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张店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政府官网http://www.zibo.gov.cn/jis/login.do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张店区民政局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区民政局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二)区民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动态类;

   (四)政策法规类;

   (五)征求意见类;

   (六)社会救助类;

   (七)捐赠信息类;

   (八)扶贫信息类;

   (九)建议提案信息类;

   (十)督察检查信息类; 

   (十一)社会组织信息类。

   (十二)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形式

  张店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官网公开,网址为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mzj

  区民政局还通过当地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开。

    3、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区政府标准(参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张店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张店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部门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张店区民政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张店区民政局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116室)。 

  二是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116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是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

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通信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116室;

    邮政编码:255000。 

    2、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部门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部门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3、申请注意事项 

  一是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部门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部门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部门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四是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部门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是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部门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4、不予公开    

    一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是本部门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张店区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116室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869950        

    电子邮箱:zdqmzj@zb.shandong.cn

    接待时间:8:30-12:0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网上受理:您可通过张店区政府官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提交申请。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接待时间:8:30-12:0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2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张店区民政局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张店区民政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张店区民政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张店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张店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邮寄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编制。全文内容涵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33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558,电子邮箱:zdqm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店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政信息公开的举措,不断拓展民政信息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张店区民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3件,其中政策文件1件,工作规划1件,养老服务信息44件,社会救助信息60件,社会福利信息21件,意见(调查)征集信息1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8件,会议信息4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件,政府工作报告6件,财政信息6件,政策解读1件,通知公告8件,工作动态5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比2022年信息公开申请件新增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最新工作部署,编制完善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公开清理结果2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和内容维护,增设栏目0个、优化完善栏目134个。依托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张店区民政”微信公众号规范公开各类信息245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全年接待查阅人 126834人。

5、监督保障方面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科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规范公开,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1次,参培1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在主动公开机制完善方面略有不足,张店区民政局以下几方面逐步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全面保障公民知情权。

首先,拓宽主动公开信息的事项范围,并特别关注民生相关领域,通过个别公开、专项公开等手段强化信息公开力度。

其次,提升信息公开主体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和水平,一方面全面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扭转“动员型”主动公开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主动公开的持续、平稳推进。

最后,依托数据开放技术的发展,全面打造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以信息化提升主动公开的实效,从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及数据的作用和价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8件、办理区级政协提案10件,现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完毕,且做到了“三个一百”,即与代表沟通率达到100%、及时办理答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3、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实践情况。

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内容;对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及时编制修订和发布办事指南通过张店区政府官网、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爱张店融媒号平台,积极宣传报道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并组织机关干部在微信等平台积极转发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等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

        4、《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公开任务、完成形式、完成时限及责任室,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台账。

 

 

张店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7日

 

 

 

张店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33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5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店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政政务公开的举措,不断拓展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主动公开。2022年度,张店区民政局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0件,其中政策文件2件,工作规划1件,养老服务信息62件,社会救助信息80件,社会福利信息18件,意见(调查)征集0 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8件,会议公开2件,“双随机、一公开”3件,办事指南3件,政府工作报告信息0件,财政信息4件,政策解读14件,通知公告20件,工作动态9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件。2022年,张店区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2、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3、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2021年信息公开申请件减少1件我局认真对待每件依申请公开,根据其内容,对可以公开的,提供需公开的材料。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及时进行准确答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2022年山东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县<市、区>政府版)开展自查,对目录和栏目进行完善和调整,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

5、监督保障。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把握政务公开基本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流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章办事。三是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规范公开,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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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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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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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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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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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化制度化亟待完善,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从以下几方面予以了改进: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使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适应公众的需求;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共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5件、办理区级政协提案13件,现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完毕,且做到“三个一百”,即与代表沟通率达到100%、及时办理答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三)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实践情况。

2022年,我局依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狠抓政工公开工作落实,并利用各种媒体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及时与大众日报、鲁中晨报、淄博日报等主流媒体联系,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爱张店融媒号平台,积极宣传报道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并组织机关干部在微信等平台积极转发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等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

(四)《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每项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了方案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022年,我局努力创新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加大对低保、特困人员、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形式,细化项目,加大频次。一是将养老服务领域的信息细化为服务政策、办理标准、服务机构、补贴发放、行业管理五大类,及时公开我区长者食堂、养老服务机构名单,方便群众知晓查询,扎实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按月公示我区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名单、特困供养人员长期公示名单、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明细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审核及发放情况,确保各项信息公开透明、可看可查

