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29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部门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部门领导。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及分工情况,本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部门制发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政策文件。

4.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涉及本部门议定事项及部门办公会的有关情况。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情况。

6.其他。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部门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

2.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一楼LED显示屏。

3.其他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部门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062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7700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部门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2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部门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部门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部门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资料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部门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部门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部门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部门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科室为: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办公室,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77003

    真:0533-2177003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3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附件: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9号;邮箱:zdqlsjbgs@zb.shandong.cn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770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粮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粮储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45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3条、会议公开6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条、政策解读2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20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粮储中心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粮食事业发展提升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主动及时公开各项政务工作,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以推行政务公开为抓手,推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填写《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预先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务信息不得公开。我单位成立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落实1名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协调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单位制定印发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各环节。确保了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网站信息的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1.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区粮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机关相关科室和下属基层单位协同,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关注政府信息报送动态,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2.做好督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防范化解岗位风险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并做好涉密审核工作。要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做到周信息不过周,月信息不过月。积极与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对接,及时跟进掌握区政府信息工作动态,3.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了区粮储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相结合加强各科室的舆情研判能力以及信息点掌握情况。2021年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及业务推进培训会6次,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2次,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4.工作考核情况。制定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建立“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及中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5.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职责边界清单、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中心开展粮食物资储备工作的监督,目前未收到不良评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范围不够广。当前仍存在小部分公开信息难以查找获取等问题,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细化规定。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继续加强。公开信息在栏目更新维护方面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不断深化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整体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继续完善细化规定,加强监督,挖掘信息资源,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吸收采纳情况。2021年共承办政协委员会提案0件,人大代表建议0件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77003;邮箱:zdqlsjbgs@zb.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84次(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机构职能6条、领导信息4条、决策事项目录1条、会议公开10条、财政信息6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政策解读3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40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以来,为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公开服务事项、标准等措施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公共机构节能等事务信息公开,确保粮食储备服务工作规范、标准、高效,形成了层层传导责任、分工明确具体的工作局面。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公开标准,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落实1名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协调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引导机制。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我单位制定印发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各环节。确保了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网站信息的安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度的宣传力度。借助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爱张店APP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热点资讯,全方位展示张店粮食储备管理工作,传递保障声音,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积极回应热点关切。结合单位工资实际,围绕群众所需、信息公开必需、热点问题急需,及时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信息发布、热点政策解读等,第一时间引导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和认识政策变化,公开办公室监督服务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办理回应,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平台建设、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爱张店APP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动态信息,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通过本单位宣传公告栏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政策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编制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性。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情况。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规划计划、价格收费、机构职能、政策资金、安全生产、部门会议、教育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20余个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中心开展工作的监督。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共承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6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继续加强。公开信息在栏目更新维护、文件报备、业务动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健全。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法,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不断深化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整体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2020年,我中心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便于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9日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2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77003;邮箱:zdql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善、公开我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信息、权责清单等。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工作制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发布的信息由相关科室核稿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办公室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负责统一发布。

  3.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及时准确将政策传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建议提案、行政权力、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人事信息、业务动态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19年我单位受理的申请数量:0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件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2019年召开了1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和1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五)将人大建议和政协议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2019年区粮储中心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0件,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统计数据

2019年我单位共发布统计数据8次,统计分析8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各环节责任。完善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需要公开的信息由相关科室核稿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中心办公室汇总,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在网站上发布。

(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着重从完善管理机制、丰富网站内容、促进互动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格式不统一、事项不规范。2019年,利用更换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机会,我中心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事项和格式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对粮食工作的交流和监督,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4  

4 

4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706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栏目更新维护、文件报备、业务动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健全。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法,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不断深化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整体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

2020年,我中心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26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特公布2018年度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177003;通讯地址:张店区张周路19号;电子邮箱:zdqlsjbgs@zb.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对粮食工作的交流和监督,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单位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各环节责任。完善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中心建立健全了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机制,主动公开公示了申请流程及渠道,确保人员配备,对群众关心的粮油价格、粮食安全、《收购许可证》办理等热点问题在交流平台做出满意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职能”“法规公文”“政府会议”“政府重点工作”“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11个专栏。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事务公开透明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我单位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方式,确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单位重点从机构介绍、政策文件、总结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多个方面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内容共122比去年增加了97%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未产生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

八、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需要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群众。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327日


张店区粮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5号)有关要求,特公布2017年度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粮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177003;通讯地址:张店区张周路19号;电子邮箱:zdls2007@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张店区粮食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对粮食工作的交流和监督,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了相关配套设施,健全了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完善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按规定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机制,主动公开公示了申请流程及渠道,确保人员配备,对群众关心的粮油价格、粮食安全、《收购许可证》办理等热点问题在交流平台做出满意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事务。进一步规范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职能”“法规公文”“政府会议”“政府重点工作”“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11个专栏。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事务公开透明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我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方式,确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我局重点从机构介绍、政策文件、总结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多个方面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内容共62条。比去年增加了85%。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中推行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建立和丰富公开渠道,采取设置公告栏,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多种形式及时有效的发布信息,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2018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群众。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2月27日


