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信访局

张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区政府层面政府信息,张店区信访局编制了《张店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各类活动及最新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zhangdian.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区信访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张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张店区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8600      传   真:0533-2868600

    电子信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办公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政编码:255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申请受理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负责机构投诉举报((见本《指南》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7

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张店区信访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高效,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透明、法治政府建设。202511日至20251231日,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20次(条),涉及财政信息5人事信息1、年度重点工作1条、业务动态11政务公开保障机制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主动公开目录实行标准化、动态化建设。落实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从产生、发布、保存到归档的全流程规范。强化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与定期清理。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坚聚焦信访工作重点,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布局,通过增设专题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不断提升信息查询的便捷度和实效性。同时,积极拓展多平台宣传渠道,加快信息发布节奏,确保各项政策文件与重要工作进展第一时间精准传达至社会公众。
   (五)监督保障方面。体制机构方面,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办公室为牵头机构,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培训开展方面,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条例、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内容持续提升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文件公开覆盖面有待拓宽,解读的深度与广度尚需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行多元化、精准化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同步制作图文、视频、问答等解读产品,并探索开展政策宣讲进社区等活动,变“被动公开”为“主动讲解”,着力破解政策“看不懂”“用不上”的难题。

二是制度执行与能力建设存在短板修订完善内部公开工作流程与时限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强化队伍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保障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本单位充分发挥信访大厅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宣传栏等线下平台传播优势,主动、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与事项信息,并通过《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信访政策解读,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与良好公开实效。

(四)2025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探索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促进政务公开与业务融合发展根据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落实,全面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张店区信访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规范运作程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会议公开、政策解读、业务动态等信息。202411日至20241231日,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42次(条),涉及会议公开11条、行政权力4条、建议提案1条、财政信息5条、政策解读2条、人事信息2条、业务动态1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流程、完善制度。根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推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进行。二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是在网上公开的信息,均遵循“三审三校”原则,落实公开信息审查发布责任。三是定期检查更新。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已经发布的政务信息,及时完善变更信息、查缺补漏。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重点信访工作,不断新增、调整优化门户网站栏目,以便公众能高效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各类工作平台宣传作用,增加门户网站发布频率,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重大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本单位主动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邀请业务骨干为全体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举行业务比拼、知识竞答等活动,通过此类活动,可以定期监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储存量看,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回应民生实事方面有所欠缺。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听取、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需求,采取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信息公开接“地气”,顺“民心”,运用趣味性强的方式解读政策报告。

二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中央、省、市、区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文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政务服务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度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为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利用接访大厅LED屏、宣传栏等媒介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的政务信息,取得良好效果。

(四)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根据《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2024年张店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负责人,规范信息公开、加强常态化管理,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张店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68600;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会议公开政策解读、业务动态等信息。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35次(条),并且提供文本下载功能,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查阅相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完善制度提质增效。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制订《张店区信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职能划分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栏目张店区信访局和张店信访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信访局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通过公众号,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文字和图片形式呈现《信访工作条例》相关内容,提高了阅读量和点击量。2023年,张店信访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235人,共发布文章200余篇,提高了公众对信访工作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制定张店区信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未能做到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本部门出台的文件和政策。改进措施: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政策解读、互动回应方面的工作

二是在主动回应和互动回应群众关切方面有所欠缺。改进措施: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公开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为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利用张店信访微信公众号、接访大厅LED屏、宣传栏等媒介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的政务信息,取得良好效果。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张店区信访局认真落实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方式、加强督查考核等方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关切回应和群众参与,全面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张店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8600;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信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利用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29次(条)。其中履职依据1条、领导信息1条、行政权力1条、建议提案1条、财政信息5条、政策解读1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17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开通张店信访微信公众号,年内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0余条。

(二)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针对工作人员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理解水平还存在不足的现状,对受理程序、性质界定、答复规范等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切实提高申请公开办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2022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能力2022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张店区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更新了主动公开目录,调整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全面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督促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并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安全

(四)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张店信访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政务信息,方便信息查询。在接访大厅LED显示屏循环播放《信访工作条例》《区级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等信息。

