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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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4-54755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1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文件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3.《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9号);
4.《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76号);
5.《关于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66号);
6.《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6号)。
二、申请主体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单位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
三、受理条件
在张店区辖区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四、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五、办事流程
1.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到区市民中心人社窗口或镇(街道)人社所办理开户;
2.前台工作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有效证件,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开户;
3.企业人员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绑定,绑定成功后,启用“三口合一”功能对新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3项服务事项;也可在“公共就业”模块进行“单位就业登记”(若该人员在省就业网不存在信息,需先进行人员新增后进行就业登记)信息的录入、提交;
4.企业人员录入完毕后,电话通知镇(街道)人社所工作人员对单位端推送的业务进行受理,工作人员与企业进行信息对接(包括姓名、合同类型、合同时间等重要信息),对正确信息审核通过,错误信息进行退回,并告知企业进行改正后提交。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咨询电话
0533-2868869
九、办理地点
企业所在地所属镇(街道)人社所/张店区市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