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重新修订编制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要公开政府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部门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任免、公告公示等。

     (三)政府重点工作

      主要包括: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发展规划计划。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各类活动及最新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279502       传   真:0533-2272060

       电子信箱:sylbzjzdfj@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279502,传真:2272060,电子邮箱sylbzjzdfj@zb.shandong.cn,办公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邮政编码:255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等文件要求,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现编制本部门2023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和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ylbzj/)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795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医保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决策、执行、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2023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依申请答复工作受理依规、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举报、投诉等情况的发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件。2023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我局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加强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两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发布;成立了由局长刘金泰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颜勇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培训会,对信息存档、登记、处理、保密等进行相关培训,建立科学有序的信息管理运行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医保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在网站设置了“医疗(生育)保险”与“医疗救助”专栏,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医疗救助等情况;成立“医保政策宣讲团”,由分局主要领导和中心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结合“两进”、大走访活动深入机构、镇办、村居和企业,围绕医保政策、齐惠保产品推介和医保“信用支付”内容,开展 3轮共计100余场次宣讲,参训5000余人次,累计入户 450户发放政策明白纸、便民联系卡共计 1500 余份,当面解答群众问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一是政务公开培训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开展了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强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加体制机构建设。成立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公开的协调工作,各科室负责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并对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形成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三是工作考核情况。制定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具体责任,按月不定时对本单位各科室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数量、信息质量等工作指标开展检查,将责任具体到个人,并在单位内部发布通报;四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评议的作用,对工作不足之处认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网站的公众互动参与较少;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形式还有待丰富;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强,存在懈怠。

  下一步,我局在以下方面抓好落实一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设置趣味性强的公众互动渠道,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宣传。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不断增强解读效果。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发布文件及解读材料;三是细化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做到责任明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把握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人大代表建议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开平台,将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公开贯通全过程,使其公开内容多元化和优质化,让不同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4年1月15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和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ylbzj/)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79502)。

一、总体情况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拓创新,扎实推进。2022年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决策、执行、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2022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细化标准。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刘金泰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颜勇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炜同志担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专人专责的工作制度,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医保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与融媒体平台对接制作“局长云答疑”,对群众关心关切的医疗保障问题进行答疑,让群众更方便快捷了解医保新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健全审查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强化流程管理,对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守好信息公开的底线。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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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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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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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全面整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区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了市医保局张店分局信息公开网址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但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在以下方面抓好落实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培训教育和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承办区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3年1月13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现编制本部门2021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和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ylbzj)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79502)。

一、总体情况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拓创新,扎实推进。2021年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决策、执行、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2021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细化标准。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周立群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颜勇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炜同志担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专人专责的工作制度,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医保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与融媒体平台对接制作“局长云讲堂”七期,对群众关心关切的医疗保障问题进行答疑,让群众更方便快捷了解医保新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健全审查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强化流程管理,对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守好信息公开的底线。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全面整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区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了市医保局张店分局信息公开网址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但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在以下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现编制本部门2020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和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ylbzj)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795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稳步、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周立群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颜勇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炜同志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细化标准。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回应解读情况

在我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中,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部分,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第一时间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0年,我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4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全面整改,按照区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全面优化了市医保局张店分局信息公开网址栏目设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保障力量需提升,我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肩负着很多其他重要工作,缺乏专职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政府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可以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我单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做好基础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我局对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次公开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联系电话0533-2279502

(一)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构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科室负责人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全面做好单位政务信息的公开、发布,舆情监测、引导和负面舆情处置,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各类重点领域信息,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依法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的发布由专人负责,及时对本局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属性,保证信息正常发布。及时积极主动对外宣传事关民生的医保政策、工作动态,对外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便于服务对象及时了解最新政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医保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二是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紧扣群众对医疗保障关心的各类问题,结合医保工作的热点焦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充实精干力量,提升工作水平。充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干力量,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