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用工审查工作暨2021年度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1-51510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用工审查工作暨2021年度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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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各用人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决定自2021年5月31日起,对全区用人单位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用工审查工作和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情况、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执行情况、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重点审查上年度未按时参加用工审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有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的用人单位。

四、检查实施步骤

1.现场检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用工审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及材料准备,并于5月26召开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用工审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书面审查工作。各镇、街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到所属镇、街道领取书面审查通知书、审查登记表及相关书面审查资料,并告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及提供相关材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抽调人员组成用工审查工作小组,对各镇、街道用人单位集中进行现场审查。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现场审查的,责令单位限期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查;逾期仍不参加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在现场审查时发现轻微违法行为的,责令其纠正;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拒不纠正的,依法立案查处。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合用工审查网上报备工作,通过山东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双随机的方式从区属各单位中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对象登录张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在右上角搜索栏中输入“2020用工审查”字样,查看《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用工审查工作暨2021年度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9月30日前,被抽查对象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ibo.gov.cn/)“单位服务—单位登录”,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在“劳动监察”模块下,点击“书面审查网上报备”,进入报备页面。所有页面信息数据逐项填写并保存完毕后,点击申报提交。材料上传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过“劳动关系信息管理系统劳动监察子系统”完成审核,同时通过“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系统对用人单位填报的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并随机抽取部分用人单位,通过日常巡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实。

受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网上报备的,可联系我局相关科室,采用现场检查、材料报送等其他检查方式。

五、落实责任

一是用人单位未按通知要求进行检查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列入日常巡视重点检查范围。二是对未按时参加网上报备、书面材料审查未通过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整改到位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出具评先树优、融资上市等合规守法证明,按规定降低其诚信评定等级。三是经督促及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理(罚),并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用工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丰富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审查的结果将作为用人单位评先树优、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专人负责。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劳动保障用工审查工作,要熟悉本单位劳动用工相关情况、能准确操作业务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备。

(三)如实填报。用人单位要认真填写信息数据并如实申报,不得漏填、错填。劳动监察机构将对用人单位上报的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用人单位要依据“审核不通过的理由”及时进行整改

  

联系单位:张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督审查科

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五楼519

联系人:杨瀚棣  刘玲          联系电话:2178011  

附件1:《承诺书》.doc

         附件2:《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3:《书面审查上传附件名称表》.doc

         附件4:“双随机”抽查名录库.xlsx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