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标题: 张店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07M/2024-542542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张店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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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华光路92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32120;电子邮箱:zdgafjdy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分局积极贯彻上级部署,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开各类信息71条,共主动公开信息109条,重点领域信息11条,重要会议信息9条,会议解读9条,行政权力信息17条,业务动态39条,其他信息24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张店公安分局严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完善《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复议诉讼等当面进行了明确规定。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比去年(6件)增加6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无收费情况2023年,共收到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4起,行政复议后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4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张店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目录明晰完整。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指挥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指挥中心主任统筹谋划,分管主任负责,科室大队具体从事的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在保密审查方面,严格贯彻《张店公安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并在发布前一律由相关领导进行保密审核,层层把牢保密关。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我局以融公开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充分发挥新媒体受众广的优势,通过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张店警方”抖音、快手等发布提醒提示,通知通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对网上公开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统筹调度,及时召集全局信息公开联络员开展培训,警务保障室在经费方面予以支撑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9

行政强制

4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分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12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0

4

0

0

0

0

0

3

1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大队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存在信息公开迟缓,被动现象,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公开较少,解读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做为重要工作来部署推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高质量完成。二是畅通沟通联系渠道。激活各科室大队报送的积极性,畅通协作沟通渠道,真正聚焦民之所需,民之所盼,做到信息报送灵活迅速,保质保量。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解读稿件质量,丰富解读内容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分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10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4件。我局高度重视,完善办理机制,强化沟通协商,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扎实做好该项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圆满完成,满意率和回复率均为100%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张店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不断优化机制,建立全面做好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及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牵头抓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方面,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探索创新公开内容及形式,积极营造透明公开的环境。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张店公安分局积极跟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做到步调一致,质效兼并。由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方案》,并将《方案》转发至全局各科室大队,细化分工,压茬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完成。