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店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三年攻坚 行动(2023-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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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3-53918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店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三年攻坚
行动(2023-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张店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店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实施意见
当前总部经济已成为衡量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升张店区城市发展能级,突出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引进、培育、壮大总部企业,实现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张店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重要战略机遇,立足张店区“2+4”产业发展理念,全面释放中心城区发展优势,高度重视总部经济在推动城市转型升级中的突出战略地位和作用,努力把总部经济打造成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增长极。
二、总体目标
充分依托新建张店区总部经济园区和国资平台自持商务楼宇等优质载体空间,综合利用社会第三方楼宇资源,发挥《张店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加持作用,逐步完善总部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招引路径、服务生态、产业体系,营造良好的总部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产业组织理念,紧盯高端服务业、高端轻制造业、人工智能、医药康养四大产业战略目标,着力加强招引、培育行业内总部企业、龙头企业,力争每年度招引总部类企业5家以上,实现我区总部企业数量稳步增加、结构持续优化、集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挖掘张店区及淄博市本地优势产业、优质资源、市场空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加强总部项目招引,推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同时政府持续加大科学的规划引导、精准的政策扶持,不断优化总部经济发展软硬件环境,强化总部企业整合资源、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能力。
(二)坚持外部引进与本地培育相结合。充分依托张店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生态宜居、商贸繁荣、人才集聚等众多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总部企业布局张店。同时鼓励本地实力型企业积厚成势,支持潜力型企业向成长型总部发展,形成以头部企业为引领,区域型和功能型总部企业为支撑,高成长企业跟进跃升的发展矩阵,推动实现总部企业与张店共成长。
(三)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按照“精准定位、层级推进、重点突出”的原则谋划总部经济发展。立足张店区地区实际和产业结构,锚定“2+4”主导产业布局,成立总部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机构,合理确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总部经济招引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高标准规划建设、集中力量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和特色楼宇,引导总部资源集中布局,强化总部经济发展“强磁场”作用。
(四)坚持增加税源与产业布局相结合。总部企业的“引”与“培”,既要注重扩大税基、培植新税源,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持,又要注重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对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转型升级有重大推动作用。
四、招引重点
(一)积极吸引近三年内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综合500强或行业100强企业、沪深京港及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央及省属管理企业在我区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等。
(二)重点吸引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有外溢需求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具有较强实力、纳税额1000万以上的高成长性企业将总部迁移至我区或设立第二总部、区域总部及各类职能型总部。
(三)着力吸引省属国有企业、省内知名企业(集团)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行政、研发、营销类功能性总部。
(四)加强吸引市内总部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充分发挥张店区作为淄博市核心城区的优势,吸引上述企业按照“前店后厂”的模式,将总部或职能总部迁入我区,打造“企业会客厅”,提升企业形象和知名度。
(五)聚焦吸引高成长性总部企业,为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培育,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创新发展引领高质量发展,聚力招引培育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科创能力强、未来增长潜力巨大的独角兽、哪吒、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以及行业隐形冠军企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活力,助推张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全面吸引其他类总部企业,包括并不限于可以在我区注册成立的特定总部、新型业态总部、实际履行地区总部职能的企业;对本地经济增长贡献大,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企业总部。
五、工作措施
(一)编制总部企业招引名录。由承担总部经济发展任务的各责任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具体围绕数字经济、高端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医药康养、人工智能等产业,梳理储备一批国内外优质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总部企业,分别编制本部门总部企业招引名录,同时加强对名录内企业发展战略、投资意愿等工作的实时跟踪,并对名录内企业根据发展变化及时进行滚动更新,做到总部企业招引有的放矢,目标明确。
(二)实施本地总部赋能工程。一是由承担总部经济发展任务的各责任单位根据部门职能,筛选分管行业内本地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大的骨干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引导和支持其通过并购重组、强强联合等方式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形成一批本地总部企业培育对象,促进本土总部企业数量提升;二是对本地总部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强化顶格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对企业走访调研,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政银企担、用人用工等专项活动,精准服务企业,真心实意、真抓实干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为企业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促进本地总部企业质量整体提升。
(三)建立总部企业联系机制。各职能部门紧盯总部企业招引名录内企业,将其作为推动产业链集聚发展的牵引点、支撑点、关键点,并根据我区产业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需要,采取目标绑定战略,量身定制个性化招引方案,并逐步完善定期拜访、专题协商、精准施策、高位协调的常态化工作联系制度。