(五)充实公开队伍,完善监督保障。一是根据任务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严格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三是注重政务公开传帮带工作,及时发现有潜力有能力的新同志,充实队伍,为更好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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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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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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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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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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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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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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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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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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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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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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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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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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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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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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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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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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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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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比较单一,主要以业务动态和财政信息为主。改进措施: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经常性组织讨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学习相关单位的好的做法,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不断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网站内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工作能力,主动向领导小组汇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相关负责人要主动过问、发现问题、督查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无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情况

2.2022年度张店区信访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留作参考

3.为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开通张店信访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设施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的政务信息,取得良好效果。

4.严格《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局年度工作方案,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从工作任务、协同配合、对标学习、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照《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系统全面梳理,形成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

张店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86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信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35次(条)。其中履职依据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会议公开7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信息3条、政策解读1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14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张店区信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素质,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

二是针对机构改革等因素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是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为公众提供建言献策、沟通交流、咨询投诉、监督批评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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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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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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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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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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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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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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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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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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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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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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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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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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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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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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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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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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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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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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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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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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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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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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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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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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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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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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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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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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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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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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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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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张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信息公布、强化平台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步,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部分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经常性组织讨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不断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网站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相关要求,我单位每月公开区级领导公开接访时间安排表,供参考;

2.2021年度张店区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张店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张店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0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区信访局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

按照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及时对本局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属性。强化全局的信息公开意识。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的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点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信访事项受理电话(28699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一是不断加强网上信访平台建设。依托山东省信访局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区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通过网络信访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同时通过网上监督和网上评价,倒逼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受理、办理速度。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条,主要包括:(1)机构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2)相关法律法规;(3)工作计划;(4)财政预决算信息;5)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6领导公开接访情况

2.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张店信息》、《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及局信息宣传栏上及时发布最新内容。

3.我局未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张店区信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张店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20年度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区政府保密部门。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其单位信息公开在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网站共用平台。

(九)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主要是以自学为主,具体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仍有待提高;二是受事务性工作影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2021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张店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2019年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张店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64次(条)。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张店信息》、《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及局信息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收到申请公开1条,但因属国家秘密而未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区信访局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二是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设立24小时信访事项受理电话(28699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三是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网上信访平台建设。依托全省信访局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区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通过网络信访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同时通过网上监督和网上评价,倒逼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受理、办理速度。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情况。

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职责边界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局工作的监督,目前未收到不良评议。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信访局有关工作人员均为非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主要是以自学为主,在信息编辑、多媒体制作、相关法律知识等信息公开业务方面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4

张店区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11日至2018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的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点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24小时信访事项受理电话(28699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网上信访平台建设。依托全省信访局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区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通过网络信访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同时通过网上监督和网上评价,倒逼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受理、办理速度。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8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动态工作信息17条,同时利用其它报刊、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公布政务信息1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张店信息》、《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及局信息宣传栏上及时发布最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信访局有关工作人员均为非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主要是以自学为主,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信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102@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的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点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24小时信访事项受理电话(28699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继续推进来访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征地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强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在张店电视台、张店新闻网、《张店通讯》、张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制定专刊专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动态工作信息12条,同时利用其它报刊、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公布政务信息3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张店信息》、《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及局信息宣传栏上及时发布最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力度仍需加大。

(二)改进情况

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2

张店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102@126.com)。
一、概述
2016年,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的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点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24小时信访事项受理电话(28699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继续推进来访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征地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强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在张店电视台、张店新闻网、《张店通讯》、张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制定专刊专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6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动态工作信息1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同时利用其它报刊、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公布政务信息3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张店信息》、《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及局信息宣传栏上及时发布最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力度仍需加大。
(二)改进情况
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信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张店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今年以来,区信访局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给信息工作人员定目标、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 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内容、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并确定了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以确保信息的质量,保证信息报送的经常性、连续性和均衡性。
  
