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022—2035年)》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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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机构: 张店区民政局

【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022—2035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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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与张店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服务方式人性化、养老服务功能多样化、运营主体多元化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二、规划编制依据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淄政发〔2021〕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号)《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淄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淄博张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文件。

、主要内容

《规划》包含十个章节,包括总则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养老服务设施分级与配置标准老年人口规模与养老机构床位规模预测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指引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保障与建议附则。其中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重点说明。

(一)关于《规划》适用范围的说明

本规划适用于指导张店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注不包含202047日后划入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管理范围的区域

(二)关《规划》规划范围的说明

本规划范围为张店区行政辖区范围区域总面积约123.06平方公里。(注不包含202047日后划入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管理范围的区域。)

(三)关于养老服务设施规模预测的说明

规划预测至2035年张店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为23.69万人左右。机构床位需求量9476张,所需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少于15.7公顷

(四)关于《规划》规划布局的说明

与整体的关系。

1.规划目标

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普惠、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打基础、优存量、扩增量,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新高地,建设福寿安康的颐养之城。

2.规划布局

1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35年,规划机构养老服务设施46处(现状保留27处,改建1处,新建18,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约9509张,护理型床位6656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35年,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38处,其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6处(保留89处,新建47处),幸福院2处(保留1处,新建1处),共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床位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