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文稿解读】张店区卫生健康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文稿解读】张店区卫生健康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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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卫生健康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实施意见》的解读

 

本《实施意见》关怀对象是家庭户籍在张店,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张店区独生子女家庭一旦发生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应在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单位登记建档,无村(居或单位)管理的家庭,直接到所在镇、街道登记建档,以便镇、街道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落实相关待遇。关怀主要内容:

   1、困难救助与慰问关怀每年11月区计生协会集中开展一次计生特殊家庭困难救助调查摸底。对符合当年失独救助、当年鉴定残疾救助、重大疾病失独特殊家庭救助、再生育救助的,由本人填报相应救助表和救助材料,由区、镇、村(居)三级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春节前夕发放,同时走访慰问其他失独特殊家庭。中秋节、重阳节走访慰问由镇、街道以家庭为单位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统计上报到区计划生育协会,经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申报资金后,拨付到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再逐级发放到户。符合临时困难家庭救助、城乡低保救助、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大病人员救助的计生特殊家庭,由本人及时申请,由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在开展相应救助中纳入其中

    2、特别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女方满45-48周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发放、退出等严格按省级有关规定程度执行。

3、医疗健康关怀。“绿色就医通道”服务:持《淄博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方便就医卡》在区属各医疗机构、各镇(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住院服务;“两免两减半”服务: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及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本人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即可享受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查体服务:每年4-5月份区计生协会为年满50-64岁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发放健康查体卡,本人持卡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医院进行免费查体。每年6月份为年满45岁以上失独特殊家庭人员和年龄为50-69岁的残疾特殊家庭人员办理“幸福安康保险”,由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统计上报,区计生协会办理,发生理赔的由本人直接联系承保保险公司直接落实。

4、养老服务关怀。符合年满65岁以上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人员,需要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每年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审核通过后,统一落实政府购买家政服务,解决计生特殊家庭养老难问题。

5、精神慰藉和社会扶持关怀。精神慰藉服务:“暖心家园”“怡心家园”为阵地,以镇、街道为主体,联合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关怀关爱特殊家庭精神慰藉活动,带动计生特殊家庭走出家门上,融入社区、社会。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服务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本人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保障。门票游园服务:本人持区计生协会、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办理的《爱心游园卡》可享受张店区内旅游景区(点)免门票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区司法局提出法律援助服务申请

 

 

                                                                             解读人: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