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308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26200  05332150106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308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32126200   05332150106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126200  2150106,办公地址:张店区政务中心308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2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501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同时,严格遵守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工作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政务公开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共公开政务信息230次(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会议公开14条、行政权力57条、建议提案5条、财政信息1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6条、政策解读8条、人事信息38条、业务动态2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2政府开放日信息条,所有相关栏目内容均按要求及时更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向更深层次发展,我们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致力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此,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成立了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国峰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天杰同志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了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我们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的执行力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才能发布。我们采用“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严格把关信息发布的质量。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透明、高效的卫生健康政务公开体系,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我们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主要渠道,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务信息。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详尽的政府信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我们利用“融公开工作台”这一平台,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全面展示我们的公开业务信息。这些板块不仅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公开内容,还为公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查询和申请渠道。同时,我们组织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镇卫生院、公立医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微信公众,规范发布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信息,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方便。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近期印发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详细规划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旨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同时,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属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到有效落实,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对这些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行了完善,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要求,确保各单位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此外,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还督促各相关单位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为规范医疗机构的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人员力量方面,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面临一定的挑战由于各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且为多兼职,仅能保证开展日常工作,若面临突发的信息公开任务或紧急情况时,人员不足的问题可能会更加明显,导致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公开,影响公众的知情权。二是由于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些医疗机构在信息公开时可能存在不够细致、准确或及时的情况。这可能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过时,影响其对医疗服务的选择和判断。

(二)改进措施

一是各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建立AB角制度和灵活的人员调配机制,增加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减少兼职人员比例,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应对日常工作和突发任务。二是根据国家、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积极与市卫健委对接,为医疗机构提供详细的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办理区人大建议15件,采纳3件(a类),区政协提案主办28件,采纳1件(a类)。除履行相应的常规程序外,由领导带队与委员见面沟通,听取意见建议,期间,按照区政协关于提案的承办工作要求,先后召开卫生健康系统政协委员提案座谈会、重点提案办理座谈会实现了见面(沟通)率、反馈率100%。。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2023年,全区所有公立医院、镇卫生院及公立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众号,并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规范更新发布信息。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区卫生健康局积极落实《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以及加强监督考核等措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着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提高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501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共公开政务信息262次(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公开6条、行政权力92条、建议提案25条、财政信息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3条、政策解读7条、互动交流1条、人事信息30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局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书记、局长国峰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峰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后按程序发布,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考核指标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05332150106),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基层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建设有待增强。作为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试点单位,我局此前较注重公立医院、镇卫生院院务公开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局将加强相关问题整改,依托区政府网,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出张店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机关在办理以及代区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4家区属医医院、3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中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其余6家区属医疗单位6家区级医疗机构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在政府网规定模块发布。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共收到区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56件,其中区人大建议22件,区政协提案34件,提案建议内容主要涉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关注妇幼、老年人健康、区域医疗规划、疫情防控、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对建议提案区卫生健康局始终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办理有实效为目标,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委员们所反映的问题。全部建议提案均在5月底前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形成初稿,并全部落实措施进行办理,走访率、面复率、满意率达100%。

(五)其他情况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中不涉及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工作事项。其他事项均按照《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落地落实。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501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共公开政务信息312次(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公开6条、行政权力92条、建议提案25条、财政信息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3条、政策解读7条、互动交流1条、人事信息30条、业务动态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局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书记、局长国峰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峰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后按程序发布,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等文件,并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考核指标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05332150106),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基层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建设有待增强。作为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试点单位,我局此前较注重公立医院、镇卫生院院务公开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我局将依托区政府网,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出张店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机关在办理以及代区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4家区属医医院、3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其余4家区属医疗单位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在政府网规定模块发布。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共收到区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22件,其中区人大建议7件,区政协提案15件,办理结果22件均为正在解决提案建议内容主要涉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关注妇幼、老年人健康、区域医疗规划、疫情防控、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对建议提案区卫生健康局始终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办理有实效为目标,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委员们所反映的问题。全部建议提案均在5月底前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形成初稿,并全部落实措施进行办理,走访率、面复率、满意率达100%。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述

