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
的答复
尊敬的段玉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一元守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保险制度,服务地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计划解决,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目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3号)于2021年1月24日已公开发布,张店区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已征求完各部门意见并拟稿完成,近期将于出台。意见中指出要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完善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办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6家。(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您提出的“一元守护”项目非常契合我区下一步关于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思想。下一步,卫健局将积极与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对接,并与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尽快建立我区“一元守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保险制度,更好的服务地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 张君博
联系电话:2151109
抄送单位: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区人大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