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求职登记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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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3-532970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事项名称
求职登记
二、服务内容
为年满16周岁有求职需求的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通过,2015年4月修正);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令);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7月国务院令第70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5年7月通过)。
(二)办理要求
1、年满16周岁;
2、具有求职的真实意愿。
四、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电子证照,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线上求职:求职者注册“山东公共招聘网”、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个人求职信息;
线下求职:参加各类招聘会;窗口工作人员为求职者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六、工作地点
线上: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张店就业人才”视频号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线下:不定期举办招聘会。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3-2158796
十、事项办理、信息公开链接和渠道
1、网页链接:
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
2、微信公众号(小程序):
张店就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