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7899/2021-519637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
关于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
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依据: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应急字〔2021〕33号)
二、背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巩固“消地联合”监管机制,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三、目的:通过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大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四、举措:5月至6月,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整治任务进展情况隐患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等为重点,组织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逐项自查形成清单,进行整改;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专项检查督导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对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并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依据: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应急字〔2021〕33号)
背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巩固“消地联合”监管机制,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目的:通过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大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举措:5月至6月,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整治任务进展情况隐患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等为重点,组织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逐项自查形成清单,进行整改;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专项检查督导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对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并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解读人:王闯,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电话0533-2270801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