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725X/2020-510635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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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张店交警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我专门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大队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由办公室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的统一发布、维护更新。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一是制订《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大队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积极服务群众。大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交通管理信息,利用张店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情况,为群众提供了便捷优质服务,积极服务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大队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大队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机构信息2条、建议提案30条、交管、车驾管政策信息3条、会议信息2条、其它信息3条。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保证信息时效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203 

增3251

     1764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8313

减210361

    558879

行政强制

     12348

2139

     98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20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队共承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3条建议、17件提案答复工作,接到办理任务后,大队高度重视,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凝聚力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积极采取集中当面答复、现场办理、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好评,满意率为100%。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