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张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执法依据

  区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中涉及的本部门执法依据。

  (四)行政许可事项

  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五)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以外的事项)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所有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六)社会管理

  1.本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2.本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七)人事信息

  1.本部门干部任免信息;

  2.本部门负责的公务员及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zhangdian.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局办公室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张店政务网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以便确认身份。

  (2)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附件3)。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管理部门文件规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具体标准见附件4。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张店区和平路15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至5: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270801             传   真:2176358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和平路15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至5: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270801             传   真:2176358

  电子信箱:zdqajjadmin@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2

联系电话:0533-2869877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附件: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15号;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270801;电子邮箱:zdq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单位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认真梳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15项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及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41条。持续加强解读回应,共发布解读类信息10条,其中政策解读5条,会议解读5条。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张店区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2023年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上年结转0件),全年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逐项健全区应急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完善《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等,出台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2023年度,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区应急局政务公开页面,并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通过“张店应急管理”“张店应急科普”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实现政务公开信息随时可用。同时,设立党务政务宣传栏,抓好线下公开渠道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通过制定一系列文件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建设,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同时,加大新媒体建设方面投入力度,组织开展政务信息专题培训2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  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的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经过调研沟通以及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发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旧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信息在公开后没有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的反馈接收不到位。二是简单化把信息公开作为完成任务的手段,对服务对象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或避重就轻。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委班子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加强应急管理热点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使群众了解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也需报告。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办理政协提案2件,在办理建议和提案过程中坚持与委员联系的制度,坚持共商在前、答复在后的办理原则。本年度办理的2件提案,都征求了委员的意见,面商率达100%,现已全部答复。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创新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张店区应急管理局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号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运营,另外我局还通过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在“爱张店”APP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宣传报道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创新途径和方式,工作效率也进一步提升。二是继续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应急局政务新媒体发布我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预警信息等各类信息及工作开展情况,并且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进行信息咨询、隐患举报和对我局的工作提建议等。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3年,一是认真组织学习《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推行政务公开的舆论氛围。同时,信息发布、信息上报及政务公开严格实行审核制度,并进行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是组织开展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增强提高责任科室人员信息公开能力。三是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专题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协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等信息的公开。五是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和平15;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2708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69条。持续加强解读回应,共发布解读类信息5条,其中政策解读3条,会议解读2条。同时,制定出台《张店区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修订完善《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依申请答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依申请公开情况与往年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区应急局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区应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机构、审查要点等,提高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2022年度,本单位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政府网站页面,并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通过“张店应急管理”“张店应急科普”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实现政务公开信息随时可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主任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干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22年度,共参加培训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内容单一;内容更新不及时,不能满足群众需要,以及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重点通过拓宽信息来源,加强对接上级部门,及时调整各业务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流程,并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确定工作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用好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机关在办理以及代区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件。我局始终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认真落实代表和委员的每件建议和提案。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三)《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每项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了方案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五)相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六)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时间:2022-01-12

淄博市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和平路15号,邮编:255000,电话:2270801邮箱:zdqajjadmin@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实了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人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并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二是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修编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通过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保证了《条例》顺利实施。截至2021年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电子政务工作成绩显著。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年度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我局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年底,我局将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各科室政府信息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生因为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发生。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切实转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并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四是建章立制。结合应急管理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并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依托政府网站,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时把国家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另外我局还采用以下辅助性公开方式:通过撰写上报政务信息进行公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淄博市12345政务服务投诉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日常政务公开信息。

3.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1年我单位政务公开专门人员对领导干部和相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持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除设置一名专门人员外,由专门人员培训带动其他人员形成AB角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围绕局中心工作,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以电子文档形式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时把国家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我局还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热线举报投诉平台,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政务网站建设,使其成为展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形象的窗口和政府与企业联系沟通的桥梁。建立各种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落实措施,抓好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继续完善服务指南,明确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参考格式、办理流程,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一次办好”,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建立起应急管理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搭建起接受应急管理举报投诉,协调解决问题的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二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定期检查“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单位“三公经费”明细支出,做好相关解释说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努力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继续深化政务平台建设,打造规范化、服务型机关。一是充分利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办事公开透明度,提高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服务、效能和廉洁机关。根据工作职能,建立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将区应急管理局各项职能及办事程序、办结期限进行了公示和承诺,并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优质服务,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三是我局充分利用张店通讯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促进了全区应急管理事业的开展。同时,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创新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信息向社会发布,发布的各类信息涵盖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服务事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及领导调研等各个方面,2021年全年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10

