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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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MB2889077N/2021-512287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77003;邮箱:zdqlsjbgs@zb.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84次(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机构职能6条、领导信息4条、决策事项目录1条、会议公开10条、财政信息6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政策解读3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40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以来,为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公开服务事项、标准等措施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公共机构节能等事务信息公开,确保粮食储备服务工作规范、标准、高效,形成了层层传导责任、分工明确具体的工作局面。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公开标准,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落实了1名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协调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引导机制。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我单位制定印发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各环节。确保了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网站信息的安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度的宣传力度。借助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爱张店APP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热点资讯,全方位展示张店粮食储备管理工作,传递保障声音,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积极回应热点关切。结合单位工资实际,围绕群众所需、信息公开必需、热点问题急需,及时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信息发布、热点政策解读等,第一时间引导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和认识政策变化,公开办公室监督服务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办理回应,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平台建设、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爱张店APP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动态信息,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通过本单位宣传公告栏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政策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编制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性。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情况。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规划计划、价格收费、机构职能、政策资金、安全生产、部门会议、教育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20余个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中心开展工作的监督。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共承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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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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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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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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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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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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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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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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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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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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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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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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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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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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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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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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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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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7 |
360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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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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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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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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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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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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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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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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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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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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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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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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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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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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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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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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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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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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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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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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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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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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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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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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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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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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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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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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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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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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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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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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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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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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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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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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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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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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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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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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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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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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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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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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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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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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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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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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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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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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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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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继续加强。公开信息在栏目更新维护、文件报备、业务动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健全。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法,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不断深化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整体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2020年,我中心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便于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