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23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http://zhangdian.zibo.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领导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情况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及其他本机关承担的审查、审批业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5.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jtjczd。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交警大队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一)申请接收渠道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29号 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00。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3.除信函和网上申请渠道外,本机关受理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交警大队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29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39070

     真:0533-2832122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现编制本部门2023年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29号;邮编:255000;电话:2139070;邮箱:zdjjdd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队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透明度。其中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解读、行政权力、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规划计划、会议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各类信息82条;深化警媒联动,媒体发稿417篇,博、微信、抖音号平台常态化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6000余条;充分发挥微信矩阵集群优势,推送各类交通安全提示信息4100条次,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继续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依规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023年,张店交警大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共收到张店民生连线平台群众建议及意见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健全完善体制机制。2023年,我大队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的统一发布、维护更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出台11项制度规范和业务工作流程,为民警执法办案提供执法指引和基本遵循并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整体执法和服务水平。

二是提高实效深化公开,高质高效服务群众。持续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及时发布马拉松、演唱会等重大活动及假期出行交通安全提醒等信息,保障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通过张店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及时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共6000余条,举办警民恳谈144场次,“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千村进万户”走访群众2070户,民生警务认真办理各类咨询、投诉、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汇总、靶向整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及时对建议提案办理、政府开放日、服务指南、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栏目进行更新。并通过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公开办理车驾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交管业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上下畅通的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二是严格落实《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大队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大队各相关科室积极参加培训,有效地促进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4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7799

行政强制

86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且形式相对单一,公开渠道覆盖面不够广等。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持续提升思想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更细理念,与时俱进,队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等内容的学习,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制度的执行与推进,依法持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探索拓展公开形式。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打造全方位互联网政务公开环境,将信息通过图文、动画、视频、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发布、解读,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不断增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重点从范围、同步关联及形式等方面予以不断加强,切实提升内容解读的广度和深度,更好惠民便企;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队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本着对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现场调研、分析评估等方式,认真研究建议、提案内容,积极采纳合理建议,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对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有效办理,有效带动和促进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大提升。期间共办理答复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23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9件,满意率为100%。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2023年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深化警媒联动,媒体发稿417篇,博、微信、抖音号平台常态化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6000余条;充分发挥微信矩阵集群优势,推送各类交通安全提示信息4100条次,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舆论氛围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3年,我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大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对区政府要求完成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严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办件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做好依申请答复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4119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29号;邮编:255000;电话:2139070;邮箱:zdjjdd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2年,我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解读、行政权力、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规划计划、会议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各类信息80条;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平台,常态化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870条在线人数达11万余人,营造了浓厚交通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更好地服务了张店群众。

 

 

2、主要公开渠道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index.html),张店交警信、张店交警微博张店交警抖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2年,张店交警大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共收到张店民生连线平台群众建议及意见4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并从平台上传办理意见及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我专门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大队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由办公室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的统一发布、维护更新。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1制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2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保障了评估公正性和客观性建立了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大队制定出台12项制度规范和业务工作流程,为民警执法办案提供执法指引和基本遵循,进一步提升了大队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水平。3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积极服务群众。及时更新发布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交管、车驾管业务办事指南》等内容,对如何申请大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如何办理交管和车驾管业务进行了详细告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交通管理业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了《端午假期出行交通安全提醒》等信息,保障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通过张店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及时发布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情况,积极服务群众。

四是提案议案办理情况2022年,我队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22件,其中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1件。我队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圆满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队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四)平台建设维护情况

2022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融公开”新平台的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更新了大队领导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政府开放日、服务指南、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内容,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交通管理工作和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成立了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并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上下畅通的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二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大队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善各类信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以压力促战力,以考核促落实。三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大队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进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业务培训,有效地促进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制定《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5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7437

行政强制

98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不够全面,部分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23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大队绩效考核,加强监督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扣分,并在全队进行通报。

)加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张店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广泛发布各类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安全提醒、车驾管业务指南,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交管业务。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2年度,我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我队共承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1条建议、11件提案答复工作,接到办理任务后,大队高度重视,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凝聚力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积极采取集中当面答复、现场办理、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好评,满意率为100%。

(三)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2年,我队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部署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根据《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落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每项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的力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了方案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316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现编制本部门2021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1年,我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解读、行政权力、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会议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各类信息78条;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平台,常态化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720条在线人数达10万余人,营造了浓厚交通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更好地服务了张店群众。