 

 

张店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民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政政务公开的举措,不断拓展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主动公开。2021年度,张店区民政局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2件,其中政策文件11件,工作规划1件,养老服务信息38件,社会救助信息44件,社会福利信息25件,意见(调查)征集1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3件,会议公开4件,“双随机、一公开”5件,办事指南6件,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2件,财政信息4件,政策解读6件,通知公告11件,工作动态20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件,政府开放日1件,其他信息9件。

2、依申请公开。2021年,张店区民政局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的类别均为自然人,按要求予以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2021年山东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县<市、区>政府版)开展自查,对目录和栏目进行完善和调整,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

5、监督保障。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把握政务公开基本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流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章办事。三是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规范公开,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化制度化亟待完善,公开渠道有待拓宽。s三是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使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需求的差距逐渐缩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四是建立“闹钟”式工作方法,督促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五是丰富部门办公会解读、政策解读形式,提高图文、视频解读比例不断提高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我局共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5件,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2件、列入计划拟解决3件、留作参考1件;办理区级政协提案7件,办理结果为:已解决采纳1件、正在解决2件,留作参考4件。提案建议内容主要涉及养老服务、社区管理、困难家庭帮扶等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对开展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现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完毕。各位代表和委员们对我局的答复均为满意,满意率达到100%。   

2、2021年,我局努力创新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加大对低保、特困人员、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形式,细化项目,加大频次。一是将养老服务领域的信息细化为服务政策、办理标准、服务机构、补贴发放、行业管理五大类,及时公开我区长者食堂、养老服务机构名单,方便群众知晓查询,扎实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按月公示我区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名单、特困供养人员长期公示名单、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明细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审核及发放情况,确保各项信息公开透明、可看可查

 

 

 

 

 

张店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现公布2020年度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27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0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及时、规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的服务作用,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科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理顺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法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开意见箱,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二)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由局法制科负责民生热线,密切与区投诉办的沟通和信息联络,及时受理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所有信访投诉案件,我局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派专人与投诉人见面,听取投诉人的意见诉求,及时协调解决,查看落实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2020年,共办理12345热线承办单126件;办理市、区信访局转办件0;办理行政诉讼案件0件,办理省、市、区“政风行风热线”问题0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0人次,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加大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对低保、慈善救助、养老服务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局相关科室全程参与,并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公开,真正实现亲情民政、阳光民政。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向省市区各类媒体等报送70余条信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报纸等平台,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2020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40余条。

    2、公开的形式。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度收到2条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并及时向申请人予以答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建议提案工作办理的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9件,其中建议4件,提案5件,这些建议提案主要涉及健康养老方面的问题,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区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开展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现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完毕。各位代表和委员们对我局的答复均为满意,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542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机构调整,民政局绝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已划转至其它区直行政职能部门。目前,民政局没有直接许可事项。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现公布2019年度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27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04)。

    一、概述

    2019年紧密结合区民政局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政府信息工作有了较高的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框架。根据区委、区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快速推进,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由法制科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理顺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规范化管理。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同时初步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并试行,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保证了发布内容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高效通畅的投诉处理反馈体系。在防汛期间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民生热线,密切与区投诉办的沟通和信息联络,及时受理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做到有诉必接、有询必应、有应必答、有答必果、有果必复。所有信访投诉案件,我局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派专人与投诉人见面,听取投诉人的意见诉求,及时协调解决,查看落实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共办理12345市长热线承办单142件,办理市、区信访局转办件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办理省、市、区 “政风行风热线”问题11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人次,满意率达到100%。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加大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政,既增强了向用户公开办事程序的透明度,又增强了工作人员按程序、时效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公开、公示。对低保、慈善救助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局相关科室全程参与,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张榜公示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真正实现亲情民政、阳光民政。

   (二)2019年以来,我局先后向省市区各类媒体等报送75余条信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报纸等平台,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这些平台在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民政工作提质提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9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0余条。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9年度收到1条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并及时向申请人予以答复。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故不存在要求减免的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十、建议提案工作办理的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3件,其中建议3件,提案10件,这些建议提案主要涉及健康养老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区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开展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现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完毕。各位代表和委员们对我局的答复均为满意,满意率达到10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各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按照张民〔2015〕38号《张店区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中的信息宣传调研制度,信息发布前,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最后发布到民政之窗等专题网站的相应栏目。严格按照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有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54270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期过程。目前我局的工作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等问题。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以及行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机构调整,民政局绝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已划转至其它区直行政职能部门。目前,民政局没有直接许可事项。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现公布2018年度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27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04)。