 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健康事业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健康机关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局长国峰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峰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卫生健康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262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4家区属医医院、3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其余5家医疗单位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在政府网规定模块发布。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23件,内容主要涉及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关爱失独家庭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建议、提案均已按时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走访率、面复率、满意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01

4 

6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3

112

3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8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述

  2019年,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健康事业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健康机关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局长国峰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峰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卫生健康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9年,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262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4家区属医医院7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其余9家医疗单位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在政府网规定模块发布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23件,内容主要涉及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关爱失独家庭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建议、提案均已按时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走访率、面复率、满意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3

112

3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05

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卫生计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十一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述

  2018年,张店区卫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计生事业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计生机关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计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局长国峰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峰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卫生计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区卫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262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卫生计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14条。其中通过区卫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9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95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1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区卫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卫计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对药品费用、诊疗费用、诊疗科目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十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2件,内容主要涉及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关爱失独家庭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建议、提案均已按时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走访率、面复率、满意率达10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卫计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5日

 

 

区卫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01

区卫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卫生计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十一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述

  2017年,张店区卫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计生事业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计生机关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计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局长国峰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峰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卫生计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区卫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262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7〕15号)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卫生计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10条。其中通过区卫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77条;微博公开20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435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区卫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卫计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对药品费用、诊疗费用、诊疗科目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十一、2017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4件,内容主要涉及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关爱失独家庭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建议、提案均已按时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走访率、面复率、满意率达10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卫计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附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卫计局

                   2018年2月1日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区卫计局.doc

 

区卫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4

 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区卫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卫生计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十一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述

2016年,张店区卫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计生事业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计生机关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计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局长于善永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立志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卫生计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区卫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262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6〕72 号)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卫生计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20条。其中通过区卫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7条;微博公开20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335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区卫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卫计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对药品费用、诊疗费用、诊疗科目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卫计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区卫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6

    区卫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十一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 述
    2015年,张店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事业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机关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生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李玉生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立志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卫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区卫生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262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 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34 号)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87条。其中通过区卫生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条;通过区政府网站更新机构职能13条,公开政策法规9条,计划规划1条,业务工作12条,统计数据3条,行政处罚事项5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示1条,重大政策解读1条,部门动态132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507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卫生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张店区卫生局
2016年1月25日

区卫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12

 

区卫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十一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 述

2014年,张店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事业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机关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生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李玉生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立志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卫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区卫生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2620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 号)、《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 号)精神,积极推动系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97条。其中政策法规25条,行政许可事项22条,业务工作10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示1条,部门动态339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单位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卫生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区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0

 区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十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兴学街25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 述

2013年,张店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机关建设,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生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李玉生同志担任组长,各党委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兴鹏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卫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要求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适时推进与之相应的公开手段和措施,带动系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部门动态164条,医疗机构信息11条,居。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中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分别建立自己的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卫生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附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张店区卫生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80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5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1

3.业务公开信息

164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财务预决算信息

 

6.招标采购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其中:1.纸质文档

 

2.电子文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3年,张店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机关建设,实现了“十二五”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3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部门动态164条,医疗机构信息11条。

(二)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张店区卫生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负责人:李玉生   填表人:孙颖 联系方式:2126218 填表日期:2013123

区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区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2年,张店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机关建设,实现了“十二五”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生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宣传科教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卫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5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部门动态189条,医疗机构信息11条,居民服务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卫生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张店区卫生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05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4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89

3.业务公开信息

11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财务预决算信息

 

6.招标采购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其中:1.纸质文档

 

2.电子文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2年,张店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机关建设,实现了“十二五”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2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5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部门动态189条,医疗机构信息11条,居民服务1条。

(二)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张店区卫生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负责人:李玉生   填表人:孙颖 联系方式:2126218 填表日期:20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