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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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741Y/2019-164294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1-24 | 发布机构: | 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张店区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的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点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24小时信访事项受理电话(28699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网上信访平台建设。依托全省信访局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区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通过网络信访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同时通过网上监督和网上评价,倒逼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受理、办理速度。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8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动态工作信息17条,同时利用其它报刊、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公布政务信息1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张店信息》、《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及局信息宣传栏上及时发布最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信访局有关工作人员均为非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主要是以自学为主,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