    一、概述

    2018年紧密结合区民政局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政府信息工作有了较高的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框架。根据区委、区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快速推进,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由法制科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理顺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规范化管理。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同时初步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并试行,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保证了发布内容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高效通畅的投诉处理反馈体系。在防汛期间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民生热线,密切与区投诉办的沟通和信息联络,及时受理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做到有诉必接、有询必应、有应必答、有答必果、有果必复。所有信访投诉案件,我局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派专人与投诉人见面,听取投诉人的意见诉求,及时协调解决,查看落实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共办理12345市长热线承办单155件,办理市、区信访局转办件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法院驳回当事人上诉。办理省、市、区 “政风行风热线”问题12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人次,满意率达到100%。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加大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政,既增强了向用户公开办事程序的透明度,又增强了工作人员按程序、时效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公开、公示。对低保、慈善救助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局相关科室全程参与,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张榜公示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真正实现亲情民政、阳光民政。

   (二)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向省市区各类媒体等报送100余条信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报纸等平台,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这些平台在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民政工作提质提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8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30条。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故不存在要求减免的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十、建议提案工作办理的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2件,其中建议6件,提案6件,这些建议提案主要涉及健康养老、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区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开展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现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完毕。各位代表和委员们对我局的答复均为满意,满意率达到10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按照张民〔2015〕38号《张店区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中的信息宣传调研制度,信息发布前,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最后发布到民政之窗等专题网站的相应栏目。严格按照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有效。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期过程。目前我局的工作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等问题。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以及行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张店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1日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现公布2017年度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12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30)。
    一、概述
    2017年紧密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政府信息工作有了较高的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框架。根据区委、区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快速推进,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由法制科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各科室2017年目标绩效管理,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加强制度化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同时初步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并试行,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保证了发布内容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高效通畅投诉处理反馈体系。在防汛期间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在区民政局内部建立零理由电话接听制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民生热线,密切与区投诉办的沟通和信息联络,及时受理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做到有诉必接、有询必应、有应必答、有答必果、有果必复。所有信访投诉案件,我局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派专人与投诉人见面,听取投诉人的意见诉求,及时协调解决,查看落实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2017年,我局市民热线转办件、来电受理件,等各类来信来访件共83件,均已及时处理回复,处理率为100%。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加大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依法行政,既增强了向用户公开办事程序的透明度,又增强了工作人员按程序、时效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民政局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办事公开。对低保、慈善救助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局相关科室全程参与,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张榜公示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真正实现亲情民政、阳光民政。
    (二)2017年以来,我局先后向省市区各类媒体等报送180余条信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报纸平台,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这些平台在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民政提质提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7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公开信息205条。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故不存在要求减免的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按照张民〔2015〕38号《张店区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中的信息宣传调研制度,信息发布前,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最后发布到民政之窗等专题网站的相应栏目。严格按照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有效。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期过程。目前我局的工作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等问题。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以及行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公布张店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周路8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286995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副局长宋卫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对各镇、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编制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民政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4、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我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民政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将民政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既涵盖了民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又重点突出。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我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税收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利用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固定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放置免费的政务公开手册、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受全社会监督,公开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三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公开。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民政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以及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6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类、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公布2016年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政府信息工作有了较高的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框架。根据区委、区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快速推进,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各科室2016年目标绩效管理,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完善规范化管理,加强制度化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同时初步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并试行,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保证了发布内容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高效通畅投诉处理反馈体系。在防汛期间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在区民政局内部建立零理由电话接听制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民生热线,密切与区投诉办的沟通和信息联络,及时受理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做到有诉必接、有询必应、有应必答、有答必果、有果必复。所有信访投诉案件,我局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派专人与投诉人见面,听取投诉人的意见诉求,及时协调解决,查看落实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2016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6件,其中市民热线转办工单11件,来电受理15件,均已及时处理回复,处理率为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加大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依法行政,既增强了向用户公开办事程序的透明度,又增强了工作人员按程序、时效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民政局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办事公开。对低保、慈善救助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局相关科室全程参与,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张榜公示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真正实现亲情民政、阳光民政。
        (二)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向省市区各类媒体等报送多条信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报纸平台,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这些平台在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民政提质提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9条。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故不存在要求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按照张民〔2015〕38号《张店区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中的信息宣传调研制度,信息发布前,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最后发布到民政之窗等专题网站的相应栏目。严格按照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有效。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期过程。目前我局的工作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等问题。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以及行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公布2015年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政府信息工作有了较高的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框架。根据区委、区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快速推进,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是完善规范化管理,加强制度化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同时初步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并试行,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保证了发布内容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高效通畅投诉处理反馈体系。在防汛期间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在区民政局内部建立零理由电话接听制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民生热线,密切与区投诉办的沟通和信息联络,及时受理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做到有诉必接、有询必应、有应必答、有答必果、有果必复。所有信访投诉案件,我局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派专人与投诉人见面,听取投诉人的意见诉求,及时协调解决,查看落实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去年,我局共接到投诉转办件4件、民生热线平台3件、电话投诉3个,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加大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依法行政,既增强了向用户公开办事程序的透明度,又增强了工作人员按程序、时效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民政局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办事公开。对低保、慈善救助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局相关科室全程参与,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张榜公示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真正实现亲情民政、阳光民政。
