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张店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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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58908A/2021-52077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张店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1. 出台《关于印发<张店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退役军人发〔2021〕2号)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制度创新试点重点项目〉的通知》精神。
2. 关于印发《张店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退役军人发〔2021〕2号)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张店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退役军人发〔2021〕2号)是根据《山东省关于全面实施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的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20〕49号)、《淄博市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淄退役军人发〔2020〕56号)文件精神制发。
3. 该文件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建立新型军休干部服务保障模式,增强军休干部获得感、尊崇感、幸福感。
4. 采取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一是建立军休干部党建联络员制度;二是成立张店区军休干部医疗志愿服务队;三是在军休小区设立门诊;四是建设军休干部食堂;五是设立军休干部活动室、休息室;六是签约优质医院、养老机构为军休干部提供医疗、养老服务。
5. 解读人和联系电话?
解读人: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庆刚
联系电话:0533-277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