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张店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退役军人发〔2021〕2号

 

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办公室、财政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人社所:

    现将《张店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本页无正文)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张店区委老干部局

张 店 区 民 政 局         张 店 区 财 政 局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1 年 2月 5日  

  

张店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全面实施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的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20〕49号)、《淄博市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淄退役军人发〔2020〕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利用社会养老和医疗资源,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提升新时代军休干部医疗养老服务水平,为军休干部提供更高水平的健康保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满足军休干部日益增长的医疗养老需求为目标,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医疗养老服务为导向,积极利用医养健康产业资源,创新机制,加强服务管理,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军休干部获得感、尊崇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通过开展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充分利用医养结合社会资源和优势,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军休机构为依托、市场供给为主体、医养结合为载体”的新型军休干部服务保障模式,建设社会参与、管理科学、服务精准的多元化、开放式军休干部医养服务体系,实现更高层次的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工作目标。

    (一)为军休干部提供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服务保障

        1. 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保障作用。与优质医疗机构签约,开通查体、住院、急诊等绿色通道,为军休干部提供医疗巡诊、健康查体、住院治疗、保健咨询、预约就诊等服务,建立完善军休干部健康档案,建设长期合作的医疗服务保障关系。以医疗机构为依托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军休小区门诊部服务保障水平,配备全科医生、专业药师、专业护理人员,专家轮流坐诊,配置诊疗老年病的先进仪器设备,为军休人员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和院前急救、基础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并为有需求的军休干部提供送药上门、送医到家等服务,方便军休干部就近就医诊疗。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资源优势,与分散居住军休干部结对,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随访、康复和舒缓疗护等服务。

        2. 推行家庭医生制度。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优秀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组织军休干部签约家庭医生,将全体军休干部纳入家庭医生服务保障覆盖范围,组织每月上门诊疗,为军休干部提供健康评估、用药指导等个性化服务。

        3. 设立军休干部康养指导师制度。发挥军休干部自身人才优势,选聘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军休干部担任康养指导医师,组建军休干部医养专家志愿服务团队,利用相互之间熟悉的便利条件,为军休干部提供健康指导、保健咨询等服务,实现自我服务保障。

        4. 发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作用。协助失能、半失能军休干部办理机构护理、家庭护理等服务,结合军休干部意愿设立家庭病床,依托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养老机构等社会资源,为需要长期进行医疗护理的高龄、重病、失能、失智军休干部提供就诊、护理、心理慰藉等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养服务,提高专业化治疗养护水平。为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办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享受相关政策。

    (二)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建设

1. 积极支持军休干部享受政府老龄政策优待。为军休干部享受高龄津贴等养老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协助符合条件军休干部办理相关手续或为其代办,方便军休干部享受政策。

2. 为军休干部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养老服务。在军休小区设立军休干部日间休息室,为军休干部临时性休息提供便利。提供优质养老机构信息,供有机构养老意愿的军休干部选择。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筛选签约服务好、信誉度高、有医养结合资质的优质养老机构,为军休干部入住提供优惠条件和优质服务,实行有军人特色的优待,为有入住意愿、有医疗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军休干部提供专业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医疗养老护理及康复服务。养老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入住军休干部费用自理。保障入住养老机构军休干部享受“两个待遇”不减少、不降低,在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对机构养老军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并建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联系人制度,由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入住军休干部身体状况、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等,协调解决入住军休干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入住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3. 提高餐饮服务供给水平。在现有食堂基础上,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军休干部餐饮服务保障水平。以成本价为军休干部提供高质量的、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餐饮服务,为军休干部提供上门送餐服务。退役军人部门同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餐饮服务提供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制度,为军休干部提供营养、安全、方便的餐饮服务。

    (三)建设多元化医养服务供给

        1. 探索“互联网+医养结合”工作方式。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养结合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军休服务APP”推广使用,发挥平台丰富军休干部日常生活、问诊寻药、远程诊疗等功能,为军休干部提供多维度、精准化、高品质服务。

2. 满足军休干部养老生活服务需求。签约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优质家政服务组织,在军休干部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站点,对自愿接受家政服务的军休干部实行优惠,帮助代购家庭日常生活用品,帮助解决军休干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引入企业、社会组织,采取志愿服务、政府购买等方式,推动志愿者、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发挥优势,为有需要的军休干部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支持服务。

3. 拓展健康养老新领域。推动健康养老与文化、体育、旅游、中医等融合,组织中医名堂为军休干部开展健康讲座,培养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建立完善军休干部文体活动小组,举办系列专题活动,丰富精神生活;举办适合军休干部特点的运动会和体育比赛,鼓励军休干部参加传统健身项目,增强身体素质;改造提升荣誉室,完善相关制度,经常性开展工作,增强军休干部尊崇感;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休闲养生等疗养活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开展调研摸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军休干部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底数。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方式,摸清军休干部身体状况、医养需求意愿等情况,征求军休干部意见建议,为推进医养结合科学决策和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2.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之间联络协调,统筹推动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

3. 分阶段推进。2021年2月上旬出台推进军休干部医养结合政策,指导推动相关工作。2021年2月中旬完成调查摸底。2021年5月底前落实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对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进行总结,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挥统筹和牵头作用,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统筹推进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并统筹负责对各医疗养老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区老干部局负责提供全区老干部相关政策并指导相关政策落实到军休干部;区民政局负责提供所辖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信息,加强对向军休干部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的监督,确保服务质量;区财政局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给予财政支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医疗机构协调和监督工作,保障落实绿色通道等优待政策,规范医疗服务;区医保分局负责做好将新接收军休干部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将符合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军休干部纳入保障范围等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把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列入监督内容和年度工作重点,依法依规履职,结合工作职能定期开展自查,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医养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密切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日常监管,跟踪了解各目标任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督促,确保如期完成;设立军休干部医养服务热线,促进与社会组织、军休干部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为军休干部提供信息服务,及时了解军休干部需求变化,科学应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满意度调查,强化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军休干部的满意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军休干部医疗养老水平不断提高。

 

                 

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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