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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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15-130991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5-03-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90号黄河河务局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3102306;传真:0533-3102306;电子邮箱:zdfda11@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措施、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31,及时受理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各类咨询,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并及时回复。参加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举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大集活动,积极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解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一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及时将各项监管工作向公众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二是与重大活动相结合。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渠道,及时公布了食品药品监管的各类专项整治、重大活动保障等,让群众了解监管动态。三是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办证的流程、所需材料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利用局网站主动公布了有效政府信息3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同时采用局网站、新闻媒体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主动、及时地进行信息公开,将法人登记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同时还要认真梳理,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快更新的速度,加大信息更新数量。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十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
个 |
1 |
其中所属单位网站数(或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
个 |
1 |
单位负责人:李家传 填表人:许永娟 联系方式:3102306 2015 年 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