1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6

+12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

+87

20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应急局在加强政策解读、夯实基础等方面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策解读的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应急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指导,补短板、抓落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编制,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到位,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增强市民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好服务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吸收采纳情况。2021年共承办政协委员会提案1件(淄博市张店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1号提案),人大代表建议0件,办理结果为:已列入计划拟解决1件。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1-01-29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按照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形成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和平路15号,邮编:255000,电话:2270801邮箱:zdqajjadmin@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实了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人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并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二是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修编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通过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保证了《条例》顺利实施。截至2020年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电子政务工作成绩显著。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年度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我局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年底,我局将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各科室政府信息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生因为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发生。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四是建章立制。结合应急管理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并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依托政府网站,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时把国家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另外我局还采用以下辅助性公开方式:通过撰写上报政务信息进行公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淄博市12345政务服务投诉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日常政务公开信息。

3.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2020年工作考核成绩目前尚未公布;我单位2020年无社会评议;2020年无责任追

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人大建议1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办理情况得到5位人大代表一致认可。

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统计数据。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共X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大决策与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多个板块。

6.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相关统计数据。本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信息。

8.2019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0年我单位政务公开专门人员对领导干部和相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持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除设置一名专门人员外,由专门人员培训带动其他人员形成AB角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围绕局中心工作,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以电子文档形式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时把国家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我局还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热线举报投诉平台,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政务网站建设,使其成为展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形象的窗口和政府与企业联系沟通的桥梁。建立各种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落实措施,抓好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继续完善服务指南,明确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参考格式、办理流程,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一次办好”,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建立起应急管理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搭建起接受应急管理举报投诉,协调解决问题的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二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定期检查“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单位“三公经费”明细支出,做好相关解释说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努力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继续深化政务平台建设,打造规范化、服务型机关。一是充分利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办事公开透明度,提高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服务、效能和廉洁机关。根据工作职能,建立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将区应急管理局各项职能及办事程序、办结期限进行了公示和承诺,并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优质服务,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三是我局充分利用张店通讯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促进了全区应急管理事业的开展。同时,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创新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信息向社会发布,发布的各类信息涵盖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服务事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及领导调研等各个方面,同时我们还利用报纸、热线等公共媒体,即时发布应急管理政策信息,让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2020年全年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对主动公开信息与过程性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组织协调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2021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好地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重点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等分类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设一些有特色的栏目,进一步宣传我局工作开展的情况。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补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服务于社会。利用多种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平台等渠道的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作,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不断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路线、方针、政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单位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结合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形成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和平路15号,邮编:255000,电话:227080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实了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人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并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二是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修编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通过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保证了《条例》顺利实施。截至2019年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电子政务工作成绩显著。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专职1人,并有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并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依托政府网站,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时把国家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另外我局还采用以下辅助性公开方式:一是通过撰写上报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二是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淄博市12345政务服务投诉平台。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日常政务公开信息。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我局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年底,我局将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各科室政府信息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生因为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发生。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四是建章立制。结合应急管理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围绕局中心工作,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以电子文档形式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时把国家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我局还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热线举报投诉平台,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政务网站建设,使其成为展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形象的窗口和政府与企业联系沟通的桥梁。建立各种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落实措施,抓好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继续完善服务指南,明确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参考格式、办理流程,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一次办好”,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建立起应急管理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搭建起接受应急管理举报投诉,协调解决问题的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定期检查“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单位“三公经费”明细支出,做好相关解释说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努力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我局继续深化政务平台建设,打造规范化、服务型机关。一是充分利用(www.zhangdian.gov.cn)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办事公开透明度,提高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服务、效能和廉洁机关。根据工作职能,建立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将区应急管理局各项职能及办事程序、办结期限进行了公示和承诺,并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优质服务,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三是我局充分利用张店通讯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促进了全区应急管理事业的开展。

(六)其他情况

1.年度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结合应急管理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依托政府网站,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2019年工作考核成绩目前尚未公布;我单位2019年无社会评议;2019年无责任追究相关情况。

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协提案1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办理情况得到张梦冉委员的认可。

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统计数据。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共X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大决策与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多个板块。

7.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相关统计数据。本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信息。

9.2018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9年我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政务公开事项,不断增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创新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信息向社会发布,发布的各类信息涵盖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服务事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及领导调研等各个方面,同时我们还利用报纸、热线等公共媒体,即时发布应急管理政策信息,让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2019年全年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对主动公开信息与过程性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组织协调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2019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好地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重点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等分类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设一些有特色的栏目,进一步宣传我局工作开展的情况。

  3、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补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服务于社会。利用多种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平台等渠道的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作,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4、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不断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 述

      2018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上一年度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安监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8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8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8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区安监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8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危化品专项检查、涉氨涉粉危害治理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2、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公布每季度向人大汇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完成人大、政协各类提案议案3项并向全社会公开,配合做好省人大安全生产视察迎接工作,切实保障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开透明。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8年底,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公开的内容