2、主要公开渠道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index.html),张店交警信、张店交警微博张店交警抖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1年,张店交警大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可以予以公开2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不予公开的2件,属信访举报投诉咨询类申请不予处理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共收到张店民生连线平台群众建议及意见2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并从平台上传办理意见及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我专门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大队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由办公室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的统一发布、维护更新。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积极服务群众。及时更新发布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关于北京路与昌国路路口交通组织提升改造专项规划》《张店交警大队交管、车驾管业务办事指南》等内容,对如何申请大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如何办理交管和车驾管业务进行了详细告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交通管理业务;对《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进行了政策解读,让群众详细了解《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的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了《致中小学生暑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等信息,保障学生出行安全;通过张店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及时发布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情况,积极服务群众。

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1制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2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3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保障了评估公正性和客观性,深入推进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大队制定出台16项制度规范和业务工作流程,为民警执法办案提供执法指引和基本遵循,进一步提升了大队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四是提案议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队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26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16件。我队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现正在认真办理中。

(四)平台建设维护情况

2021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融公开”新平台的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更新了大队领导信息、规划计划、服务指南等内容,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交通管理工作和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成立了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并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上下畅通的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二是制定《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大队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善各类信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以压力促战力,以考核促落实。四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大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进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业务培训,有效地促进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3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0658

行政强制

88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2022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加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张店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广泛发布各类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安全提醒、车驾管业务指南,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交管业务。

)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大队绩效考核,加强监督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队共承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0条建议、16件提案答复工作,接到办理任务后,大队高度重视,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凝聚力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积极采取集中当面答复、现场办理、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好评,满意率为100%。

2021年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2124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张店交警大队现编制本部门2020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店交警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0年,我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解读、行政权力、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会议公开、建议提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各类信息76条;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平台,常态化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1270条在线人数达10万余人,营造了浓厚交通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更好地服务了张店群众。

2、主要公开渠道

张店交警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index.html),张店交警信、张店交警微博张店交警抖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张店交警大队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0年,张店交警大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可以予以公开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我专门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大队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由办公室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的统一发布、维护更新。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保障了评估公正性和客观性,深入推进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同时,大队依托张店交警公安信息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制定出台22项制度规范和业务工作流程,为民警执法办案提供执法指引和基本遵循,进一步提升了大队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及时更新发布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交警大队交管、车驾管业务办事指南》等内容,对如何申请大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如何办理交管和车驾管业务进行了详细告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交通管理业务。大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了《致代步车驾驶人、乘车人员的一封信》等信息,利用张店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情况,为群众提供了便捷优质服务。

四是提案议案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队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45件,其中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22件。我队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队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张店交警大队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统一安排,统一将数据迁移至“融公开”新平台,并对功能模块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界面,增强了体验感,突出了政务公开功能,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交通管理工作和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张店交警大队成立了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并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上下畅通的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二是制定《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大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进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业务培训,有效地促进我队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督促作用。大队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善各类信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以压力促战力,以考核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454 

72462

     1039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8879

减66315

    492564

行政强制

     9862

1370

     84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21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张店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发布各类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交管业务,了解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队共承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3条建议、22件提案答复工作,接到办理任务后,大队高度重视,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凝聚力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积极采取集中当面答复、现场办理、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好评,满意率为100%。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11月26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张店交警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我专门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大队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由办公室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的统一发布、维护更新。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一是制订《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大队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积极服务群众。大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交通管理信息,利用张店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情况,为群众提供了便捷优质服务,积极服务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大队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大队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机构信息2条、建议提案30条、交管、车驾管政策信息3条、会议信息2条、其它信息3条。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保证信息时效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203 

增3251

     1764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8313

减210361

    558879

行政强制

     12348

2139

     98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20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队共承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3条建议、17件提案答复工作,接到办理任务后,大队高度重视,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凝聚力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积极采取集中当面答复、现场办理、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好评,满意率为100%。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0年1月23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8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张店交警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18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其他事项共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张店大队大队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机构信息类8条,工作信息类95条,办事程序类7条,行政执法类6条,其他信息类1条。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机关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并做好信息维护,对人员变更及时进行修正。

    2.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情况。

    3.办事程序类:公开了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为民服务窗口办事流程指南。

    4.行政执法类:公开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决定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了张店交警门户网站信息资料,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2.新闻媒体:进一步强化了新闻媒体公开作用,通过张店电视台、淄博时空、新华网山东频道、人民网淄博视窗、淄博新闻广播、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等渠道及时公布我队各类重大信息,反映工作动态。

    3.其他形式:我队还采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8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2018年,我队共承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0条建议、18件提案答复工作,接到办理任务后,大队高度重视,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凝聚力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积极采取集中当面答复、现场办理、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好评,满意率为100%。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19年3月28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9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张店交警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17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店大队大队长柏其斌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机构信息类8条,工作信息类95条,办事程序类7条,行政执法类6条,其他信息类1条。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机关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并做好信息维护,对人员变更及时进行修正。

