应、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梳理重点任务,明确公开责任,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巩固提升。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5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channel_c6139/?open=fdzdgknr)。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民中心四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62;传真:0533-28699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制度程序,拓展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51次(条)。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1条、政策文件类6条、政策会议解读类2条、会议公开4条、建议提案8条、财政信息5条、业务工作15

中心年度预决算报告、法规文件、计划规划、工作总结机构职能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发布与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责任到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中心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 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还存在相关问题与差距。

(一)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2023年我中心将以实时充实公开信息内容为总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创建“张店服务业”品牌理念。

(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2023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三)服务业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加强专职信息人员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信息专职人员进行培训,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张店服务业发展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配置专人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培训方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中心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和区政协提案7件,均已满意答复。

    (三)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高度重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推进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张政办字〔2022〕11号),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采取标准引导、逐步推进的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实现政务公开全面化、标准化、规范化。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通过召开学习分享会等形式,促进科室间充分交流经验做法,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效果。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2年,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细化每项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课程,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 2022年度,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channel_c6139/?open=fdzdgknr)。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民中心四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862;传真:0533-286986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原则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圆满完成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23次(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会议公开3条、建议提案7条、财政信息5条、业务工作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责任到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中心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 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还存在相关问题与差距。

(一)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中心将以实时充实公开信息内容为总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创建“张店服务业”品牌理念。

(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2022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三)服务业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加强专职信息人员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信息专职人员进行培训,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1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我中心遵循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并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建立公正、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组织保障。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中心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部门会议、部门工作动态并围绕单位重点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及时公布有关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以增进公众对我区服务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平台建设方面。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政务事项及清单目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规范。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二是真实有效。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快速及时,不断更新,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三是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日常更新制度,将信息按程序及时报送上网;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法定主动公开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履职依据

22

22

22

机构职能

1

1

1

领导信息

1

1

1

部门会议

12

12

12

业务工作

1

1

1

财政资金

19

19

19

建议提案办理

8

8

8

政府开放日

0

0

0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1

1

1

行政权力

1

1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9

5

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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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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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公开信息中无任何虚假、不完整的信息。 严格公开规定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严肃性。严格公开时限,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的时效性,2020年度我中心工作信息准确且及时的发布到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网。

本年度我中心无任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任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2021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0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