      1、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如 《关于做好法释[2015]22号文单行本和挂图发放工作通知》。

      2、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张店区安监局行政审批所需中介服务机构公示表》。

3、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方面如预算决算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可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安监局法规科

市民可直接到区安监局法规科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专兼职人员1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网站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8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安监局2018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安监局下属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执法监察、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管理和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信息平台管理等职责,区安监局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两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并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
      2017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上一年度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安监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7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7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8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区安监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7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危化品专项检查、涉氨涉粉危害治理、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2、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7年底,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公开的内容
      1、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如 《关于做好法释[2015]22号文单行本和挂图发放工作通知》。
      2、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张店区安监局行政审批所需中介服务机构公示表》。
3、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方面如预算决算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可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安监局法规科
市民可直接到区安监局法规科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专兼职人员1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网站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7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安监局2017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安监局下属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执法监察、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管理和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信息平台管理等职责,区安监局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两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并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31

   区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 述
      2016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上一年度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安监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6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8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区安监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5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危化品专项检查、涉氨涉粉危害治理、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2、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6年底,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划计划1条,占总数的17%;业务工作1条,占总数的17%;其他4条,占总数的66%。
(一)公开的内容
      1、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如 《关于做好法释[2015]22号文单行本和挂图发放工作通知》。
      2、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张店区安监局行政审批所需中介服务机构公示表》。
3、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方面如预算决算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可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安监局法规科
市民可直接到区安监局法规科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专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网站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6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安监局2016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安监局下属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执法监察、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管理和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信息平台管理等职责,区安监局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并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8

    区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字〔2015〕34号),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 述
    2015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上一年度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安监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5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5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8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区安监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5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危化品专项检查、涉氨涉粉危害治理、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2、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5年底,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划计划13条,占总数的50%;业务工作10条,占总数的38%;其他3条,占总数的12%。
    (一)公开的内容
    1、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建陶(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分类评估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等。
    3、应急管理
    主要公开应急预案备案办理程序、标准等内容,如《关于落实市安监局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50号),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 述

2014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上一年度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安监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4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4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区安监局门户网站、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安监局门户网站、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8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区安监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4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粉尘危害治理、地下管线运行安全大普查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2、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4年底,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3条,占总数的10%;规划计划7条,占总数的23%;业务工作5条,占总数的16%;其他16条,占总数的51%。

(一)公开的内容

1、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本局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一般工业企业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本局有关的文件通知,如《关于印发

3、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如《关于立即对2014年春季山东省糖酒商品交易会现存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4、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关于印发

5、应急管理

主要公开应急预案备案办理程序、标准等内容,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6、办事指南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如《关于开展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培训的通知》等。

7、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方面主要公开区安监局领导活动、基层工作、举报留言、通知等内容,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强调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等。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可通过区安监局门户网站、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安监局办公室

市民可直接到区安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网站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4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安监局2014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安监局下属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执法监察、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管理和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信息平台管理等职责,区安监局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等方面的公开,让企业能够更多了解相关办事流程。

 3、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并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概 述

2013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加大力度,明确工作责任,调整充实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安监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畅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同时还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3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张店区安全生产网公开专栏内,向群众进行公开。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安监局门户网站。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区安监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2013汛期,我区连续出现多次强降雨、大风、雷电过程,为了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区安监局采取短信通知、临时紧急电话通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布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切实提高了企业防范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2、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3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使用液氨企业、油气管道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3、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3年底,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公开信息15条,占总数15%;政策法规5条,占总数的4%;规划计划12条,占总数的12%;业务工作60条,占总数的59%。

(一)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机构职能、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机构的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网址等。

2、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本局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一般工业企业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本局有关的文件通知,如《关于印发《张店区建陶(建材)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等。

3、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如《关于转发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4、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关于印发区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等。

5、应急管理

主要公开应急预案备案办理程序、标准等内容,如《关于做好2013年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6、办事指南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如《关于开展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培训的通知》等。

7、安全常识

公开了《一般行业安全资格考试初学复习题》,开放了一般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平台。

8、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这方面主要公开区安监局领导活动、基层工作、举报留言、通知等内容,如《张店区举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等。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区安监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可查阅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安监局办公室

市民可直接到区安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网站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3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安监局2013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区安监局下属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危险化学品监管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执法监察、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管理和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信息平台管理等职责,区安监局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由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十、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等方面的公开,让企业能够更多了解相关办事流程。

 3、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并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信息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联系电话:2176358。

一、概 述

2012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加大力度,明确工作责任,调整充实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安监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畅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同时还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2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张店区安全生产网公开专栏内,向群众进行公开。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安监局门户网站。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2年底,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公开信息15条,占总数13%;政策法规5条,占总数的4%;规划计划12条,占总数的11%;业务工作81条,占总数的72%。

