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MB2889077N/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1 发布机构: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文稿解读】淄博市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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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21月20日,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编制了《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对《报告》解读如下:

《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的。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张周路19号世源大厦八楼801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177003;传真:0533-2177016;电子邮箱:zdqlsjbgs@zb.shandong.com)。

《报告》指出,2021年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上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基础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截至202112月31日,区粮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报告》总结的主要做法: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中心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重要性工作来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完善定期报送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制度建设。2021年,中心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整理规范,全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标准、责权清晰,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区粮储中心积极在平台报送优质稿件,进一步加大我中心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报告》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打算。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范围不够广。当前仍存在小部分公开信息难以查找获取等问题,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细化规定。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继续加强。公开信息在栏目更新维护方面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不断深化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整体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继续完善细化规定,加强监督,挖掘信息资源,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