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2640M/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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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和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ylbzj/)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79502)。

一、总体情况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拓创新,扎实推进。2022年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决策、执行、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2022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细化标准。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刘金泰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颜勇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炜同志担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专人专责的工作制度,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医保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与融媒体平台对接制作“局长云答疑”,对群众关心关切的医疗保障问题进行答疑,让群众更方便快捷了解医保新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健全审查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强化流程管理,对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守好信息公开的底线。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全面整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区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了市医保局张店分局信息公开网址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但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在以下方面抓好落实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培训教育和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承办区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