       (二)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向省市区各类媒体等报送多条信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报纸平台,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这些平台在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民政提质提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5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9条。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故不存在要求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按照张民〔2015〕38号《张店区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中的信息宣传调研制度,信息发布前,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最后发布到民政之窗等专题网站的相应栏目。严格按照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有效。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期过程。目前我局的工作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等问题。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以及行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2014年张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民政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党委委员杨建刚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对各镇、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了解民政系统惠民政策以及相关工作动态,我局主动针对惠民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外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07条,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度。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民政局重点围绕民办非企业审批、收养登记审批、地名许可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公布了《2013年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关于命名“安然家园”居民区的请示》等内容。公开《淄博市殡仪馆收费价格公示表》、《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到公告、民政干部签订“阳光低保”承诺书公示等内容。
  2014年,我局与新闻中心等部门合作成立双拥共建专题网站,网站分设领导关注、工作简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掠影等板块,从5月底开始正式开始投入使用,截止到年底共对外发布信息45条。今年我局积极筹备成立民政之窗专题网站,到2015年1月份即可点击进入。民政之窗专题网站的内容设置主要包括张店区民政局低保办、救灾救济科、老龄办、优抚安置科等15个科室业务工作,以及张店区民政局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设置、组织人事、服务指南等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以及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4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民政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民政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党委委员杨建刚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对各镇、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民政局重点围绕民办非企业审批、收养登记审批、地名许可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将民政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既涵盖了民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又重点突出。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我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惠民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利用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固定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放置免费的政务公开手册、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受全社会监督,公开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三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公开。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民政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以及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3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民政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类、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公布张店区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周路8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副局长宋卫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对各镇、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编制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民政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4、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我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民政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将民政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既涵盖了民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又重点突出。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我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惠民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利用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固定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放置免费的政务公开手册、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受全社会监督,公开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三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公开。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民政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以及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2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类、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公布张店区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周路8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286995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副局长宋卫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对各镇、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编制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民政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4、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我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民政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将民政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既涵盖了民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又重点突出。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我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税收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利用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固定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放置免费的政务公开手册、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受全社会监督,公开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三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公开。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民政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以及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1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类、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民政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党委委员杨建刚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对各镇、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民政局重点围绕民办非企业审批、收养登记审批、地名许可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将民政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既涵盖了民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又重点突出。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我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惠民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利用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固定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放置免费的政务公开手册、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受全社会监督,公开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三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公开。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民政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以及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0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民政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类、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民政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党委委员杨建刚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对各镇、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民政局重点围绕民办非企业审批、收养登记审批、地名许可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将民政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既涵盖了民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又重点突出。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我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惠民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利用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固定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放置免费的政务公开手册、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受全社会监督,公开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三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公开。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民政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以及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09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民政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类、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民政局(区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16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0)。

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民政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党委委员杨建刚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对各镇、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民政局重点围绕民办非企业审批、收养登记审批、地名许可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将民政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既涵盖了民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又重点突出。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我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惠民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利用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固定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放置免费的政务公开手册、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受全社会监督,公开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三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公开。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民政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以及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08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民政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类、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