(一)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机构职能、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机构的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网址等。

2、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本局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一般工业企业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本局有关的文件通知,如《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应用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2012年各行业安全标准化标准》等。

3、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如《关于转发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4、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关于对镇(街道)安全生产协管员试用期进行考核的通知》 等。

5、应急管理

主要公开应急预案备案办理程序、标准等内容,如《关于做好2012年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6、办事指南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如《关于印发<张店区企业班组长和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举办工贸行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培训的预备通知》等。

7、安全常识

公开了《一般行业安全资格考试初学复习题》,开放了一般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平台。

8、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这方面主要公开区安监局领导活动、基层工作、举报留言、通知等内容,如《淄博市暨张店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我区举行 》、《张店区举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等。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区安监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可查阅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安监局办公室

市民可直接到区安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网站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积极筛选好可以公开的材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2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安监局2012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区安监局下属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危险化学品监管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执法监察、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管理和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信息平台管理等职责,区安监局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由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九、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等方面的公开,让企业能够更多了解相关办事流程。

 3、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0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信息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联系人:何海龙、刘超,联系电话:2176358、2180190。

一、概述

2011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加大力度,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局机关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安监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通过层层落实责任,贯通区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同时还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1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1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建立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此项工作,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张店区安全生产网公开专栏内,向群众进行公开。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安监局门户网站。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1年底,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公开信息15条,占总数14%;政策法规10条,占总数的10%;规划计划2条,占总数的2%;业务工作78条,占总数的74%

(一)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机构职能、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机构的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网址等。

2、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本局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相关业务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本局有关的文件通知,如《张店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

3、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如《张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于印发

4、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公告》、《关于印发张店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5、应急管理

主要公开应急预案备案办理程序、标准等内容。

6、办事指南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如《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试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等。

7、安全常识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资格考试初学复习题》,开放了一般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平台。

8、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这方面主要公开区安监局领导活动、基层工作、举报留言、通知等内容,如《区领导视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淄博市鞭炮烟花日杂公司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等。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区安监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可查阅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安监局办公室

市民可直接到区安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积极选好平台维护人员,设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网站服务器配置,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积极筛选好可以公开的材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1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1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安监局2011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八、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公开、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

2、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等方面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让企业能够更多了解相关办事流程。

 3、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在区安监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对张店区安全生产网进行改版和扩充,把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到显著位置,为群众的查询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信息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联系人:何海龙、刘超,联系电话:2176358、2180190。

一、概 述

2010年,区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加大力度,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长高明水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于峰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确保信息报送及时高效。局机关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安监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通过层层落实责任,贯通区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同时还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0年,区安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0年底,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建立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此项工作,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安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张店区安全生产网公开专栏内,向群众进行公开。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安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安监局门户网站。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截止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公开信息10条,占总数8%;政策法规12条,占总数的10%;规划计划2条,占总数的3%;业务工作49条,占总数的41%;其他信息46条,占总数的38%。

(一)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机构职能、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机构的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网址等。

2、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本局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相关业务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本局有关的文件通知,如《张店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等。

3、安全生产专项业务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

4、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区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己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参加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5、应急管理

主要公开应急预案备案办理程序、标准等内容。

6、办事指南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确认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等。

7、安全常识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资格考试初学复习题》,开放了一般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平台。

8、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这方面主要公开区安监局领导活动、基层工作、举报留言,公文公告、通知等内容。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区安监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可查阅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安监局办公室

市民可直接到区安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积极选好平台维护人员,设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网站服务器配置,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积极筛选好可以公开的材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0年,区安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区安监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0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安监局2010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八、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推行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

2、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内容在2011年进行公布,让市民能够更多了解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知识。

 3、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区安监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渠道作用,对张店区安全生产网进行改版和扩充,把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到显著位置,为群众的查询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

张店区安监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0-01-29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0129日)

张店区安监局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编制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订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部门时,及时进行沟通、联络、确认,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追究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二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及时接受办事人员咨询和答复,既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2009年,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依托张店区安全生产网公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宣传培训、安全文件、安全动态、公文公告、重大危险源等栏目。200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机构职能公开信息16条,占总数13%;政策法规10条,占总数的8%;规划计划1条,占总数的0.8%;业务工作4条,占总数的3.2%;其他信息92条,占总数的74.8%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直接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局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由局统筹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没有对外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拓宽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局工作职能和职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局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四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张店区安监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09-01-29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129日)

 

区政府办公室:

现将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成立了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2008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未启用,近期将正式启用),有2名专职人员负责(联系人:李图群,联系电话:2176358。按照上级要求,编制了《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今年将更新一次),建立了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8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目前,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4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9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1条。

200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人数13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0余人次,电话咨询40余人次。

三、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