(四)借助社会链接总部资源。全面调动、发挥社会资源力量推动总部经济发展,充分借助本地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异地淄博商会、理工大校友会等各类平台和专业机构,发挥其市场、人脉等资源优势对总部企业开展以商招商、亲情招商,积极发展城市合伙人。
(五)实施上市“培优”计划。由金融监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梳理出本地经营业绩好、增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且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目录,对其加强资源储备、分类指导和政策扶持,推动企业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推动全区上市企业质、量双增长。
(六)打造总部集聚区或产业园。加大总部经济载体建设力度,进一步拓展总部经济承载空间,强化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功能。以规划建设中的总部经济园区、环理工大创业创新带和政府自持高端商务楼宇为三大核心,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集中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和特色楼宇;依托张店经济开发区、湖田片区开发建设,加强土地、金融等要素保障,积极打造总部企业产业园,逐步在我区打造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总部企业集群。
(七)建设总部企业赋能平台。充分利用国资平台、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等金融手段,围绕推动总部企业发展,建立“引导基金+产业基金+项目基金”三层基金架构扶持模式,通过并购、入股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加大对总部企业招引、培育、发展扶持力度,为总部经济发展赋能。
(八)探索开创“飞地”总部模式。为破解城市偏小、人才资源不足等客观存在的不足,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在我区开创“离岸中心+产业基地+赋能平台”的“飞地总部”新路径。积极研究在国内一线城市或国家中心城市购置商务楼宇,吸引当地总部企业入驻,鼓励、引导入驻企业在我区设立子公司或建立产业园,实现通过借助一线城市平台推动张店区总部经济发展的目标。
六、工作保障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区长任组长、以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总部经济发展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相关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总部经济具体工作开展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镇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金融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是承担总部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引进、培育和服务总部企业,配合做好总部经济调度、推进,总部企业认定、政策兑现等工作。具体为(其中黑体标注单位为牵头单位):
1.数字经济产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
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
3.生物医药康养产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投资促进局;
4.金融(类金融)产业。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
5.新兴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6.高端生活性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定期拜访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每月一联络,每年一拜访”的要求,对纳入本部门《总部企业招引名录》的部分企业进行定期联系,了解企业发展战略和趋势,建立和维护友好关系;二是专题协商制度。根据拜访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企业发展愿景、方向,有无来淄发展意愿,针对意向企业拟定个性化的招引方案,进行重点突破;三是定期调度制度。建立季度调度机制,由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牵头,对各单位联络、拜访总部企业的情况及全区总部经济项目的招引、洽谈、推进、签约等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实行总部经济全项目统筹、全流程跟进,全过程管理;四是高位协调制度。由服务业发展中心根据季度调度结果,筛选出来淄意愿强、政策能匹配、规模效益好的企业及时上报区政府,进一步与企业沟通联络,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力争总部项目落地。
(四)完善政策体系。一是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好《张店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措施》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细化总部企业的认定、申报、奖励流程,将对总部企业扶持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帮助企业发展;二是提高服务保障。担负总部经济发展职责的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要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全力做好总部项目的前期审批、企业注册、政策兑现等保障工作,为总部项目落地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帮办代办等服务,加快总部项目落地。
(五)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做好总部经济招商策划,综合运用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媒介,对张店区总部经济发展战略、扶持政策、优质资源等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张店区知名度和吸引力,营造总部经济发展良好氛围。
(六)完善督促机制。建立总部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通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总部经济发展重大事项,同时对各职能单位总部经济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张店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张店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 长:苏振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齐 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店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邹 倩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志刚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钱 军 区发改局局长
崔文姝 区科技局局长
于 翔 区工信局局长
王 俊 区民政局局长
王建军 区财政局局长
牛伟业 区商务局局长
国 峰 区卫健局局长
靳 猛 区金融监管局局长
张嘉仪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罗 征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董 翔 房镇镇镇长
尹宇君 马尚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升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国 良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强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单雪强 科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启麟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衍斌 湖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邹倩同志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全区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和支持政策,督促落实支持总部发展各项扶持政策,检查总部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总部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