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信访局
标题: 张店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741Y/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信访局

张店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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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信访局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张店区信访局;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600;传真:0533-2868600;电子邮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2019年张店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张店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64次(条)。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张店信息》、《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及局信息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收到申请公开1条,但因属国家秘密而未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区信访局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二是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设立24小时信访事项受理电话(2869922),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三是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网上信访平台建设。依托全省信访局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区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通过网络信访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同时通过网上监督和网上评价,倒逼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受理、办理速度。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情况。

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职责边界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局工作的监督,目前未收到不良评议。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信访局有关工作人员均为非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主要是以自学为主,在信息编辑、多媒体制作、相关法律知识等信息公开业务方面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