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
标题: 区民政局局长孟凡伟解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救急难、保民生”“慈心一日捐”活动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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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6-14 发布机构: 张店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局长孟凡伟解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救急难、保民生”“慈心一日捐”活动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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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救急难、保民生”“慈心一日捐”活动的 通知》,张店区民政局局长孟凡伟就活动的出台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关于开展2022年“救急难、保民生”“慈心一日捐”活动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弘扬“崇慈向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参照历年的做法,区民政局代区政府办公室草拟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救急难、保民生”“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问:《通知》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救急难、保民生”“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规定。

问:《通知》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为扎实开展好2022年“慈心一日捐”活动,为开展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高品质民生建设募集更多资金。

问:《通知》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一是发挥党政机关示范作用。按照依法组织、党政引领、全民参与、自愿捐赠、公开透明、鼓励奉献、接受监督的原则,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学校、社会团体、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慈善公益事业,为我区高品质民生建设做出贡献。二是明确活动时间。今年的“慈心一日捐”活动从6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基本结束。三是确定捐赠款物接收秩序。区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张店单位的捐赠款由区慈善总会接收。各镇(街道)党政机关、教育、卫生、建筑企业,其它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的捐赠款,按照所属区域,由各镇(街道)慈善协会代收,统一上缴区慈善总会四是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方向。慈善组织按照“谁接收、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接收管理使用捐赠资金。专项基金、定向捐赠、冠名基金按照捐赠协议或捐赠人意愿定向使用。除专项基金、定向捐赠、冠名基金外的非定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救助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等特殊困难家庭、助力长者食堂建设运营、资助困境儿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慈善公益事业;捐赠款由慈善总会设立银行专户储存管理,慈善总会要向捐赠者开具统一合法的捐赠收据,活动结束后,在有关媒体公布捐赠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对规范善款管理提出要求。加大慈善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及时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和捐赠证书,公开捐赠信息。规范慈善募捐管理,杜绝强捐硬捐、重复劝募、违规募捐等行为,严格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捐赠活动合法、有序、规范、顺利开展。

 

解读人:孟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