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
标题: 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73W/2024-542478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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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编制。全文内容涵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33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558,电子邮箱:zdqm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店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政信息公开的举措,不断拓展民政信息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张店区民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3件,其中政策文件1件,工作规划1件,养老服务信息44件,社会救助信息60件,社会福利信息21件,意见(调查)征集信息1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8件,会议信息4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件,政府工作报告6件,财政信息6件,政策解读1件,通知公告8件,工作动态5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比2022年信息公开申请件新增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最新工作部署,编制完善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公开清理结果2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和内容维护,增设栏目0个、优化完善栏目134个。依托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张店区民政”微信公众号规范公开各类信息245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全年接待查阅人 126834人。

5、监督保障方面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科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规范公开,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1次,参培1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在主动公开机制完善方面略有不足,张店区民政局以下几方面逐步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全面保障公民知情权。

首先,拓宽主动公开信息的事项范围,并特别关注民生相关领域,通过个别公开、专项公开等手段强化信息公开力度。

其次,提升信息公开主体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和水平,一方面全面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扭转“动员型”主动公开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主动公开的持续、平稳推进。

最后,依托数据开放技术的发展,全面打造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以信息化提升主动公开的实效,从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及数据的作用和价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8件、办理区级政协提案10件,现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完毕,且做到了“三个一百”,即与代表沟通率达到100%、及时办理答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3、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实践情况。

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内容;对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及时编制修订和发布办事指南通过张店区政府官网、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爱张店融媒号平台,积极宣传报道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并组织机关干部在微信等平台积极转发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等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

        4、《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公开任务、完成形式、完成时限及责任室,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台账。

 

 

张店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