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须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5-55097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须知

发布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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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本人及其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费记录。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于批准日期12个月内申请。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三、申领渠道

1.线上: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入口(http://117.73.253.202:8089/skillsUpgrading/skillsUpgradingApply.jsp)申请。

2.线下:可通过张店市民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请(市属参保企业职工到企业所在地区县办理)。

四、其他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要求,经办机构要加强证书审核,一是对于参保企业职工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需通过现场提交原件或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的方式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证明》(模版详见附件);二是对于异地取得证书并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还需通过现场提交原件或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的方式提供准考证、交通往返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张店区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2922689

电子邮箱:zdsybx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