同时不断完善充实《张店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指导下不断调整、充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
  1、严格时间要求。急事、要事和突发性时间做到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2
、严格内容要求。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的原则,着力反映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经验。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理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程序,做到了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力求准确。反映问题和情况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3
、严格主题要求。上报信息务必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1、设立信息宣传栏。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信访工作法律地位等内容。
  2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编制了《张店区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机关主要职能等内容及时公开。
  3
、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区信访局突出重点,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主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公开信访群众工作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信访工作纪律等;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公开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信访群众工作机关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5月正式施行,区信访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力度仍需加大。
  
今后,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当前群众工作、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政务活动各项工作中去,自觉把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履行好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张店区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7



 张店区信访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张周路8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102@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区信访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的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点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24小时信访事项受理电话(28699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继续推进来访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征地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强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在张店电视台、张店新闻网、《张店通讯》、张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制定专刊专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4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动态工作信息17条,政策文件类信息7条,其他信息10条,同时利用其它报刊、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公布政务信息1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张店信息》、《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及局信息宣传栏上及时发布最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力度仍需加大。



(二)改进情况



 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信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922;传真:0533-2869922;电子邮箱:zd102@126.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信访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不断健全、充实和完善《张店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目录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 1、严格时间要求。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做到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2、严格内容要求。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的原则,着力反映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经验。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理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程序,做到了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力求准确。反映问题和情况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3、严格主题要求。上报信息务必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1、设立信息宣传栏。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信访工作法律地位等内容。 2、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编制了《张店区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机关主要职能等内容及时公开。 3、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区信访局突出重点,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主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公开信访群众工作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信访工作纪律等;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公开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信访群众工作机关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今后,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正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更加有效措施,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当前群众工作、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政务活动各项工作中去,自觉把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履行好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为建设“幸福张店”做出应有的贡献。

张店区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1120121231。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张周路8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922;传真:0533-2869922;电子邮箱:zd102@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
   
二、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
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信访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不断健全、充实和完善《张店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目录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
   
1
、严格时间要求。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做到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2
、严格内容要求。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的原则,着力反映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经验。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理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程序,做到了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力求准确。反映问题和情况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3
、严格主题要求。上报信息务必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1
、设立信息宣传栏。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信访工作法律地位等内容。
   
2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编制了《张店区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机关主要职能等内容及时公开。
   
3
、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区信访局突出重点,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主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公开信访群众工作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信访工作纪律等;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公开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信访群众工作机关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
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
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
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
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今后,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正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更加有效措施,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当前群众工作、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政务活动各项工作中去,自觉把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履行好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张店区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20

张店区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响应深化“巩固 提升 精细化”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张店区信访局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张店区信访局实际,现将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严格按照根据《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的要求,坚持全面、及时、实效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张店区信访局根据《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了我局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依规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张店区信访局以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为原则,认真组织编制了《张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依申请公开事项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明确了分工、要求和责任,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度,张店区信访局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1条;政策法规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2条,其他类1条。除了通过宣传栏、明白纸发布信息外,还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对公开事项予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张店区信访局没有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张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张店区信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度,张店区信访局没有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成效也比较明显,但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在认识上有待加强,还有少数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还有被动应付的思想;二是在制度建设上还需规范,还有一些制度亟待建立完善;三是在公开内容上还需规范,有的项目公开内容不够具体,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着力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确保全体人员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以完善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张店区信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张周路8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922;传真:0533-2869922;电子邮箱:zd102@126.com)。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张店区信访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张店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zichuan.gov.cn
  2.宣传栏、明白纸。张店区信访局接访科,张店区信访局宣传栏。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机构职能信息方面:主要公开了信访局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职能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方面:主要公开了《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工作“三项规程”》、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发生的行为、信访工作流程等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公开了区领导公开接访日期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  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对群众信访方式和信访工作流程方面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张店区信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8

根据《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区信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1、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没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情况,包括职务、分管工作及办公电话等。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收费项目。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此类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将国家颁布的《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公开

6、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将对《信访条例》等法规进行公开。

 

张店区信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23

根据《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区信访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情况,包括职务、分管工作及办公电话等。

2、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没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收费项目。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此类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将国家颁布的《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公开,今年我局将对《信访条例》等法规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