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文稿解读】《张店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索引号: 12370303MB2303857U/2021-51949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15 发布机构: 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文稿解读】《张店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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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王淋 职务: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张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张店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

一、基本情况

《规划》出台的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博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有关部门编制了《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规划》出台目的和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综合考虑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公共机构发展条件,聚焦解决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对张店区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作出系统谋划和部署安排。

二、“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张店区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提升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累计建成1个国家级、3个地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获得省级奖励资金8.5万元,节水型机关占全区公共机构的82%截至2020年,张店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5.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71.3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19.6立方米/人,同2015年相比下降了39%25.8%16.5%超出上级下达我区的强度目标30、15.8、1.5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张店区完成光伏发电等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2个,累计引进社会资金2000余万元,总计装机2794千瓦。实施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项目供热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等节能改造4.4万平方米,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40套。经过全区公共机构历任节能联络员的努力,全区能耗数据实现了由催报也难以完成到上报率100%的转变,数据的合理性和匹配性也在全市各区县中排名靠前。

“十四五”时期张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推进举措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张店区将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施绿色引领行动,落实厉行节约举措,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2020年全区77%的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根据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建要求,2025年底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率要达到80%,张店区的目标是2022年底前,确保全区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率100%。

《规划》还指出,公共机构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力量,实施六大绿色引领行动、落实六项厉行节约举措,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着力推动自身领域节能降碳,发挥引领作用,为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王保磊,联系电话:0533-286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