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关于申领2021年职业介绍补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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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1-51822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介绍补贴落实工作,依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区自即日起至11月上旬开始受理2021年职业介绍补贴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张店辖区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服务,并在张店辖区内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2、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职业介绍许可资格的张店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含关联公司)介绍同一名员工的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的政府相关部门其他购买服务项目中已经包含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120元/人/年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报材料(A4纸)
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3、被介绍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用工单位出具的确认函。
四、注意事项
1、申领机构自符合申报条件之日起1年内,向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必须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盖章无效;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否则提供的材料无效。
以上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dzpzx@163.com。
联系电话:0533-2158796。
附件: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