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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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18-137250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2-1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90号黄河河务局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3102306;传真:0533-3102306;电子邮箱:zdfda11@163.com。
一、概述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食药监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强调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二)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要求制订了《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率,每周更新公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
(三)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淄博市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积极予以回应,大力宣传举报投诉电话12331,及时受理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各类咨询,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并及时回复。参加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举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你点我检”等活动,积极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解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及时公开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等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酒类、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22类食品的抽检信息。截至目前共公开抽检样品信息3439批次,其中合格3307批次,不合格132批次,合格率96.16%。
二是做好典型案件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截止目前公开2017年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78件。
三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警示信息。截止目前,已在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官方微博、公众号发布警示信息51条。
四是完善网上办理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按照“三最”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将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已有原来的12项精简到7项,2017年共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300余件,行政审批效能有了显著提高。
五是做好食品药品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其解读信息,并通过张店电视台民生在线《食品药品特别关注》栏目进行每月两次的宣传报道。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并主动拓宽公开渠道,通过设立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2017年度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数168条,政务微博上公开政府信息数5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9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88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工作流程,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0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8件,同意公开答复数297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5件,已全部办结。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向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9件,其中被依法纠错数1件,其他情形数8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主动、及时地进行信息公开,将法人登记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公开内容仍缺乏规范性;信息属性的界定、公开广度与深度还不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不够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才培训,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严格按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答复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依法妥善办理各类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切实满足公众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 | ||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
单位名称: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0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8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1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3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3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3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8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4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3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9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8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 ||
单位负责人:刘华 审核人: 付文刚 填报人:于特 | ||
联系电话: 3102306 填报日期:2018.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