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11370303MB286227X7/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31 发布机构: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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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90号黄河河务局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3102306;传真:0533-3102306;电子邮箱:zdfda11@163.com)
  一、概述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食药监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强调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二)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要求制订了《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在区局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专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率,每周更新公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

  (三)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016年淄博市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积极予以回应,于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31及投诉邮箱,及时受理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各类咨询,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并及时回复。参加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举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村居”、“你点我检”等活动,积极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解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及时公开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张店区食药监局网站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等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酒类、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14类食品的抽检信息。截至目前共公开抽检样品信息2508批次,其中合格2479批次,不合格29批次,合格率98.84%。

二是做好典型案件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截止目前公开2016年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33件。

三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警示信息。截止目前,已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警示信息27条。

四是完善网上办理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2016年共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30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9.7%以上;

五是做好食品药品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其解读信息,并通过张店电视台民生在线《食品药品特别关注》栏目进行每月两次的宣传报道。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局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并主动拓宽公开渠道,通过设立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新、针对性、可读性。2016年度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数415条,政务微博上公开政府信息署2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9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工作流程,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起,所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为我局已主动公开信息,已及时向申请人回复办结。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向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4起,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起,被依法纠错1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主动、及时地进行信息公开,将法人登记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公开内容仍缺乏规范性;信息属性的界定、公开广度与深度还不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不够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才培训,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严格按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答复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依法妥善办理各类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切实满足公众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