    2.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情况。

    3.办事程序类:公开了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为民服务窗口办事流程指南。

    4.行政执法类:公开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决定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了张店交警门户网站信息资料,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2.新闻媒体:进一步强化了新闻媒体公开作用,通过张店电视台、淄博时空、新华网山东频道、人民网淄博视窗、淄博新闻广播、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等渠道及时公布我队各类重大信息,反映工作动态。

    3.其他形式:我队还采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8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18年3月29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2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张店交警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16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店大队大队长柏其斌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机构信息类8条,工作信息类94条,办事程序类7条,行政执法类6条,其他信息类1条。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机关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并做好信息维护,对人员变更及时进行修正。

2.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情况。

3.办事程序类:公开了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为民服务窗口办事流程指南。

4.行政执法类:公开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决定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了张店交警门户网站信息资料,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2.新闻媒体:进一步强化了新闻媒体公开作用,通过张店电视台、淄博时空、新华网山东频道、人民网淄博视窗、淄博新闻广播、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等渠道及时公布我队各类重大信息,反映工作动态。

3.其他形式:我队还采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7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25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15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店大队大队长柏其斌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机构信息类8条,工作信息类94条,办事程序类7条,行政执法类6条,其他信息类1条。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机关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并做好信息维护,对人员变更及时进行修正。
       2.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情况。
       3.办事程序类:公开了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为民服务窗口办事流程指南。
      4.行政执法类:公开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决定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了张店交警门户网站信息资料,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2.新闻媒体:进一步强化了新闻媒体公开作用,通过张店电视台、淄博时空、新华网山东频道、人民网淄博视窗、淄博新闻广播、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等渠道及时公布我队各类重大信息,反映工作动态。
       3.其他形式:我队还采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6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1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由张店区交警大队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店区交警大队办公室,电子邮箱为:zhangdianjiaojing@126.com,联系电话0533-2139057。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店大队大队长柏其斌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1、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中心城区电子警察设置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于2014年2月20日在淄博公安交警网等媒体对包括商场路与世纪路路口在内的18处电子监控、4处测速卡口进行了公示。
  2、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车检改革18项新政,推出了私家车6年内免检、异地检验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7月30日,张店交警在各大报纸媒体及网络媒体上刊发新闻报道《淄博张店交警解读“车辆6年免检”三大误区》,进行专题解读。
  3、APEC期间山东6城市11月6日起实行单双号限行。为做好张店区的单双号限行工作,11月5日,张店交警大队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提前报道“淄博交警发布机动车限行措施 单双号限行”工作。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机构信息类8条,工作信息类94条,办事程序类7条,行政执法类6条,其他信息类1条。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机关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并做好信息维护,对人员变更及时进行修正。    2.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情况。    3.办事程序类:公开了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为民服务窗口办事流程指南。    4.行政执法类:公开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决定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新闻媒体:进一步强化了新闻媒体公开作用,通过张店电视台、淄博时空、新华网山东频道、人民网淄博视窗、淄博新闻广播、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等渠道及时公布我队各类重大信息,反映工作动态。    2.其他形式:我队还采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
  本单位无对外的信息公开机构及政府网站。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本单位无下属的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5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大队将建立政府信息问题提发现和处理机制,通过自查自评、投诉平台、群众监督等内外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分析、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大队将在今后工作中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报刊等媒体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做到及时、快速、准确报道。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04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我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13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店大队大队长柏其斌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机构信息类8条,工作信息类94条,办事程序类7条,行政执法类6条,其他信息类1条。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机关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并做好信息维护,对人员变更及时进行修正。
         2.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情况。
         3.办事程序类:公开了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为民服务窗口办事流程指南。
         4.行政执法类:公开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决定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了张店交警门户网站信息资料,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2.新闻媒体:进一步强化了新闻媒体公开作用,通过张店电视台、淄博时空、新华网山东频道、人民网淄博视窗、淄博新闻广播、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等渠道及时公布我队各类重大信息,反映工作动态。
         3.其他形式:我队还采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4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26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我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12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店大队大队长李栋贤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队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应向社会公开与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机构信息类8条、政策法规类6条,共计1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队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3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2月26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0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我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11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店大队大队长李栋贤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队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应向社会公开与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机构信息类8条、政策法规类6条,共计1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队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

2011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2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附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交警大队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9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我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09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队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应向社会公开与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机构信息类6条、政策法规类9条,共计1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队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

2009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10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附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交警大队

                                                                      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29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我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针对2008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特作此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推进我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做到了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队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首接责任制室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大队所属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队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队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应向社会公开与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机构信息类6条、政策法规类7条,共计1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队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

200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队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队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界定不清晰、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09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附件: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交警大队

                                                                                          二〇〇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