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投资促进局
标题: 张店区投资促进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MB2861226/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投资促进局

张店区投资促进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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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张店区投资促进局编制。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邮编:255022;电话:0533-381233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投资促进局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建立公正、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专项规划、统计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建议提案、行政权力、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人事信息、业务动态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我局受理的申请数量:0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 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四)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2020年召开了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和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群众监督渠道。

(五)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2020年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按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安排,我局不断改进办理方式,优化办理流程,认真完成交办、走访工作,办结率100%。从走访或电话沟通的情况看,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政协提案在办理完成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进行公开。2020年未收到人大建议。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公开的信息由拟办单位(科室)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办公室汇总逐条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在网站上发布。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原则:一是依法规范。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二是真实有效。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快速及时,不断更新,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三是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日常更新制度,将信息按程序及时报送上网;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2020年,借着更换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机会,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事项和格式要求做了彻底整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47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针对上一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涉及招商引资方面的信息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为此,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责任人等,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