张店区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10

张店区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要求,特公布2016年度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粮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177003;通讯地址:张店区张周路19号;电子邮箱:ZDLS2007@126.com;传真2177003。
一、概述
2016年,张店区粮食局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对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了相关配套设施,健全了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截至2016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粮食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完善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按规定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张店区粮食局建立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机制,确保人员配备,对群众关心的粮油价格、食品安全、《收购许可证》办理等热点问题在交流平台做出满意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事务。进一步规范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同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2016年,我局重点从机构介绍、政策文件、总结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多个方面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内容共36条。比去年增加了%。其中,政策文件8条,统计数据8条,部门动态6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4条,机构职能3条,其他3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建立和丰富公开渠道,采取设置公告栏,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形式及时有效的发布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检查、考评等工作还有待加强。此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了解,我局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公众引导。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在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等方面取得大的进展。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组织人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完整和时效性;三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同时做到操作简便明了,方便查找;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在系统内组织专项检查,查找和分析不足,并通报检查结果,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张店区粮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

张店区粮食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根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好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和一名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搞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在年内组织的 “全区粮食政务信息工作会议”上多次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作了修订,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开展。

截止2015年12月1日,我局累计向全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条。

二、具体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17条,其中,工作动态8条、政策文件2条、统计信息1条、总结计划2条。

2、重点公开内容:我局重点从机构介绍、政策文件、统计信息、人事管理、总结计划、综合信息多个方面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3、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1)通过“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张店区粮食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或接受信息咨询。

(2)指定地点为:张店区粮食局办公室(新村西路19号),公开时间为:工作时间。联系电话:2177003。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5件,均不属于我局答复范围,并及时回复处理,电话回访满意率10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需要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调整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确保公开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是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落实保密工作规定,严防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张 店 区 粮 食 局

二零一

 

2014年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18

 

张店区粮食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张店区粮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粮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177003;通讯地址:张店区张周路19号;电子邮箱:ZDLS2007@126.com;传真2177016。

一、概述

2014年,张店区粮食局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社会对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粮食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完善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张店区粮食局建立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机制,确保人员配备,对群众关心的粮油价格、食品安全、收购许可证办理等热点问题在交流平台做出满意答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50号)》,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71条。目前,我单位尚未建立本单位的门户网站。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中推行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建立和丰富公开渠道,采取设置公告栏,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形式及时有效的发布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渠道单一。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方便服务群众。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5年1月19日

 

张店区粮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张店区粮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2177003;通讯地址:张店区兴学街27号;电子邮箱:ZDLS2007@126.com;传真2177016。     一、概述     2013年,张店区粮食局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社会对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粮食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完善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办《关于印发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确定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落实安排和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对2006年至2008年4月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存的短期档案中没有需要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77条。目前,我单位尚未建立本单位的门户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中推行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建立和丰富公开渠道,采取设置公告栏,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形式及时有效的发布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渠道单一。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方便服务群众。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4年1月23日

张店区粮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9

 

淄 博 市 张 店 区 粮 食 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张店区粮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6287123;通讯地址:张店区兴学街27号;电子邮箱:XYP_515@163.com;传真6287127。

一、概述

2012年,张店区粮食局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社会对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粮食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编制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政策法规、法规性文件信息1条;业务公开信息32条。目前,我单位尚未建立本单位的门户网站。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及时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中推行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建设和丰富公开渠道,采取设置公告栏、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形式及时有效的发布信息,公开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丰富有待加强,公开渠道相对单一。

今后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与规范性。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张店区粮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张店区粮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张店区粮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统计时间为20111120111231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6287123;通讯地址:张店区兴学街27号;电子邮箱:XYP_515@163.com;传真6287127

一、概述

2011年,张店区粮食局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社会对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规范化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张店区粮食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工作责任人,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公开申请信息的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完善了《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店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通过张店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系统对《张店区粮食局机构概况》、《粮食流通监督暂行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许可证申办程序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渠道单一。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方便服务群众。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五日

2010年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15

 

2010年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的工作。

(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编制了《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订了《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区粮食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区粮食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及时沟通、联络、确认,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追究制度。

(三)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于年初向区政府办公室做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5月起至2010年12月,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条,其中:机构职能公开信息2条,政策法规公开信息4条,数据统计公开信息122条,业务工作公开信息141条。无投诉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情况。制定了《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编制了《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二是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三是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四是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并且根据上级的要求,适时地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后公开,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缺乏创新,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并及时反馈结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张店区粮食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1

张店区粮食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粮食局党委在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积极投身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占100%。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100%。业务工作类信息40条,占97.1%。统计数据信息9条,占14%。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投诉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0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2010年3月1日

张店区粮食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17

张店区粮食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粮食局党委在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积极投身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占100%。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100%。业务工作类信息50条,占97.1%。统计数据信息10条,占14%。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投诉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09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