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标题: 张店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115/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司法局

张店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 字号:
  • |
  • 打印

张店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司法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人民检察院6楼司法局;邮编:255000;电话:7658008;邮箱:zdqs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以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不断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件,公布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部门决算报告、2022年部门预算报告、2021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等,积极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4.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第一公开平台为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开设张店司法微信订阅号、张店区司法局抖音短视频两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

5.监督保障。根据单位领导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进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的作用,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无此类情况。

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我局今年收到政协委员提案5件,涉及多部门联动遏制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律师在诉前调解的作用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到基层治理工作中;引入法律专家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夯实中小学法治教育等社会民生热点问题。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全面落实,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无此类情况。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部署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紧扣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务公开时效、夯实政委公开基础,着力加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